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32832 发表于 2018-7-15 16:28:33

2018对休闲旅游发展模式的问题和策略分析

 我国的旅游事业经历从起步开创、改革振兴到全面发展的历程,特别是上个世纪90年代初开始,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政府颁布《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和政策,旅游事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出境旅游、入境旅游和国内旅游三大市场空前繁荣。2007年,时任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秘书长的弗朗加利先生指出,在今后几年当中,中国会超过美国、超过欧洲,成为世界第一大旅游目的地国家。世界旅游组织预测: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上排名第一的旅游接待大国和排名第四的客源输出国。目前我国正在由旅游大国向旅游强国过渡,在此背景下,本文拟结合方兴未艾的休闲旅游,结合作为我国目前主要旅游方式的团体旅游模式,分析存在的问题,探索适合于休闲旅游的发展模式,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休闲旅游是未来发展趋势
  休闲,作为人类的一种存在方式,一直以来是人类共同的理想追求,而作为一种产业去研究和开发,则是近现代社会的产物。它发端于欧美,19世纪中叶初露端倪,并于20世纪70年代进入快速发展期。近十几年来,在我国,休闲作为一种产业,从学者到政府都对其进行了较为广泛的研究和开发。2010年12月,国家旅游局在珠海召开的全国休闲工作会议上对休闲做出了定义:休闲是指人们在闲暇时间开展的观光度假、康体娱乐、求知益智、愉悦身心等活动,以及为上述活动提供服务、生产和保障的相关业态与产业。随后各地逐步开始引导和推动国民休闲产业的发展。山东省在国民休闲产业的发展上也做出了积极的尝试和努力,推出了国民休闲汇等一系列推动国民休闲活动发展的举措,旨在使全省旅游业逐步由原来的旅游经济发展模式转型到休闲经济发展模式的轨道上来。
  而对于休闲与旅游的关系,在学术界也形成了几大类不同的看法。刘德谦先生认为,休闲包括异地休闲和本地休闲,旅游包括闲暇类旅游和非闲暇类旅游,休闲与旅游的重叠部分即为异地休闲也即闲暇类旅游。李仲广先生则认为,从本质上讲,旅游与休闲没有任何区别,旅游是那些发生在异地的休闲,即旅游是休闲的一部分。而李文明则认为旅游休闲化是旅游业进一步发展与提高的必由之路,即旅游与休闲相互渗透乃至结合。尽管上述看法有着较大的差别,但都可以体现出一点,即休闲与旅游有着紧密的联系,休闲中应重视旅游;旅游,特别是非商务性旅游应着力体现休闲。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观光为主的旅游方式已经逐渐不能适应人们的需求,人们在观光的同时更多会去追求一种愉悦和放松,因此,休闲旅游作为一种新的旅游类型在近几年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休闲旅游,是旅游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出现的一种类型,这种旅游模式不管以什么形式表现,使旅游者通过旅游能够得到身心自在、闲适达观的休养,则应是休闲旅游体现的主要价值。
  二、我国目前的团体旅游模式及其不足
  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壮大,旅游形式也逐渐丰富多样。但作为传统旅游模式的团体旅游仍是我国旅游方式的主体,我国团体旅游模式在饱受诟病中不断地调整发展,并逐渐形成了较为成型的模式,如图1所示:游客和旅行社购买标准旅游产品,旅行社委托或安排导游协助游客完成标准旅游产品的消费。
  随着旅行社管理的加强、导游服务质量的提升、旅游产品的优化和游客对这一形式的被动性适应,我国原来较为凸显的团体旅游模式问题逐渐淡化,但因为没能从根本上解决旅行社、游客、导游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在休闲旅游大发展的前提下,团体旅游模式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与休闲旅游的要求相比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如下:
  (一)导游人员导购化
  随着旅游市场的放开,我国旅游业,特别是旅行社业经历了一个粗放式的发展过程,大大小小的旅行社遍地开花,甚至一部传真、一部电话即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这就直接导致了旅行社业的恶性竞争,并逐渐形成了导游人员与旅行社的权责利的分离。随着导游人员的猛增,僧多粥少的现象明显加剧,导游人员从旅行社获取旅游业务委托只能拿到较少的导服费,甚至导游需要通过向旅行社交人头费的方式获取优质旅游团的委托业务。为了保证团队旅游的顺利进行,导游人员还需要为司机及其他同行人员等支付一定的报酬。这就必然导致导游竭尽所能,从游客手中赚取相应的资费;在我国小费制度及小费文化极不发达的情况下,导游只能努力推销各类赢利产品,通过加点、购物等方式从游客手中赚取相应的收入,从而使导游逐渐导购化,也很难保证游客得到较好的休闲。
  (二)跟团旅游疲累化
  形成跟团旅游疲累化的原因,一是旅行社限于成本的控制等原因,经常会将行程安排得过于紧凑,如山东全线七日游,会有大部分时间在车上度过。二是导游为获取一定的收益,经常会在原有行程基础上增加诸多的新景点和购物店等,使得行程更加紧张。三是跟团旅游往往要求团员的高度同步化,限制了游客的个性化需求。显然与休闲旅游相去甚远。尽管部分旅行社也推出了纯玩团等,但效果并不明显。
  (三)旅游景点观光化
  受传统旅游模式和以往国民旅游需求的影响,我国大部分景区在规划和建设上都将重点放在景点本身上,努力开发景点的观光价值,较少关注甚至忽视景区的休闲价值。景区运营的市场化,也使得经营者更加注重能够带来直接利益的观光价值开发。缺乏良好的宏观规划和先进的休闲意识的引领,导致众多景点的重复性、同质化建设。这使得我国的大部分景点都停留在重观光、轻休闲的低层次建设水平上。此外,大部分地区将旅游收入着眼于景区的门票收入和景区内消费上,缺乏大旅游的概念,这也限制了休闲旅游的发展,部分地方也开始尝试做出改变,如济南市大明湖新区的免费开放,初步估计,免费开放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已大大超过原来老区的门票收入。
 (四)付出回报脱节化
  从理论上讲,在图1所示的团体旅游模式中,游客参加团体旅游,利益关系主体应为游客(旅游产品购买者)和旅行社(旅游产品提供者),即游客为享受旅游产品向旅行社支付对等的费用,旅行社协助游客完成旅游产品的消费并收取对等的费用,至于交通、导服、景区、住宿、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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