5421348 发表于 2018-7-15 17:52:06

2018发展协调创新是增强外贸新优势的创新途径

 从创新经济学理论上讲,与始创新和流创新的理念相比较,知识创新属于源创新的新理念,更具有质变性或革命性或独占性的知识特性,能够开发出贸易与知识和财富共增辉的新价值,但也存在成功少、失败多的风险性。国外学者借助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模型进行定量研究和统计显示,在全球经济贸易增长中,知识创新的贡献率已经由20世纪的5%上升到今天的70%左右,而其对全球100强跨国公司的贡献率已经超过80%以上。我国外贸企业长期以来以知识跟踪者的角色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加工贸易与贴牌出口一度占居主导地位。近年来我国外贸的传统比较优势不断弱化,新的竞争优势又尚未形成。面对我国超过美国已成为世界第一贸易大国带来的种种新挑战,都要求我国要紧紧依托知识创新协同论的理念,加快培育外贸的全球竞争新优势。
  一、协同创新是增创外贸新优势的有效途径
  (一)协同创新是知识创新的最好方式
  在现代国际贸易中,知识创新竞争日趋激烈,知识交叉和技术融合加快,新兴技术、新兴产业,知识研究型企业正逐渐成为引领未来知识创新的力量。但知识创新并非易事,充满着挑战和风险,是一种高收益与高投入、高风险和高付出相伴相生的创新活动。
  协同创新作为一种全新的跨组织创新模式和一种开放型的创新模式,能充分调动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能够最大限度减少风险损失,降低创新成本。对于加快产业内贸易一体化的知识创新及创新链各环节的知识与技术融合,能更有效地凝智聚力,实现知识资源最优配置,比单一个体的独自知识创新有更快捷的新突破。
  (二) 知识协同是协同创新的核心
  与知识创新有关的知识可分为可编码的显性知识和难以编码化的隐性知识。显性知识可通过信息媒介在组织之间传递和流动,但隐性知识具有缄默性,只能通过非正式的交流和互动学习实现转移、溢出和共享。始创于1948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校园内查尔斯河畔的世界工业联盟项目办公室(MIT),是美国及全球首家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战略合作平台,更是当今全球最大且最具国际影响力的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其使命就是促进MIT与全球产业和企业有效开展产学研的协同创新和项目合作,目前,有近200家世界顶级企业成为MIT的合作伙伴,来自北美的企业占27%、亚洲占22%、欧洲占31%,我国海尔等一些中国企业已成为其会员。
  我国目前的产学研合作还主要停留在技术转让和委托研发等较低层次的合作上。以企业为创新主体,并不意味着创新价值链条上的各个环节都要在企业内和企业之间来完成,而是让企业成为技术集成、产业化、商业化和国际化的平台。这个平台要在协同论的理念指导下,要从以往的技术转让向知识创新和委托研究转变;由联合开发向共建知识创新实体的方向转变。在新技术研究和共性技术开发及人才培育上,应有效发挥大学和研究院所的优势。产学研协同创新离不开政府等相关组织的协同,只有通过共建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的创新网络和知识创新协同平台,方能使无序的创新要素和技术资源进行有效的组织、融合、转化、扩散,才能形成有较高正能量的知识协同创新。
  (三)机制协同是知识协同创新的制度保障
  协同创新在本质上是一种开放型管理体制的创新,其创新协同参与者的合作动力、协作关系、责任边界、利益范围、风险分担等都需要科学定位和明确界定,只有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才能保护好协同者[(www. dylw. NEt) 专业提供论文代写和发表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各方的利益。产学研协同创新是新形势下知识创新全价值链的合作范式,要有新的体制和机制将疏散的组织、人才和资源聚合起来,并在创新主体之间建立一种适当的平衡,以制度和法律法规来规范合作各方的行为,确立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长效机制。
  二、突出专利标准化在外贸协同创新中的支撑作用
  (一) 专利标准化是培育外贸全球新优势的关键举措
  近年来,我国国际专利发明和专利许可的申请大幅增长,国际技术标准占用量也增长很快,但同世界贸易强国相比差距依然很大,特别是在专利标准化的产出水平上缺失太多。截至2013年,由国际ISO和IEC联合委制定的460多项电子信息技术国际标准中,总共纳入了2600多项专利,平均每个国际标准中有56项专利。这些电子信息技术国际标准中80%的专利来自世界贸易强国,而我国只有一项专利纳入其国际技术标准。我国电子信息技术产品出口占全部出口的38%,专利标准化程度极度低下的状况,同我国是全球第一贸易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专利标准化通常是指国际技术标准中嵌入专利,而国际技术标准,即由联合国认定的30多个标准化组织所制定的国际标准,这些标准属于公知领域,具有普适性及应用性。技术专利是指专利拥有者对其所创新研发的智力成果,及其所享有的专用权利,是政府授予并有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在规定期限内的垄断权和经营权,属私有的知识产权领域。
  鉴于标准与专利具有相悖的属性,因而国际标准制定组织在原先的标准制定规则中,一般都不涉及专利的问题。但如今在全球知识创新如井喷的大潮中,基于协商一致的原则,逐渐将专利纳入标准已成大势所趋。专利与标准分离在国际贸易中虽然是主流,但逐渐递减。专利标准化在提高国际高端贸易效率、效益和质量中,所聚集产生的知识创新效应,是主流的积极效应,也是长久的可贸易创造效应,代表了专利与标准内在预见一致化的发展方向。专利标准化也会造成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给全球的贸易自由化带来障碍,但这是非主流且短期的消极效应。我国标准与专利主管部门以及外贸企业要高度关注专利标准化的国际走向,研究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规,使专利纳入标准,由合理性变为合法性,从而运用专利标准化这一新兴理念,为我国外贸培育全球竞争优势贡献正能量。
  (二)依托高新区构建开放型协同创新专利标准联盟
  国家和地方已建成的众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是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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