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60929 发表于 2018-7-15 17:11:18

2018欧洲经济一体化 :进展、挑战与政策建议

  2010 年欧债危机的爆发,使欧元区内部潜在的各成员国之间经济发展严重不平衡、货币体制与财政体制之间的矛盾、金融监管滞后等一系列深层次问题暴露无遗。如果说一些短期的救助政策工具目标是稳定金融市场、为解决危机赢得时间和空间的话,那么进一步推进欧元区经济与金融的一体化机制建设,才是真正的长远治本之策。有人形容,欧债危机就是天使(经济一体化)与恶魔(危机恶化)之间的一场竞赛,胜负权杖并不完全掌握在决策者的手中。在紧迫的形势下,欧盟领导人逐步意识到推进一体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在自2010 到 2013 年上半年的三年多时间里,频繁推出众多重大举措。其中主要是从金融防火墙建设、财政一体化和金融监管一体化三大方面着手推进长期的机制性建设。目前,欧洲一体化进程虽经持续推动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民意的分裂和决策者的惰性仍使其时刻面临威胁。在此背景下,欧洲作为我国最大的贸易伙伴,其一体化进展将对双边战略与经济合作产生重大影响,因而需要我们予以关注。
  一、欧洲一体化进程取得的重要进展。
  欧债危机爆发的原因有很多,涉及到人口结构、实体经济、宏观政策和金融监管等各个层面。对此市场已经进行了充分的揭示,并成为欧洲各国救市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欧洲在推进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出现了诸多重大的制度设计缺陷,从而导致各国之间经济发展严重不平衡,财政监督与金融监管机制缺位。对于欧洲政治和经济的发展来说,一体化是不可逆转的,逆转则代价过大。因此,根治危机就必须就此问题对症下药,把欧债危机作为一场压力测试,及时修补和完善各种制度缺陷,加快经济一体化进程。总结2010 年以来欧洲各国在这方面的政策举措,我们将最重要的一体化机制修补措施分为财政一体化、金融监管一体化和危机防火墙永久化三大方面,并就到 2013 年 3 月为止的一体化机制建设进展做如下总结归纳。
  (一)财政一体化建设的进展。
  虽然欧元区拥有统一的货币(进而实现了货币政策的统一),但由于各成员国不愿放弃财政及税收主权,欧元区自成立之初就缺乏统一的财政机制。正是这一体制方面的严重缺陷,最终导致了欧债危机的发生。因此,推进欧元区的财政一体化成为从根本上解决欧债危机的关键,也成为欧元区一体化机制建设的重中之重。危机爆发以来,欧盟为此做出了诸多努力,其中的最大进展是 2012 年签署《经济货币联盟稳定、协调与治理条约》(Treaty onStability,Coordination and Governance in the Economicand Monetary Union,简称财政契约)。
  2011 年 3 月,欧盟通过了经济治理《六部立法》(Six-pact),对此前的《稳定与增长协定》(Stabilityand Growth Pact)进行了修补,以加强财政与宏观经济的监督。其中,将财政监管的重点由以往考察政府赤字与 GDP 之比改为公共债务与 GDP 之比,即债务总额不得超过 GDP 的 60%。同时,为了加强政策实施的有效性,规定欧盟委员会提出的制裁建议可自动生效。
  随着危机的不断发酵,在 2011 年 12 月的欧盟峰会上,欧洲各国政府承诺建立新的财政纪律。2012 年 3 月,除英国和捷克外①的欧盟 25 国签署了财政契约,这是对 1992 年制订的《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的重大补充,被视为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建立以来最重要的经济治理改革之一。同年 12 月,欧盟委员会宣布,财政契约已得到 12 个欧元区国家议会的批准,并将于 2013 年 1 月 1 日正式生效,5 年内相关条款将被整合进欧盟的法律体系。
  根据财政契约的规定 :签署国必须做到预算平衡或保持盈余,结构性财政赤字不得超过 GDP的0.5%。如果赤字或债务超标,将启动自动制裁机制,欧盟最高司法机构欧洲法院,将有权对超标国家进行处罚,最高金额不超过该国 GDP 的 0.1%,罚金归欧洲稳定机制处置。成员国必须在契约生效后的一年内,将平衡预算的内容加入到本国法律体系中。
  鉴于严格的财政纪律和整顿措施可能会对实体经济产生负面影响,作为对财政契约的重要补充,欧盟国家首脑又于 2012 年 6 月签署了《就业与增长契约》(Compact for Growth and Jobs),引入欧洲项目债券,向基础设施投资。重新分配欧盟的结构性资金,以促进经济增长。
  在 2013 年 2 月的欧盟峰会上,经过长达 26 小时的讨论和磋商,欧盟终于就 20142020 年预算总额及各大开支项目具体额度达成共识。根据决议,欧盟未来七年的预算总额定为 9600 亿欧元,相比2007 年至 2013 年的预算减少 340 亿欧元,为欧盟历史上首次削减预算。这次峰会谈判艰辛,是欧盟推进财政一体化、治理欧债危机的最新重大成果。
  总体看,欧洲朝更紧密的财政一体化及更有力的经济治理迈出了重要一步,政府间相互监督以及欧盟机构的惩罚措施将有利于避免主权债务危机重蹈覆辙。但到目前为止,绝大多数成员国财政状况依然超标。在只有监督惩罚而无守约激励机制、制裁程序过于冗长的背景下,财政纪律的有效执行仍缺乏保障。未来,欧盟还需进一步实现税收统一,建立起强有力的财政转移支付机制,以实现真正的财政联盟。
  (二)金融监管一体化建设的进展。
  虽然欧元区金融市场已经高度融合,但金融监管一直较为分散。此次危机中很多欧元区银行先后出现问题,金融市场高度动荡,就是这种矛盾的集中体现。金融危机以来,欧盟开始反思并着手弥补金融监管的疏漏和问题。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欧盟一直致力于推进金融监管的一体化建设,其中最重要的目标是建立欧洲银行业联盟(EuropeanBanking Union)。
  2010 年 9 月,欧洲议会批准建立三局一会的泛欧金融监管体系,即欧洲银行业管理局(EBA)、欧洲保险与年金管理局(EIOPA)、欧洲证券与市场管理局(ESMA)和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ESRB),负责监管银行、保险、股票交易等金融领域,以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加强欧盟的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在实际运作中,三局一会的工作成效有限,其中 EBA 曾对欧洲银行业组织了几次压力测试,但市场评价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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