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国商业银行监管发展的经验及对老挝的启示
【摘要】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复杂程度远超预期,经济下行的压力会传导到银行内部来,国内银行业面临的经营局面异常严峻,案件防控压力非常大。在这样的环境下,进一步加强内控、防范经营风险是非常必要通过多年努力,中国银行监管的问责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监管的透明度持续提高,监管者的职业操守有所提升,与国内其他金融监管部门和境外银行监管部门的交流合作广泛开展。对于老挝的商业银行监管具有积极的启示意义。本文是对商业银行监管发展进行研究,在中国国内外已有的一些理论与框架的基础之上,在研究角度、研究方法、总结中国商业银行监管发展的经验及对老挝的启示。【关键词】中国商业银行 监管发展 老挝 风险控制
一、商业银行监管面临的挑战
不仅是中国、欧洲,所有的新兴国家,包括巴西、印度、中国及所谓的亚洲四小龙,均面临严峻的挑战。从主要经济数字上看,中国出口或内需面临非常大的压力。随着市场的不断开放,中国经济越来越容易受到国际金融、国际贸易的影响,想要靠自身发动内需,保住经济成长的可能性越来越低,软着陆的压力和挑战非常大,预计今年到明年都会存在较多不确定的因素。面对这样的经济环境,我们的客户端企业盈利能力大幅下降,经营困难、逃废债务情况频发,并引发局部性、行业性的信用危机,导致银行风险案件防范形势更加严峻,不良贷款不断上升。
严峻的经济环境对整个银行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巨大挑战。首先,利率市场化步伐加快,净利差和净息差水平大幅下滑不可避免。其次,金融脱媒加剧,银行业普遍面临存贷款增长困境,因此要顺应形势发展,积极开拓资本市场业务,拓宽发展渠道。同时政府表态打破银行业垄断,清理整顿银行收费项目。银行股集体出现低迷,A股市场已有多家银行股价跌破净值,社会公众的悲观情绪已经通过股市表现出来。总体而言,整个银行业现有盈利模式受到极大冲击,主要依赖存贷款的传统发展模式难以为继。我们在上次半年工作会上也谈到,在这种形势下,银行一定要找出业务发展的短板和制约因素,跳脱传统的经营模式。
二、中国商业银行监管发展现状
(一)高效集中、权威的监管机构
中国的商业银行非常注重监管机构的设置,且机构都具有集中、权威、独立等特点。以上提到的四家银行稽核机构的设置原则都基本相同。稽核人员的聘任。总行的监管部门拥有稽核人员的人事权,可以从行内其他部门调用,也可以从银行外部重新选聘;独立的财预算。监管部门的经费一律由总部负责,稽核人员的工资发放和工资标准也都由监管部门来执行,原则上与其他部门保持一致。
(二)严密、统一的稽核依据
监管机构将业务操作规章制度做了统一规定,并编制成业务操作指南,用于规范业务操作流程。明确的稽核目标。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向董事会递交报告,以控制业务发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科学、严密的稽核内容。通常是从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两个角度来开展稽核工作,并对完成情况作出相应的评价。
中国的商业银行的监管部门有监督检查的权利,但并不负责事后的处理工作,不参与事后处理的任何事情,这种稽核方式即为查处分离。管理层对于稽核中问题的处理的顺序是:倘若问题依然严重,就对其负责人员给予调岗或解职等严厉处罚。
三、老挝商业银行监管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一)基层单位内控风险防控意识有待加强
在粗放式发展的社会大环境下,银行的一些管理层观念陈旧,不能与时俱进,不理解发展与管理相辅相成的关系。注重银行的业务发展,而忽略当前经济形势下,银行面临的内部控制风险,把内控当成业务发展的敌对方。商业银行分行内控与风险防范工作没有融入日常的经营管理,内控管理流于形式。因此,银行应该通过建立一些机制如BRCC、RCSA等协助分行加强内控管理工作,使员工把内控与风险防范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中,而不是走形式,事后再谈如何防堵、如何监督。
(二)各项监管活动的执行力不强,有章不循
商业银行很多员工,甚至部分分行领导,总行政策流程发下去,不学习、不执行,按照老路子做,不仅在风险内控方面,在业务推进上也存在这种现象。这是一个潜意识,这个潜意识是分行对风险管理、内控管理长久以来的忽视所造成的。分行只要找对专业的、负责任的分管行长,就可以把大部分业务发展的责任放在他们肩上,分行行长要把大部分精力放在分行发展战略及企业文化的建设上,要着重分析分行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员工的专业程度、分行的内控风险机制、合规意识。
在粗放式发展的社会大环境下,银行的一些管理层观念陈旧,不能与时俱进,不理解发展与管理相辅相成的关系。注重银行的业务发展,而忽略当前经济形势下,银行面临的内部控制风险,把内控当成业务发展的敌对方。商业银行分行内控与风险防范工作没有融入日常的经营管理,内控管理流于形式。因此,银行应该通过建立一些机制如BRCC、RCSA等协助分行加强内控管理工作,使员工把内控与风险防范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中,而不是走形式,事后再谈如何防堵、如何监督。
商业银行很多员工,甚至部分分行领导,总行政策流程发下去,不学习、不执行,按照老路子做,不仅在风险内控方面,在业务推进上也存在这种现象。这是一个潜意识,这个潜意识是分行对风险管理、内控管理长久以来的忽视所造成的。分行只要找对专业的、负责任的分管行长,就可以把大部分业务发展的责任放在他们肩上,分行行长要把大部分精力放在分行发展战略及企业文化的建设上,要着重分析分行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员工的专业程度、分行的内控风险机制、合规意识。
(三)内控与风险信息的沟通交流不够及时、充分
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监察和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不够充分,在风险和问题整改工作的配合上有待加强。经常将稽核报告抄送相关行领导和部门,就是希望大家都能知道哪些条线、哪些地区和分行发生了什么问题,以便在业务推进的过程中能够及时掌握相关风险,做好防范措施,希望相关部门今后进一步及时、充分地进行信息交流和沟通。
(四)业务检查和责任追究有待进一步加强
商业银行还面临着内审人员不足的现象,银行已经批准监管部门充实人员,总行和区域中心的招聘工作正在开展。若稽核人员比业务人员懂的还少,就没有资格也没有能力去检查,要更重视专业、条线的检查。要进一步加强飞行检查,发现问题的,不提前通知、当天就开展检查,或者对某项业务、项目开展不定期的飞行检查,以便测试分行内控与风险防范管理水平。
四、中国商业银行监管发展对老挝的启示
(一)商业银行监管的制度和体系的完善补充
1.建设执行机制、风险评估与汇报机制、激励及问责机制。要避免合规文化停留在口号层面,实现真正落地,还要在执行机制、风险评估与汇报机制、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的建设方面下功夫:
第一,要建立高效的执行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和问题整改,着力扭转有章不循的局面,这方面郑勇行长稍后将提出更详细的工作要求。
第二,要将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RCSA)和内控与风险防范联席会议(BRCC)相结合,建立一个系统、动态的风险评估与汇报机制。这方面我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RCSA是一个风险评估、自查的机制和流程,总行将下发相关的模板和表格,作为自查的依据,协助分行评估各类业务或管理活动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风险与控制,总行业务条线、法律与合规部、稽核部将定期对分行自查情况进行检查。BRCC是一个帮助我们及时了解内控和风险漏洞,快速协调处置措施的机制,另外我们还有AWG(稽核工作小组)机制,机动地协调稽核发现问题的整改与落实。
希望通过上述评估、汇报机制,可以使分行行领导能够掌握整个分行的内控及风险情况,使总行行领导能够及时了解各条线、各分行业务经营中的问题,从而在全行建立预警机制,系统、动态的风险评估与汇报机制非常重要,总行有责任也有义务协助各个分行建立该机制。这项工作看起来有些繁琐,但分行一定要树立管理意识,未来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通过这样一个标准的工作机制,了解、分析各项业务带来的风险,做好目标客户的准入、内控风险的自查与事前防范工作,避免将问题留给继任者,对自己负责、对我们的员工和广发银行负责,总行将尽全力协助各位做好这项工作。
第三,要倡导正向激励机制,倡导员工践行合规经营。总行高管经常会收到不具名的员工举报,有一些举报常常是人身攻击,价值不大。我希望通过强化正向激励,建立举手的机制,对不合规经营进行清楚、明确的举证。曾经有一位员工早上向我进行了非常清楚的举报,总行派了监管部门下午去检查,晚上就收齐了全部的证据,对这种员工我们要进行奖励,要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观念,而不是写黑函的文化。
第四,要强化双线问责机制,严防案件风险。风险防范不仅是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前台业务部门也应高度重视业务发展质量,切实履行风险第一道防线职责;在完善内控与风险管理机制的基础上,面对环境的复杂性和风险的不确定性,还要结合自身经营实际,优化信贷投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并将对重点领域的风险防范贯穿其中。相关的工作已经贯穿在我前面的汇报中,请各位会后认真研究,落实监管机构的要求。
2.强化轮岗交流力度。对各机构必须建立重要岗位员工轮岗制度、严格执行有关重要岗位员工轮岗制度、轮岗率等提出明确要求,在内控要求中,职责分离是横向牵制,授权管理是纵向控制,而强制休假与轮岗则是对某一岗位、某一人员职责分离、授权执行状况进行检查的控制,通过强制休假与轮岗,往往可以发现平时难以发现的问题。轮岗同时必须实施离任审计;对轮岗问题,董事长和利行长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总行也有具体要求,目前来看,各分行已经行动起来。不过,在我到一些分行调研时仍听到有些不同反应,有些为难,甚至抵触情绪,怕人员流失,怕业绩下滑,我推测还可能担心暴露问题。我在这里再强调一次,轮岗是个大趋势,希望各分行高度重视。一是这是监管要求,不是我们行自己的规定。监管机构每年对出具的监管意见中屡屡提到这个问题。二是同业一些银行,我们系统其他一些分行都能够做到,有的为何做不到。第三,坚持轮岗是对广发银行负责,也是对员工个人负责。造成银行巨额损失,却不被发现,直到其1995年自首才使案情暴露,重要原因就是其长期不休假、不轮岗。我们身边也有例子,通过轮岗发现过一些违规违法问题。人力资源、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轮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管理,提升三道防线合力。银行业务拓展部门应该在合规的基础上做业务,银行现在推行的RCSA,要求一线经营单位、支行行长要发挥作用,加强自查自纠,提高自我发现问题的能力;第二道防线法律与合规部门及其它中台风险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一道防线的督促,牵头一线做好自我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大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的跟踪管理力度。不能将所有的希望寄托在稽核检查。当然,稽核检查也不能走过场,稽核查不出问题,但最终查出来有问题,就是稽核有问题。此外,监管部门也不能依据分行的各种借口修改检查报告,不能让行领导看到一份失真的稽核报告。
(二)商业银行监管的可行性和实用性
1.提高合规经营意识。不同部门都可以制定制度,有些新旧制度之间、不同部门制定的制度之间存在矛盾,甚至打架的现象,令分行无所适从,不知道该执行哪一个制度。基层网点要按照总行要求,每周召开的晨会,至少一次主题是围绕合规意识、合规知识展开学习和讨论,以提高员工合规意识。针对反洗钱监管越发严格、反洗钱形势日益严峻的形势,这里特别强调要提高客户经理、特别是高端客户经理的反洗钱意识,做好各项反洗钱工作,特别是前面提到的防范利用私人银行洗钱和地下钱庄利用金融工具洗钱。
明确风险管理其最主要的步骤是对风险管理进行程序化,这里我们需要进行风险识别,风险预测,风险处理及风险评价四位一体。这里的步骤主要包含四步:第一,建立相应的风险识别系统,对于银行可能需要面临不同类别的风险进行具体判断;第二,掌握常用的利率预测方法,并在关注国内外利率、汇率走势的基础上,灵活地、有选择性地运用利率预测方法,对利率变动的水平和方向及利率变动周期转折点等进行科学预测;第三,在识别类型和预测走势的基础上,可根据本行自身资产负债的结构及利率敏感缺口、利率敏感比率等信息,制定相应的调整战略,使本行尽可能地将风险控制在事先设定的范围之内;第四,客观进行风险管理评价。
同时,在进行上以上四种风险实施策略后,需要对其实时情况进行相应的监控跟踪,要对执行效果进行相应的评价,并在实践中不断对其进行改善,要以提高风险控制水平为主要目的,最大限度的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同时要对其风险管理体系的科学性及有效性进行评测,在实践中慢慢改善,以便促进银行的进一步发展。
2.加强内部控制的整改力度及整改追踪。商业银行监管机构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落实整改的第一责任,务必亲自抓整改,哪个单位整改未落实、问题反复出现,要追究那个单位一把手的责任。各分行应落实总行制度要求,对发现问题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各分行要充分利用内控与风险防范联席会议机制和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机制,即RCSA,加强风险信息交流,切实、及时整改。今后总行法律与合规部要有选择地列席分行的联席会议。对于RCSA,法律与合规部要加强对分行的培训,使分行充分掌握并熟练运用。
一是提高合规经营意识,不同部门都可以制定制度,有些新旧制度之间、不同部门制定的制度之间存在矛盾,甚至打架的现象,令分行无所适从,不知道该执行哪一个制度。基层网点要按照总行要求,每周召开的晨会,至少一次主题是围绕合规意识、合规知识展开学习和讨论,以提高员工合规意识。针对反洗钱监管越发严格、反洗钱形势日益严峻的形势,这里特别强调要提高客户经理、特别是高端客户经理的反洗钱意识,做好各项反洗钱工作,特别是前面提到的防范利用私人银行洗钱和地下钱庄利用金融工具洗钱。
二是加强内部控制的整改力度及整改追踪,商业银行监管机构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落实整改的第一责任,务必亲自抓整改,哪个单位整改未落实、问题反复出现,要追究那个单位一把手的责任。各分行应落实总行制度要求,对发现问题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各分行要充分利用内控与风险防范联席会议机制和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机制,即RCSA,加强风险信息交流,切实、及时整改。今后总行法律与合规部要有选择地列席分行的联席会议。对于RCSA,法律与合规部要加强对分行的培训,使分行充分掌握并熟练运用。
三是依法合规,强化规章制度执行力,银监会出台的制度,要及时了解、掌握,法律与合规部这点做得很好,对新政策及时进行解读、提示风险。银监会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风险管控均提出了具体、明确的监管规定,各位管理者要充分认识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风险的不确定性,密切关注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和政策变化,不折不扣地落实执行监管部门的要求、总行制定的各项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的风险防范。总行相关部门要利用好整改信息平台,及时、准确掌握各分行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进展,了解各分行合规办理业务的执行力;各分行一把手也要通过整改信息平台,了解本行问题整改情况,并举一反三进行防范。
3.依法合规,强化规章制度执行力。经济体制的改变促使金融领域的投资方式逐渐转变,多样化的融资方式在货币政策的推定下使得资本市场变得越来越发达,同时也让投资收益变得更加丰厚。很多优质客户也因此而转向资本市场,这样就会导致银行存款的不断萎缩;另一方面,应对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进,改组、兼并、股份合作等多种产权制度的实行,企业由传统的银行间接融资转向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在这种情况下,固守货币市场是没有出路的,介入投资银行业务是传统业务萎缩之后国有银行生存和发展的希望所在。中国商业银行应加强与券商的合作,探索研究以证券为对象的中间业务,在更高层次上发挥结算中心和代理中心职能。同时,以中间业务作为介入资本市场的突破口,在积极争取办理企业债券、政府债券和商业票据的发行、交易业务的同时,主动介入企业并购、重组,为企业的融资活动、财务运作提供长期、全面、专业、系统的策划和建议,增加所提供服务的利润附加值。
银监会出台的制度,要及时了解、掌握,法律与合规部这点做得很好,对新政策及时进行解读、提示风险。银监会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风险管控均提出了具体、明确的监管规定,各位管理者要充分认识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风险的不确定性,密切关注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和政策变化,不折不扣地落实执行监管部门的要求、总行制定的各项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的风险防范。总行相关部门要利用好整改信息平台,及时、准确掌握各分行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进展,了解各分行合规办理业务的执行力;各分行一把手也要通过整改信息平台,了解本行问题整改情况,并举一反三进行防范。
五、结论
商业银行监管的战略意义凸显,关于商业银行监管下银行资本与风险的调整的问题再次成为了关注重点。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找出商业银行监管对银行资本与风险的影响,并借此根据中国国情对银行业银行资本与风险的调整提出相应对策,研究如何实现中国商业银行监管发展,并对对老挝的提供启示。本文研究指出,中央银行所承担的维护金融稳定、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最后贷款人等职能,使其能够在宏观审慎监管中发挥核心作用。次贷危机后,美、欧、英、法逐步调整了监管格局,表明对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中中央银行的核心地位认识比较一致。本文通过对中国央行货币政策麦克洛姆规则的检验,证明其在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中具有有效调控的能力。指出中国中央银行应在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中扮演监管主体角色,并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参考文献
苏新茗.全球金融危机与金融监管改革:解决之道.国际金融研究.2010(01)
沈联涛.金融创新、金融监管与此次金融危机的联系及其改革方向.国际金融研究.2010(01)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课题组.金融危机监测指标体系研究.国际金融研究.2010(03)
谢平,邹传伟.金融危机后有关金融监管改革的理论综述.金融研究.2010(02)
黄儒靖.从《巴塞尔协议Ⅲ》看国际银行业监管强化的新趋向对银行监管博弈的思考.经济问题探索.2010(12)
李文泓.关于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下逆周期政策的探讨.金融研究.2009(07)
巴曙松,高英,朱元倩.巴塞尔协议Ⅲ的实施进展及其挑战.武汉金融.2013(07)
张晓朴.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原则:探索新金融监管范式.金融监管研究.2014(02)
老挝国家银行经济研究部2015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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