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8673 发表于 2018-7-15 15:53:36

2018台湾政党轮替后两岸经贸政策的调整

摘 要:本文分别介绍了民进党和国民党执政时期两岸经贸政策的调整情况,并将两个时期的经贸政策调整进行了对比分析。
关键词:两岸经贸;政策调整
  一、民进党执政时期两岸经贸政策情况
  (一)“深耕台湾、布局全球”的经济发展战略
  民进党上台之际,正值台湾经济出现严重的衰退,但台商赴大陆投资的热潮十分高涨,投资总额不断增长。民进党为改变台湾经济的颓势,提出了“深耕台湾、布局全球”的经济发展战略,支持台商“根留台湾”,鼓励向外投资扩张,其基本思想是“台湾优先,全球布局,互惠互利,风险管理”。在两岸经贸政策方面,民进党根据发展战略和基本思想提出了“积极开放,有效管理”政策。但民进党根深蒂固的“台独”意识很快使“积极开放,有效管理”政策变了味,民进党为了弱化两岸经贸关系,提出向东南亚发展的“南向政策”,试图将东盟纳入台湾经济全球布局的“一环”,把东南亚打造为台商投资的热土,以替代大陆对台商投资吸引力,降低台湾对大陆的经济依赖,最终达到其不可告人的“台独”目的。
  (二)“积极管理、有效开放”的两岸经贸政策
  民进党的“去大陆化”政策招到大部分台湾企业及民众的反对,以国民党为代表的泛蓝政党积极与大陆展开广泛的交流,并达成若干共识,此举赢得了广大台湾民众的支持。民进党进一步对两岸经贸政策设限,想通过激化两岸关系来扭转不利局面,2006年元旦,陈水扁提出要在两岸经贸关系上以 “积极管理、有效开放”政策来代替之前的“积极开放、有效管理”,但台湾当局根本不谈“有效开放”,只突出“积极管理”,极力限制两岸经贸、金融、人员往来。
  二、国民党执政以来两岸经贸政策调整情况
  2008年台湾政党实现轮替后,国民党用“活水计划”取代了民进党时期的“积极管理、有效开放”两岸经贸政策,并相继修改和出台了一系列经贸交流政策,总体来讲,国民党在下面几个方面对两岸经贸政策进行了调整:
  (一)两岸投资政策
  国民党上台后积极调整两岸投资政策,一方面,积极开放台商赴大陆投资,解除台商赴大陆投资不得超过40%净值的规定,并全面开放台商回台上市,吸引更多外资;另一方面,积极放宽大陆资金赴台投资,采取“原则开放、例外限制”的方式开放大陆资金赴台投资不动产与生产事业,并鼓励大陆资金参与“爱台12建设”。大陆方面也正式发布了《关于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或设立非企业法人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有关大陆企业赴台投资的办理程序已经明确化了,并表示近期将有序组织一些行业的骨干企业赴台进行投资考察、企业洽商与项目对接,推动赴台投资取得实际进展。
  (二)两岸经贸合作方面
  国民党在“九二共识”的架构下,积极推动两岸官方对话交流,恢复已经中断9年之久的两岸协商会谈,重新搭建了两岸正式对话的桥梁,并达成一系列制度性协议。从2008年6月至2009年11月,通过“陈江会谈”等方式,两岸主要签署了涉及两岸“三通”、旅游、金融等方面合作。2010年,两岸又成功签署了具有跨时代意义的《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这标志着两岸经贸关系已进入崭新的发展阶段。这一系列有彰有序的举措,极大地促进了两岸经贸合作的进一步深化,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也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
  (三)两岸资本市场开放方面
  国民党积极开放台湾资本市场,推动了两岸资本市场的交流与合作。2008年6月21日,国民党公布“调整两岸证券投资方案”,这标志着两岸在资本市场上的合作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国民党上台后加快推动两岸证券业的开放步伐:一是开放大陆资金间接进入台湾股市;二是开放台港ETF相互挂牌;三是开放香港交易所挂牌企业的来台第二上市(柜);四是开放赴大陆投资证券期货业;五是放宽基金投资涉陆股之海外投资限制。国民党对两岸资本市场往来的松绑是两岸金融交流与合作的一个重要举措。
  (四)两岸三通方面
  与民进党时期两岸局部、间接的“小三通”相比,国民党上台后立即展开两岸制度性协商,积极推动两岸直接、双向的“大三通”,2008年11月两岸正式签署了《海峡两岸空运协议》、《海峡两岸海运协议》、《海峡两岸邮政协议》,标志着两岸直接通航、通邮、通商的“大三通”基本实现。两岸直接、双向的三通直接带动了台湾旅游业,既带动了相关产业和行业的发展,又拉动了台湾经济。
  (五)货币兑换政策
  为扩大两岸经贸往来、方便大陆游客赴台旅游,国民党积极推动人民币与新台币的全面兑换。2008年6月,台湾当局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中的第38条和第92条修正案,为开放人民币兑换提供了“法源”依据。2008年7月初,通过并实施“人民币在台湾地区管理及清算办法”,人民币实现在台全面兑换。由于开放初期受限于货源,目前人民币业务仅停留于兑换层面且方向是单项的。目前,两岸就货币清算机制展开一系列的交流与探讨,相信不久的将来两岸实现通汇直接化、货币兑换自由双向化。
  三、民进党和国民党执政时期两岸经贸政策调整比较分析
  (一)货币兑换方面
  民进党时期两岸货币兑换只限于台湾金门、马祖地区。2004年底在金门、马祖地区以“试点定额”方式进行新台币与人民币的小额兑换,且只供大陆游客兑换。2005年10月开放金门、马祖地区金融机构试办新台币与人民币兑换业务,每次以2万元人民币为上限。国民党在两岸货币兑换进程中迈出新步伐,2008年6月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中的第38条和第92条修正案,并在2008年7月初通过并实施“人民币在台湾地区管理及清算办法”,实现人民币在台全面兑换。
  (二)大陆资本赴台湾投资方面
  民进党对台商赴大陆投资设限的同时限制大陆资本赴台投资。国民党一改民进党的保守作风,采取“原则开放、例外限制”的方式开放大陆资本赴台投资不动产与生产事业,并鼓励大陆资金参与“爱台12建设”。国民党通过“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和“大陆地区来台投资设立分公司办事处许可办法”两项规定,分别对陆资企业的定义、投资领域、投资形式做出规定。
  (三)两岸协商会谈方面
  民进党执政台湾时,拒绝承认“九二共识”, 以“台独”立场为核心,并炮制“一边一国论”,以“积极管理,有效开放”等政策制衡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两岸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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