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1726 发表于 2018-7-15 12:05:50

2018中国与哈萨克斯坦油气产能合作的发展与推进策略

胡德宁 胡耀蕾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
摘 要:油气资源是我国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但当前我国油气资源开采储量偏少、难度较大,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油气需求。哈萨克斯坦是传统能源生产大国,境内蕴藏着丰富的油气资源。因此,深化与哈萨克斯坦的油气产能合作,是实现资源互补、推进双方能源发展战略契合的重要途径。本文详细分析了中哈油气产能合作现状与面临的挑战,进而提出推进双边油气产能合作的具体途径,以期进一步加深与哈萨克斯坦的战略伙伴关系。
关键词:中国;哈萨克斯坦;油气产能合作;推进策略
自1997年中国石油成功中标阿克纠宾油田开发项目起,中国与哈萨克斯坦油气产能合作正式拉开帷幕。如今,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哈油气产能合作迎来了新机遇。2017年6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真理报》发表文章称,中哈原油管道向中国累计输油1亿吨,中哈天然气管道向中国累计输气1830亿立方米,而且双方油气产能合作还在不断加深。另外,据中国石油报报道,2017年6月6日,中国石油董事长与哈萨克斯坦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董事长会晤,并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奇姆肯特炼油厂现代化改造的协议》和《关于向中国出口哈萨克斯坦天然气的谅解备忘录》。6月7日,中国石油董事长又与哈萨克斯坦能源部部长会晤,同时签署了《哈萨克斯坦能源部与中国石油关于石油合同延期的谅解备忘录》,双方均表达了油气产能深入合作的共同意愿。在此大环境下,探讨当前中哈油气产能合作现状及升级方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国与哈萨克斯坦油气产能合作的现状
(一)中哈油气产能合作已形成一条覆盖上中下游的业务链
2017年6月9日,中国石油董事长在驻哈企业工作汇报座谈会上指出,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在油气领域已历经长达20年的合作,现已形成集油气勘探开发、管道建设、工程项目、炼油和销售于一体的上中下游业务链。在油气勘探开发合作方面,据中国石油网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中国石油在哈萨克斯坦日产原油5.2万吨,累计生产原油达到2.9亿吨。并且,中哈第一个油气产能合作项目阿克纠宾项目自并购以来,已从2个油田扩大到5个油田、2个气顶气田和1个勘探区块,到2017年该项目累计生产原油已超过1亿吨。管道建设合作方面,中哈双方陆续建设了中哈原油管道、哈南线天然气管道等多条油气管道,进一步深化了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在油气产能领域的合作。工程项目合作方面,中国石化对哈萨克斯坦阿特劳炼油厂先后实施了两个现代化升级改造工程,即芳烃项目和石油深加工项目。并于2017年6月8日,对石油深加工项目主装置启动了试运行,实现了该项目由工程建设向生产阶段的转变。在炼油与销售合作方面,据中国石油网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中国石油在哈萨特斯坦累计炼油5474万吨。同时,中国石油在哈萨克斯坦合资公司SINOOIL公司,现已是哈国第三大成品油销售公司。且中国石油哈萨克斯坦公司总经理表示,奇姆肯特炼化厂现代化改造的一期工程已经建成,将于2017年6月底生产出欧四欧五标准的成品油。
(二)中哈油气运输设施逐渐完善,且铁路运输方面取得了新突破
当前,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在油气运输领域的合作不断加速,运输设施逐渐完善,目前已形成5条油气跨境运输管道和2条跨境铁路干线。据中国石油报2017年6月8日报道,中哈原油管道作为中国第一条战略级跨国原油进口管道,原油输送能力已高达2000万吨/年,且通过该管道向中国输送的原油量已超过1亿吨。同时,横贯中亚三国的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A、B、C线,全长共1833公里,其中有1300公里穿越哈萨克斯坦境内,年输气能力达550亿立方米。据凤凰网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中哈天然气管道累计对华输气1830亿立方米。并且,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共同建立哈萨克斯坦南线天然气管道,开辟了中哈之间天然气资源输送的第二通道。此外,中哈油气在铁路运输方面取得了突破性发展。据哈萨克斯坦能源部消息,2017年2月,一列挂有18节液化石油气罐车厢的火车,从哈萨克斯坦多斯特克口岸换装站出发,成功抵达中国新疆奎屯市,这是哈萨克斯坦液化石油气第一次通过铁路运输方式抵达中国。而此次中哈液化石油气铁路运输线路的联通,将使哈萨克斯坦换装站的换装量由20万吨/年提升至70万吨/年,极大地满足中国西北部地区对液化石油气的需求。
(三)中哈油气产能合作呈现出较强互补性
作为能源消费大国,我国大量油气资源需从国外进口。据新浪财经网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原油和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已分别达到65%和30%。而哈萨克斯坦具有丰富的油气资源和天然地理优势,可以满足我国巨大的油气需求。近年来,中哈油气贸易占整个双边贸易额的60%以上,哈萨克斯坦已成为中国油气进口的主要来源国之一。据商务部数据显示,2015年哈萨克斯坦出口到中国的石油量占其石油出口总量的17%,除意大利之外,中国成为哈萨克斯坦第二大石油出口对象国。另据凤凰网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3月底,中哈天然气管道累计向中国供气1743亿立方米,满足了中国25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对天然气的需求。此外,中国通过投资方式,弥补哈萨克斯坦资金的不足,并利用技术优势,助力哈国油气田的开发。例如,中信集团自进入哈萨克斯坦市场开始到2015年初,陆续投资了卡拉赞巴斯油田、阿克套沥青厂等项目,投资金额超过30亿美元。再以中国石油为例,据中国石油新闻网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中国石油在哈萨克斯坦的累计投资超过400亿美元。并且,中国石油不断创新油气勘探开发系列技术,仅用3年时间,就将发现20多年却无法动用的肯基亚克盐下碳酸盐岩凝析油田,建成了年产200万吨的油田。
(四)民营企业开始走进中哈油气产能合作的核心圈
随着中哈油气产能合作的不断深化,合作主体逐渐由国有企业向民营企业拓展,越来越多民营企业积极开展与哈萨克斯坦企业的合作,并已走进中哈油气产能合作的核心圈。例如,2014年,中国民营企业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25亿美元,成功收购哈萨克斯坦马腾石油公司95%股份,成为当时中国民营企业对哈萨克斯坦油气投资规模最大的项目。收购后,洲际油气公司于2015年1月底发布公告称,马腾石油公司拥有的马亭、东科阿尔纳和卡拉阿尔纳三块油田的合计剩余可采储量为10750万桶,比2013年9月30日的6691万桶高出4059万桶。与收购时的石油储量相比,马腾石油的实际储量远远高出60%,可见洲际油气公司此次收购取得了较大成功,是两国民营企业合作的良好范例。并且,2015年,洲际油气公司出资3.5亿美元,收购了哈萨克斯坦克山石油公司100%股份。2016年12月,又出资1亿美元,成功收购哈萨克斯坦油气运输公司50%股份。2015年12月,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与哈萨克斯坦国家石油公司正式签约,控股哈萨克斯坦国家石油国际公司51%股份。通过此项收购,中国华信成功获得了与哈萨克斯坦油气产能合作的参与权,并开始进入油气产能合作核心圈。
二、中国与哈萨克斯坦油气产能合作面临的挑战
(一)哈萨克斯坦油气领域的限制性政策较多,且社会整体局势较为严峻
当前,哈萨克斯坦在油气领域制定的限制性政策较多,部分硬性指标甚至已成为制约中哈气合作的霸王条款。例如,哈萨克斯坦规定每年需将年度预算1%的资金用于当地雇员的培训;采购商品中至少有50%的产品源自于哈国本地;在油气投资合同、石油开采合同中必须明确采购比例等。并且,哈萨克斯坦提出了哈萨克含量规定,强制要求在哈注册的外资企业必须遵守哈萨克含量规定。对于未按照合同履行哈萨克含量的外国企业,哈萨克斯坦将对其实行高额罚款,这种强制性的规定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中哈油气产能合作的进一步深入。此外,哈萨克斯坦长期处于动荡的政局环境中,国内暴乱事件频发,对中哈油气产能合作的安全性造成威胁。例如,在独立20周年纪念日上,哈萨克斯坦石油产区扎瑙津市发生了大规模示威工人暴乱活动,导致市政府大楼和油气公司办公楼被焚烧。如此动荡的社会局势给中国油气企业带来较大冲击。若哈萨克斯坦在油气领域持续执行严苛的限制政策,而且无法改善整体社会局势,中哈油气产能合作则会受到严重阻碍。
(二)哈萨克斯坦外债负担过重,存在严重的外债偿还风险
自哈萨克斯坦向美国举借第一笔20亿美元的外债起,其外债负担便持续大规模的增长。据商务部网站显示,2015年哈萨克斯坦对外债务总额为1533.81亿美元,2016年达到1637.58亿美元。同时,哈萨克斯坦偿债率、负债率与债务率持高不下。据和讯网数据显示,哈萨克斯坦1999-2016年的偿债率均超过了25%,2015年达到72%,高出国际警戒线近四倍,2016年的偿债率也高达62.7%;哈萨克斯坦2011-2014年的负债率处于64%-69%之间,2015年突破了83%;哈萨克斯坦2014年的债务率为215.15%,2015年的债务率更是创了历史最高纪录291%。可见,哈萨克斯坦存在严重外债负担,举借外债的规模远远大于其外汇收入规模,难以满足对外还本付息的需要,偿还外债本息的风险较大。值得注意的是,哈萨克斯坦30%的外债是由外国油气公司对哈国子公司的贷款形成,且主要用于投资资金量大、利润回收期长的石油勘探及开采项目上。这种外债投向结构存在不合理性,容易致使哈国在短期内无法收获一定的外汇收入,不仅影响哈萨克斯坦按期归还外债本息的外汇供给,还将对中哈油气产能合作的资金供给造成一定影响。
(三)来自美俄大国的能源博弈加剧,给中哈油气产能合作造成严重的外部压力
长期以来,美国在中哈油气产能合作问题上持续采取打压政策,并竭力阻挠中国获取哈萨克斯坦油气资源。目前,美国已成为哈萨克斯坦三座储量最丰富油田的主要股东。据和讯网报道,美国拥有田吉兹油田75%的股份,其中雪弗龙占50%,埃克森美孚占25%。同时,雪弗龙还拥有卡拉恰干纳克油田18%的股份,埃克森美孚也拥有卡沙甘油田16.81%的股份,也是最大股东之一。并且,美国还限制了哈萨克斯坦东线、北线的能源出口线路,严重牵制着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之间的油气产能合作。除美国外,俄罗斯也竭力弱化中国与中亚国家的油气产能合作,并实行了能源兴国战略,以维护自身在中亚的能源资源利益。据新浪财经网报道,俄罗斯卢克公司在卡拉恰干纳克油田拥有15%的股份,在田吉兹油田拥有5%的股份,且还参与了大量小型油田项目,油气产量占哈石油总产量的8%-10%,一定程度上控制了哈萨克斯坦的能源出口。外资企业进口哈国油气时需要在俄罗斯中转,这无疑给中哈油气产能合作产生无形的阻挠。当前在哈萨克斯坦油气市场,中国面临着来自美俄的激烈竞争,对中哈油气产能进一步合作造成了严重的外部压力。
(四)哈国油田开发难度大,阻碍中哈油田开发合作项目的顺利开展
哈萨克斯坦油田面临着一系列的开发难题,阻碍了中哈油气产能合作项目的顺利开展。以中国石油投资开发的卡沙甘油田项目为例,尽管该油田储量规模较大,但油田构造复杂,油气储层深达4200米,岩层压力高,且原油中含有硫化氢、碳氧化物等大量危险气体,开发难度极大。同时,卡沙甘油田地处里海北部的浅水区域,里海北部属于强烈的大陆性气候,冬季最低温到零下40,夏季最高温高达45左右。冬季油田开发人员户外工作容易冻伤,每工作1、2小时便需回到室内进行取暖。而夏季风暴潮引发的海面急剧波动,也会加重海上运输的难度。并且,油田开发区域气候地理条件恶劣,对开发技术设备的要求相应也更高。然而,哈萨克斯坦的海洋石油工业基础较薄弱,现代化技术设备也较为匮乏。尽管哈萨克斯坦目前已有15家水泥厂,但没有一家能够生产G级油井水泥。哈国公司为卡沙甘油田生产的井口设备,由于技术标准程度较低,不得不运往意大利进行再加工。整体来看,严酷的气候条件与技术设备的缺乏,加剧了中哈油田开发项目的难度。
三、推进中国与哈萨克斯坦油气产能合作的策略
(一)构建风险防控预警机制,提高中哈油气产能合作的安全性
针对哈国存在的暴乱与恐怖袭击事件,油气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预警机制,保证中哈油气产能合作的安全性。具体而言,可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数据库,密切跟踪哈国油气发展形势与重大事件的变化。定期发布哈国社会形势周报、安保动态与社会安全风险等级公告,做好油气项目合作的风险防控工作。在驻地区域成立专业保安防护机构,设置24小时值班室,设立防护墙。此外,应加强与哈国警察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聘用当地警察或武装军警在驻地进行不定期巡逻,以保护驻地安全。在收到突发事件预警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安排相关人员撤离,并启用突发事件储备资金看护重要设备,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
(二)成立专业的市场调研机构,有效评估合作市场环境
在中哈油气产能合作的过程中,中国油气企业应设立专业的市场调研机构,对中哈合作市场环境进行有效评估。由机构中精通哈萨克斯坦政策、法律和经济环境等的专家,对哈萨克斯坦含量进行深入研究,并精确掌握哈国《地下资源和资源利用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为中国企业开展油气产能合作项目合作提供依据。同时,调研机构应严格按照哈萨克斯坦含量的比例规定,进行市场调研工作,帮助中国企业确定油气生产、加工和采购的具体比例,从而避免在合作中出现盲目决策。此外,应及时掌握其他外资油气企业在哈萨克斯坦签署的合同比例,以及哈国本身能接受的含量底线,并且正确评估中国企业能完成的具体含量。通过对合作市场环境的综合分析,助力中国企业在与哈谈判过程中争取到更多油气产能合作项目。
(三)设立中哈油气勘探开发基金,为双边油气产能合作提供资金保障
当前哈萨克斯坦拥有丰富的油气资源,但其外债负担问题过于突出。基于此,可共同建立中哈油气勘探开发基金,为两国奠定稳定的油气产能合作资金保障基础,有助于促进中哈长期的油气产能合作与发展。具体而言,可在政府中央对外合作的援助基金中抽取部分,用于资助中哈油气项目的勘探与开发。也可从地下资源开采储量有偿使用费中,划分部分资金专门用于中哈的油气产能合作项目建设。同时,利用中哈的油气进口关税与增值税,组成中哈油气资源风险勘探基金,无偿资助中哈企业加大油气勘探力度。也可在油气勘探开发基金的基础上,为中哈企业提供无息贷款,或适当降低贷款利率,满足双边油气产能合作的资金需求。
(四)因地制宜地采用油田开发新技术和新设备,积极解决中哈油田合作的技术难题
针对哈达克斯坦油田开发难度偏大的问题,中国油企应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实际地质情况和开采条件,采用磁处理采油、振动采油、微生物采油和声波采油等新技术,挖掘哈萨克斯坦油田的采油潜能,推进中哈油田开发的深入合作。同时,中国油企应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并引进国际先进技术,促进低渗透油藏开发技术、高含水油田采收率提升技术、稠油开发替代技术等关键性技术的引进与应用,从而在哈萨克斯坦油气市场取得合作优势。此外,加强丛式井口、大位移水平井、翼状或鱼骨状等多分支井的应用,使哈萨克斯坦油田得到更加高效的开发,由此提升中国油企的国际竞争力,实现中哈油气产能合作的持续深化。
(五)运用三个结合的创新监管方法,对油气管道输送实施全程监控
中哈双边应高度重视对油气管道运输的监督和管理,充分运用三个结合的创新监管方法,对油气管道运输实施全流程监管,以保证管道运营的高效性。具体来说,应将油气管道输送日常监管与企业自主巡查相结合,将检验检疫封识管理与企业设备年检相结合,将封识常态化管理与企业诚信化建设相结合,由此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保障中哈油气管道的平稳运行。同时,海关部门应根据提前介入、全程跟踪的原则,制定严格有效的油气进口检验监管规范,完善油气通关监管流程,加大对启输、检测、停输、维修、收取清管器和启用旁通管等异常情况的监管,并进行及时处理,确保油气安全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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