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国际贸易中的电子商务
国际贸易中的电子商务伴随着全球经济国际化的进步与网络科技的快速发展,各公司在网络上兴起了B2B电子商务狂潮,开始进入了网络联系外贸业务的发展阶段。我国的B2B平台供应商阿里巴巴、Tradekey、万国商业网, 环球资源网、Made-in-China为这一进步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特别是相对于我国中小贸易公司,这些商业网显得尤为重要。电子商务是一个发展潜力巨大的市场,极具发展前景。电子商务双向信息沟通、灵活的交易手段和快速的交货方式的特点,将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促进整个社会生产力的提高。本文从以下三方面详细论述国际贸易中的电子商务:第一部分阐述国际贸易中的电子商务的基本运行流程;第二部分从利和弊两方面对国际贸易中的电子商务进行具体分析;第三部分主要讲述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具体应用及发展。
一、国际贸易B2B概述
国际贸易是在全球各范围所发生的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易活动。它不但包括了实体商品的交易,同时还包括了虚有商品的交易。高效低耗的B2B模式对积极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它将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一种趋势与必然。B2B即Business to Business的简写,也可写成B to B,泛指企业或商家之间进行产品、服务及信息交换的电子商务活动。B2B应用于国际贸易其实已经由来已久,美国SIMBA信息有限公司发表的一份报告中指出,企业之间通过B2B方式进行国际贸易在历经五年超过57.7%,达到282亿美元,由此可体现出全球性的B2B电子商务网路已初具规模,而且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
二、国际贸易B2B业务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信息化水平不够高,网络规模较小
信息基础设施是发展电商的基础,而我国企业信息化水平普遍落后,企业信息基础设施薄弱,这些都严重影响了B2B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发展。网络运行速度较慢、网络堵塞、网费过高等严重制约了我们国家B2B电子商务的正常有序发展。另外,我国的网络规模和布局相对B2B的发展仍有很多不足,与发达国家的高投入的信息高速公路相比,我国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上也投入不足、建成的网络质量也是有待提高,这就决定了我国目前B2B的市场机会还非常有限。
(二)B2B业务模式框架尚未建立
国际贸易操作比较繁冗复杂,其交易操作中关联着许多部门,交易时会产生许多的票证、证件与收据。对于我们国家,许多关联部门没有密切的配合,尚未构建出一个完善的体系,无法满足电子商务正常发展的需求。
(三)网络安全问题亟待解决
我们必须利用互联网来实现B2B业务模式的推广发展,然而它关系到许多层次的安全保密问题,比如说货币安全,信息安全,商品安全等。然而不管是国内还是国际市场,B2B模式的安全性还很令人忧虑。目前交易主体的身份识别,交易过程的商业秘密,电子通讯的安全,交易和其他记录的保存和管理等是对网上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问题。
(四)高级复合型专业人才缺乏
B2B涉及到技术、经济、管理、法律等众多领域。目前国内的高校并没有相关专业的培养,而是更侧重于专业知识的掌握,没有能够非常专业掌握的相关人员。另一方面,大部分的对外贸易企业中,计算机和网络方面人才严重缺乏,而且有持续外流的倾向,B2B人才的短缺和不足将严重制约了中国B2B业务模式在国际贸易方面的发展。
(五)国内法律体系不完善
目前国内B2B业务模式缺乏统一的指导方针、发展计划和实施策略。目前我国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存在着诸如B2B业务模式规则和管理问题,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信息资源和网络安全问题、电子合同的效力和执行问题等等法律问题。尤其是在跨国家、跨地区、跨部门协调方面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都给不法分子留有可乘之机,网上犯罪案件屡有发生就是最好的证明。
三、B2B业务模式下我国国际贸易发展的应对对策
(一)政府宏观层面
1.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网络基础设施水平直接决定着B2B业务在企业间的应用程度,政府适当增加投入,降低上网费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益。其中尤为重要的是增加技术研发的投入,提高加密技术、数字签名、防火墙等网络安全技术研究和应用的力度,为类似B2B业务的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物质和技术基础。
2.加强电子商务标准和认证技术的开发
政府应该加大扶持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的力度,为其尽早制定和完善包括结算、信息安全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在内的行业标准。除此之外还需要组建关于电子商务认证机构,加快对现行法律的修改并且相应地加快立法进程,改善电子商务的法律和政策环境。
3.建立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系统
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的完善,离不开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环境的发展,制定的法律法规,对原有的相关法律体系进行必要的调整势在必行。政府立法机关应该制定关税、税收、支付、版权、专利、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法规,并且对现有法规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保护电子商务的法律地位,保护B2B企业信息的安全,并打击任何形式的网络犯罪行为,电子交易关键所在是建立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法律机制,保障交易中信息的安全性。
4.积极展开并加强与国际贸易电子商务合作
B2B业务模式下的国际贸易如果要得到正常开展,就必须加强与各国之间的电子商务合作。需要我国政府和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积极加入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和论坛的双边、多边谈判和有关法规标准的制定工作,建立对我国有利的世界电子商务体系。
(二)企业微观层面
1.较快地实现企业贸易管理的电子化
信息交流方式和手段的变化,是B2B业务模式引起国际贸易创新根本之处。B2B业务模式应用在国际贸易交易前期主要是交易双方在互联网平台上完成信息交流、明确贸易合作意向,在贸易的后阶段则主要是电子付款和货物运输及跟踪。①
2.主动转变贸易模式
随着B2B业务模式的兴起,借助互联网寻找新的商机,已经成为最具成本优势的高效经营手段。在我国社会信息化程度不断提升的背景下,我国企业积极地运动计算机和互联网络技术所带来的好处,从而使企业对自身的管理和运作方式进行根本性的变革,并充分利用包括B2B业务模式所带来的商业机会,从而较好较快地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实现企业的快速发展。②
结论
电子商务采用电子方式进行商务数据交换和开展国际贸易活动,已经成为信息化地球新的国际贸易的重要方式。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已成发展主流的当今社会,我国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企业层面,要想保持和发展与世界的交流,就必须主动的适应国际贸易信息电子化发展趋势,提高自身电子商务的应用水平。因此,我国必须抓紧时机以电子商务为切口,借助国际贸易的依托,提升我国国民经济上升到新的发展阶段,占据世界经济新格局的优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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