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79634 发表于 2018-7-15 12:08:40

2018我国自贸区金融服务创新的现状及升级途径

匡 敏 曲玲玲 乐山师范学院
摘 要:金融服务创新是自贸区建设中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自贸区投资自由化、贸易便利化的有效途径。当前我国自贸区在金融政策、汇率改革等方面面临较大挑战,金融创新改革难度较大。因此,本文在分析自贸区金融服务创新现状及面临挑战的基础上,提出推动自贸区金融服务创新的升级途径,以此助力自贸区的良性建设与发展。
关键词:我国自贸区;金融服务创新;面临的挑战;升级途径
我国各自贸区自成立以来,均开展了一些列金融服务创新活动,包括自由贸易账户业务、外汇管理改革、投融资汇兑便利、利率市场化以及人民币跨境使用等,并已取得一定经验和成果。以上海自贸区为例,自金改40条推出以来,该自贸区积极开展金融创新试点工作,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充分发挥自贸区的各项功能。截止2016年底,上海自贸区共发布了65个金融创新案例,涵盖金融业务创新、保险业务创新和监管创新等内容,整体创新成果显著。然而,当前我国自贸区金融服务创新仍然面临着制度不完善、汇率风险较大等挑战。因此,对自贸区金融服务创新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对推动自贸区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自贸区金融服务创新的发展现状
(一)不断推出创新金融产品与配套服务,满足区内企业的发展需求
在国家良好政策的支持下,我国自贸区不断创新金融产品,为区内企业提供了优质的金融服务。以上海自贸区为例,作为我国首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该自贸区不断探索金融产品改革的新型发展方向,通过为自贸区内企业提供集融资、本外币结算、投资、交易理财为一体的金融服务方案,全面推动区内企业的发展,并依据不同企业的金融需求,推出了一系列金融新型产品。如该自贸区联合招商银行推出了跨境金融自贸通系列的创新产品,目前已得到了良好的应用。还有六项资本类产品,以及一项跨境人民币双向现金池为经常项下的结算类产品。同时,针对不同类型客户,开展差异化金融服务。如对于区内上市公司类客户,积极拓展新业务,打造全方位金融服务;对于投行PE类客户,加深双方合作,通过服务客户的客户,发展潜在客户群。截至2016年,中国建行银行服务的上海自贸区客户已高达15000户,FT客户8906户;招行上海自贸区分行为区内1797户企业开立了对公账户。同时,在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的带动下,其他自贸区也纷纷推出新的金融产品与配套服务。例如,福建自贸区不断深化与中国银行的合作,推出代开关税保函、中银跨境E商通、中银E商通和虚拟子账户产品方案等金融产品,为区内汽车进口商提供跨境融资、跨境结算和资金划转等综合金融服务,推动自贸区汽车进口的发展。据网易新闻网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3月末,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为整车进口企业提供的贸易金融支持已累计达5.15亿美元,实现汽车进口数量为8000多辆。
(二)不断创新并完善金融监管机制,为自贸区业务的有序开展提供保障
为了支持自贸区金融业务的正常运行,金融监管部门不断创新并完善监管措施。例如,针对上海自贸区推出的新产品和新业务,上海银监局制定了首单报告制,严格要求银行及时报告首单业务的创新点、基本概况、风控评估意见等信息。2015年4月,银监局针对现行法规未覆盖、不明确,以及政策无操作细则的领域,建立了全国首创的自贸区银行业务创新监管互动机制。该机制通过设立绿色政策通道,支持自贸区银行以自主申请、个案突破的方式,先行先试非行政许可类的新产品和新业务。借助于上述监管互动机制,上海自贸区银行到2017年5月已累计申请了约50项创新试点,落地创新试点近30项,有效提升了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再如,2017年6月,重庆银监局印发《关于积极做好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提出成立重庆自贸区金融创新业务风险评估委员会,制定创新业务风险评估制度。同时,建立重庆自贸区银行业统计监测与信息交流机制,并结合自贸区实际发展需求,实施具体监管措施,如首单新产品(业务)报告、特色监测报表和重大变动情况报告等,为自贸区创新发展提供了良好的金融环境。
(三)简化区内金融业务流程,大幅提升业务效率
当前,我国自贸区金融创新不仅涉及政策层面的突破,还包括业务流程的不断简化。例如,上海自贸区以境外投资备案管理代替审批,将之前耗费时间长达数月的多部门、多流程审批手续,简化为一表申请、一口受理的业务流程。采用备案制后,跨境直接投资审批环节得以简化,业务办理时间由审批制下的3-6个月,缩减至3-5天。上海自贸区还针对资质较好的高阶客户的FT交易,进行业务流程简化处理,省去每单、每笔都递交交易背景资料的手续,改为凭借付款指令即可办理资金划转,大幅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2016年,该自贸区通过浦发银行,成功为蓝色光标的境外子公司FTN账户发放一笔并购贷款,用以收购一家加拿大的上市公司,贷款金额高达6亿元人民币。该案例有效突破了传统银行业务内保外贷的限制,极大地提高了海外并购主体申请贷款的效率。同时,部分自贸区通过开展一站式金融服务进行业务办理,实现业务效率的大幅度提升。例如,针对外汇业务,天津自贸区已于2016年全面开展一站式综合服务,使业务效率提高75%左右。2016年4月,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牵头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州市工商局,推出账户e路通业务,为企业开立银行基本账户和企业设立登记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有效节省了3个工作日的办理时间。
(四)融资模式多样化,融资渠道逐渐拓宽
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推进,自贸区融资模式逐渐多样化,区内企业融资渠道不断拓宽。例如,上海自贸区协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建立了国内首个多品种混合银团贷款模式,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和普通账户平台,为企业提供差异化融资服务。此外,部分自贸区采取融资租赁方式,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例如,天津自贸区的融资租赁业务现已形成以中民租赁、中海油等为代表的船舶海工租赁板块,以中车、中铁建等为代表的大型设备租赁板块。截止到2017年6月,天津自贸区的融资租赁企业多达2000家,业务规模占全国近三分之一。并且,福建自贸区也积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其中福州片区的融信租赁公司推出了新三板快易租业务,已为厦门片区办理了40架飞机的融资租赁业务,金额高达40亿美元。总体来说,各个自贸区均不断创新自贸区融资模式,以此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进而推动区内金融服务创新发展。
二、我国自贸区金融服务创新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一)负面清单存在模糊地带,与国际标准对接脱节
目前,我国《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四大自贸试验区,主要分为鼓励类、限制类与禁止类,其余类别通常被默认为允许类。然而,允许类的概念较为模糊,没有进行明确的产品类别定义,容易产生歧义。例如,从负面清单的目录上看,文物拍卖属于允许类,允许在自贸区外资经营。但《文物法》上却明确禁止文物类商品外资经营,与负面清单目录相矛盾。并且,负面清单涉及内容多而杂,类别界定不明确。因此,部分不法分子往往钻负面清单的空子,利用模糊地带进行金融犯罪。此外,尽管我国《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正逐步完善,但仍存在与国际标准对接脱节的问题。例如,我国2015年最新版的《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为依据,包含了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并分为15个门类,50个条目。然而,国际上包括TISA、美乌BIT、日韩FTA等自由贸易清单目录,均依据WTO《服务部门分类列表的文件》进行制定,共分为12大类,155个子部门。可见,我国负面清单目录制定与国际标准存在差异,在实际对外交易中,容易产生对接困难的问题,由此阻碍我国自贸区对外金融贸易谈判的发展。
(二)金融政策仍存在较多漏洞,配套实施细则出台缓慢
当前,我国针对自贸区金融制定的政策仍存在较多漏洞,制约着金融创新改革的进一步推进。例如,人民银行曾出台的《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中指出,账户之间可在上海自贸区自由流通,但这种流通需建立在经常的项目下,因此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兑换条件仍然偏高,无法实现资金高效流通。并且,2017年5月,上海市一中院发布的自贸区司法保障白皮书中指出,目前我国大陆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均未针对银行贷款利率上限进行明确规定,导致自贸区对贷款利率合理性的审查成为金融政策的模糊地带。此外,我国关于自贸区金融政策的配套实施细则出台较为缓慢,如天津自贸区正式挂牌于2015年4月,但直至2015年12月才出台首个金融政策实施细则。再如,福建自贸区于2015年4月正式挂牌,八个月后央行与外管局才出台指导意见,九个月后才被纳入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挂牌近一年后才发布跨境人民币业务实施细则。具体细则的缺乏与缓慢发展,使得自贸区金融创新方案难以得到快速、高效的实施。
(三)自贸区发展面临一定的汇率风险,汇率市场化难度较大
汇率风险是自贸区金融服务创新过程中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从国际经验来看,自贸区短期资本流动的不断活跃,使人民币币值浮动更加频繁,从而致使区内资本扩散至区外,形成区内与区外境内的利差与汇差。据人民银行发布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数据统计显示,2014-2016年人民币对美元的平均汇率分别为6.1428、6.2284和6.6423,其中,2014年同比升值0.82%,2015年同比贬值1.37%,2016年同比贬值6.25%。可见,我国自贸区金融改革过程中面临一定的汇率风险。此外,当前我国自贸区汇率改革处于初级阶段,汇率市场化推进难度较大,更进一步加剧了汇率风险。汇率市场化是各国均努力尝试的金融改革措施,但到目前为止,成功案例仍寥寥无几。如东南亚曾尝试过汇率市场化,但由于经济实力、市场经验的缺乏,汇率开放到一半,就出现金融债务积累现象,最终在汇率改革不久后以失败告终。而且,发达国家在汇率市场化改革中,也面临重重风险。例如,日本汇率彻底放开后,导致了金融负面效应累积,市场化改革崩溃;欧元在汇率市场化过程中,受到次贷危机的影响,使得欧元的国际地位下降。可见,推进我国自贸区汇率市场化面临极大困难,一旦大量境外货币涌入自贸区,人民币将面临币值浮动压力,进而加剧汇率风险。
(四)自贸区金融纠纷案件频发,制约金融服务创新的推进
尽管当前我国自贸区金融监管方式不断创新,一定程度上保障了金融业务的开展,但仍属于典型的少数人监管多数模式,无法做到全面监督和管理自贸区金融业务,导致金融违法案件频发。据上海市检察院发布的《2015年度涉自贸刑事检察白皮书》显示,2015年上海检察院共受理的自贸区经济犯罪案件174起,同比上升了2.4%,其中包含信用卡诈骗案、虚开增值专用发票案等金融类违法案件。并且,上海自贸区金融违法案件逐渐呈现出新的特点,在涉自贸区金融纠纷案件中,证券类纠纷案数量持续上升,融资租赁纠纷案件数量也大幅增加。据2017年5月16日上海一中院发布的自贸区司法保障白皮书显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占上海自贸区金融纠纷案件的比例高达92.59%。此外,在自贸区金融纠纷案件中,新类型案件持续涌现。例如,上海自贸区司法保障白皮书也指出,在上海自贸区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发生了涉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合理性争议的纠纷。2017年5月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发布的广东自贸区司法保障白皮书显示,广东自贸区不断出现非金融机构借贷、互联网平台交易结算、互联网金融和金融衍生品种交易等新类型金融纠纷案件。各类金融纠纷案件,严重制约了自贸区金融服务创新进程的推进。
三、加快推动我国自贸区金融服务创新的升级途径
(一)明确负面清单内容并扩大覆盖范围,实现与国际标准的对接
针对当前负面清单存在概念和内容模糊的问题,我国应依据国际条约对负面清单进行分类整理,对清单中有关允许投资产品类别、投资程序和市场准入等内容的表述,加以明确和规范。并且,借鉴国际通行规则的具体规定,对负面清单中的限制性措施进行重新定义,由此增强其实际操作性和明晰度,实现与国际标准的对接。同时,参考国际投资条约中负面清单的涵盖范围,放宽对外资市场准入的限制,加大自贸区金融服务试点的开放力度,并将外资准入后环节的限制措施列入到现有负面清单中,扩大其覆盖范围,从而为自贸区金融服务创新提供更加强有力的保障。
(二)选择货币互换金融衍生工具,合理规避金融市场汇率风险
自贸区内企业和金融机构应相互联合,合理选择金融衍生工具,对汇率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与控制。具体而言,区内企业应借助自贸区和自由贸易账户体系的纽带作用,通过货币互换的方式,将一种货币债务转换成为另一种货币债务,对区内企业外汇债务进行系统化管理,从而最大限度的规避汇率风险。同时,进行货币互换交易时,区内企业应协商好固定的支付频率,包括月付、季度付、半年付或一年付的支付频率,并按协商条件签订货币互换合约。在合约期限内,双方需按合约要求定期支付利息,以此避免套利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稳定金融市场的远期汇率。此外,企业可借助金融机构的电子化金融渠道,通过电子化的跨境货币兑换业务,提高货币互换的便利度,从而实现汇率风险规避的目的。
(三)建立综合型金融监控平台,有效预防金融违法案件的发生
为了实时监测自贸区金融交易活动,有效预防金融违法事件的发生,自贸区应积极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搭建综合型金融监控平台,及时跟踪区内金融交易活动。将区内企业交易数据以及融资信息收录到监控平台中,并及时更新数据,实现对金融活动的24小时监测。同时,加强与工商、海关、税务等部门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充分利用金融监控平台,推进区内客户经营状况、企业评级、财务指标和信用记录等信息的共享,尤其加大对大额、可疑交易的监测力度,防止不法融资行为的发生。此外,建立统一的互联网金融统计信息监控系统,集中采集、整合和处理自贸区各类金融信息,对潜在金融违法行为进行评估,进而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
(四)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化技术,推动银行业务创新转型
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可以大幅提升自贸区银行业务的服务质量与整体效率。例如,对于线上业务而言,银行可将大数据技术和人脸识别技术结合,形成大数据信用评级系统。该系统可对自贸区内企业进行刷脸认证,进而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完成对客户信用的评级和授信,以此提高银行的线上业务效率。对于线下业务而言,可充分利用云计算的数据处理与整合优势,尤其是银行体系内部的客户数据,进而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业务流程的高效运转。由此,自贸区的银行业务应积极引入现代化新技术,从而驱动银行业务创新转型,进而加快智慧自贸区的建设。
(五)建立自贸区企业融资评估系统,推出定制化特色金融产品
当前我国自贸区虽然出台了许多金融创新服务,但区内企业的融资问题依然突出。基于此,应由政府部门牵头并由众多金融机构参与,建立具有担保性质的自贸区企业融资评估系统,区内企业可根据自己实际需求,积极提出合理的融资申请,而相关的金融、投资等机构可针对该系统的评估结果,提供资金支持。在这一过程中,金融机构不仅要做好融资的担保与评估工作,还应积极推出定制化新型金融产品。例如中国农业银行三峡自贸区支行,该行自2017年5月成立以来,通过建立自贸区客户台账,详细记录客户金融需求,推出了 科技创新贷、财政电商流通优惠贷、财政出口增信贷等特色金融产品,已为8家所在自贸片区内的企业提供了融资服务。通过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在为自贸区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可实现自我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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