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经济学关系论文
经济学是研究人类经济活动的规律即价值的创造、转化、实现的规律的理论。对于经济学的论文应该怎么写?一起来看看!行为经济学理论发展分析 摘要:行为经济学就是将心理学、社会学的理论成果与主流经济学理论相结合来研究人的“非理性”经济行为的学科。由于主流经济学的理论对于现实中一些“非理性”的经济现象无法做出充分的解释,一些经济学家结合心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相关理论知识,致力于研究人的“非理性”经济行为的行为经济学也就应运而生。
关键词:行为经济学;经济人;非理性;偏好
一、引言
“经济人”假设是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理论基础,这一基本假设规定了每一个从事经济活动的人所采取的经济行为都是致力于以最小的经济代价获得最大的经济收益。在经济生活中,每一个经济行为人的经济行为都是利己的,这就是所谓的“合乎理性的人”。主流经济学对于人的经济行为的研究是建立在假设人的行为都是理性的、自私的、追求效用最大化之上的,以此为基础就产生了人们所熟知的效用论、偏好的一致性和有序性等经典经济学理论。但是,由于人的双重属性即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在现实生活中所谓的“理性人”是不存在的,人的行为是要受到自身的生理、心理以及他人和社会环境等这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因此,在现实生活和生产过程中,人的经济行为更多的是“非理性的”。由于主流经济学的理论对于现实中一些“非理性”的经济现象无法做出充分的解释,一些经济学家结合心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相关理论知识,致力于研究人的“非理性”经济行为的行为经济学也就应运而生。
二、发展历程
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在他们的研究过程中已经注意到了人类心理与经济行为的关系。被称为现代经济学之父的亚当斯密在其所著的《国富论》和《道德情操论》中就涉及到了人的心理活动对于经济活动的影响,诸如利他主义、公平、损失厌恶、过度自信、自我控制等都在其著作中有所阐述,特别是利他主义。在《道德情操论》中亚当斯密试图说明,天性就是自私的人在追求物质利益的同时要控制自己自私的感情和行为,要发扬慷慨、正直、勤俭、自我克制等人性的美德,这样才能保证和维持整个市场经济的和谐运行。除此之外,边沁等人也注意到了心理活动在人的经济行为中产生的作用。他认为,面对选择,人追求的目标是效用,也就是心理满足的程度,心理满足程度的大小决定着选择的绩效。当经济学说发展到了新古典经济学时期,为数不多的经济学家意识到了心理因素会对经济行为产生影响,这一思想在凯恩斯的理论中尤其得到了发展。凯恩斯提出的消费倾向概念就包含着主观因素对人消费行为的影响。同时凯恩斯的投资行为会受到群体因素的影响的理论对于行为金融学的产生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他认为市场的波动会受到群体的乐观或悲观情绪的影响,人们对未来的预期也会影响宏观经济的波动。在前人的思想和理论基础上,到了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行为经济学的萌芽开始产生。经济学家开始试图将心理学的研究方法结合到对经济现象的研究当中去。在这期间,西蒙于1978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被认为是早期行为经济学形成的标志。他的“有限理性”理论认为,由于客观条件及自身认知能力的约束,人的理性是有限的而非完全的,因而,人做出的往往是最满意的决策而非最优的决策。这一理论已经向主流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提出了挑战。而乔治卡托纳甚至对“理性人”这一公理化假设提出了有力的批评,他强调经济行为的研究必须建立在研究人的心理因素之上,因为人的内在动机决定了人的行为。此后,伴随着心理学的发展,行为经济学开始兴起。心理学家和经济学家开始着手联合起来研究经济行为的发生机制。贝克尔在其《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中提到,经济学的发展已经进入了第三阶段,即经济研究的领域业已囊括人的全部行为及与之有关的全部决定的阶段。他结合了心理学和经济学对少数民族歧视、竞争与民主、犯罪与惩罚、家庭和婚姻等看似与经济学无关的社会现象做出了解释,他的成就也正是在于此。他运用经济学及心理学的理论通过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来解释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现象。理查德泰勒被认为是行为经济学的开山之人,心理学家丹尼尔卡尼曼认为泰勒是“第一个提出将心理学纳入经济学讨论中并发展出行为经济学的学者”。主流经济学强调人是纯理性的“理性人”,“理性人”做出的理性选择形成了有效市场;而以泰勒为代表的行为经济学者则认为人根本就不是“理性人”,而是“社会人”,面对现实生活中纷繁复杂的选择,人经常做出错误的决定。因此政府和企业应该作为选择设计者在现实中建立一个选择的框架体系以便促进人们做出更好的选择。同时,越来越多的经济学者开始投身到行为经济学的研究中并提出了各自的理论和观点,诸如戴维莱布森和马修拉宾描述了有关人和金钱之间存在的一种“反常现象”,即在储蓄行为中出现的“夸张贴现”现象。威廉庞德斯通指出人们并非总有明确的偏好,提出选项的方式方法会影响人们做出的决定等理论。对于行为经济学的定义众说纷纭,概括起来,行为经济学就是将心理学、社会学的理论成果与主流经济学理论相结合来研究人的“非理性”经济行为的学科。行为经济学的研究并不是试图否定主流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而是试图说明在现实生活中,人所采取的经济行为中是存在着“非理性”的。
三、理论成果
1.有限理性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蒙提出了“有限理性”理论,成为了行为经济学者理论研究的前提之一。与“理性人”假设所强调的经济行为人都是“完全理性”、“完全利己”和“有完全意志力”不同,“有限理性”认为现实生活中人的理性认知能力不仅要受到自身生理和心理因素以及思维能力的限制,同时还要受到外部客观环境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的影响。因此,经济行为人是“有限理性”、“有限利己”和“有限意志力”的,经济行为人的决策标准是追求令人满意的决策而不是最优决策。西蒙等人尤其提到了信息不完全对于人们决策的影响。由于获得信息是需要付出成本的,而且通常情况下无论花费多大的成本都无法获得全部所有的信息。信息的残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决策,从而也可以在经济行为分析中用于解释那些非理性行为、随意性行为甚至于“不明智”行为。在“有限理性”的前提下,行为经济学者甚至其他经济流派的学者在一些主流经济学难以解释如公共物品、社会福利和社会准则等问题上有所突破。主流经济学为了保证个人选择的理性行为,提出完全性、传递性和反身性等“公理”,然而这些对于“理性”的判断标准本身是理性的吗?经济学中的一些概念直接取自日常用语,在使用的过程中难免会存在着不精确性和弹性。在现实研究中,诸如凯恩斯、赫西曼等那些不那么看重形式化的演绎推理的经济学家更多地是在“常识”的意义上使用“理性人”这一概念,他们往往是根据语境的不同对于个体的行为做出“经验上可信”的假设,就连弗里德曼在方法论层面上也提到我们无法逐一对理论的假设做出“经验上的检验”。而所谓“经验检验”依然是根据人们长期以往对于现实社会的普遍性的认识甚至是道德层面的普遍性认同为依据的。而对于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来说,这些“普遍的认识和认同”或者“社会准则”或者说“常识”反应到不同的种族,不同的人群,甚至是不同的个人的行为上都是有差异的,继而对于“理性”的定义以及判断“理性”的标准也存在偏差,在整个人类社会都是无法做到完全统一的。因此,“有限理性”显然要比“完全理性”更加贴近现实。当然,这里并不是要把“理性人”假设完全否定,主流经济学的理论研究更多的是围绕着可形式化展示的模型进行的。对这类研究,通常个体的认知和动机等经验事实并不进入分析而与分析的结果无关,从而,“理性人”的前提更多的是帮助演绎推理。
2.选择框架
选择问题一直是经济学所关注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这同样也是行为经济学研究的核心。学者们结合心理学的理论和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来审视人们在决策过程中的行为机制。行为经济学家发现,在涉及到具有不确定性的选择中框架效应是普遍存在的。坎尼曼和特沃尔斯基设计的“疾病治疗困境”实验就是其中一个最为经典的案例。事实上,在正面框架下,人们更倾向于选择A,而在负面框架下,人们更倾向于选择B’,即便同一种治疗方案在不同的描述中实际上治疗结果是相同的,但是显然积极描述要比消极描述更具有吸引力。人们往往在面对过多选择时会出现“选择困难症”。有这样一个实验,两名市场营销专家在超市布置了两处果酱展示台,一处只展示了6种可供消费者选择的果酱,而另一处展示了多达24种果酱。实验发现,24种果酱的展示台确实能够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围观,但是最终还是6种果酱的展示台的购买率更高。这就表明,可提供的选择越多,人们反而越难以决策,最后的结果可能就是放弃选择或者另寻它法。锚定效应是指人们的行为会受到外部信息的影响从而在做出决策时会受到该信息所限定的某种模式之下。当人们需要对某个事件做定量估测时会将某些特定的数值作为起始值,这些起始值就像“锚”一样使人们的估测值落于某一区域中。如果这些“锚”定的方向有误或者是虚假的,那么估测的结果就会产生偏差甚至还可能会出现歪曲。以上提到的现象表明,人们在面对选择时,提出选择的方式和方法,外部环境因素等对于人们的决策行为影响是很关键的。积极的因素会帮助人们做出更有益的选择,而消极的因素会使人做出错误的决定。理查德泰勒强调,为了使人们做出更有益的选择,政府、企业等应该构建一个有效的选择框架来引导人们进行决策。有时只需要一个“温柔的推动”(Nudge),与强势的命令相比,这种非强制的方式人们更乐于接受,还可以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在决策过程中的心理和行为,从而使得他们做出选择设计者所期望的决策。
3.不确定性(系统偏差)
正常情况的选择已经足够复杂,人们在不确定条件下就更加难以做出决策。坎尼曼和特沃尔斯基发现在不确定条件下人们的决策行为往往会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偏离经济学理性状态下的标准范式,不确定条件下的判断与主流经济学对理性的假定存在着系统偏差。小数定律就是系统偏差的典型。大数定律是统计学中的概念,相较于小数定律,大数定理更加被人们所熟知。该定律的前提条件是样本规模足够大。然而,日常生活中人们所面对的都是小样本,小样本的均值不会遵循大数定律接近于总体的均值,而是出现了偏差。日常生活中人们却更容易受到小样本的过度影响,尤其是对于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事情。4.偏好常规理论认为偏好是预先存在并且稳定的,而心理学家则认为偏好是构造出来的。行为经济学家如坎内曼、特沃尔斯基、拉宾等对偏好的一些特征进行了研究。研究人员发现,人的偏好是在做出判断的选择的过程中产生的,在这个过程中选择的设置和外部因素会影响偏好的形成,人们在挑选苹果的时候才能确定自己想要什么样的苹果。人对于事物的敏感性也是呈递减趋势的,也就是说收益或损失的边际效用是递减的。但是,损失获得的关注度要更高,人们对于损失的估价通常高于等量的收益。另外,如果存在一个参照点,人们常常对于某个行动的后果与这个参照点的相对差异比较敏感,反而对于行动后果本身不敏感。
四、发展趋势
经济学本身就是研究选择的一门学科,正统经济学更多的是研究理性条件下人们的决策行为,而行为经济学的兴起和发展丰富了经济学的分析研究方式。由于结合了心理学、社会学等学科,行为经济学更加贴近现实。行为经济学的研究并不是要颠覆传统经济学的研究方式,而是试图解释人们非理性行为产生的原因和发生机制进而帮助人们做出更有益的选择。随着时代的发展,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势必要成为一种潮流,经济学与心理学、社会学的成功结合为经济学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但是作为经济学的一个新兴分支,行为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和研究成果仍然相对分散还需要全面系统的检验、完善和稳固。如何使得理论更加合理、系统和科学更加贴近实际与现实相符是今后行为经济学所要发展的目标。行为经济学兴起于西方,在我国,相关理论研究起步较晚,相对滞后。目前,国内相关学者的研究更多的是对西方经济学家理论及研究成果的概括、评述和总结,而将相关理论应用于实际和现实问题的研究也相对贫乏。尽管有黄祖辉、胡豹、汪丁丁、奚恺元等相当一批专家学者在学习总结西方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实际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和看法,但是我国学者在行为经济学领域的研究还需要不断开拓眼界、转变思维方式、寻找新的研究思路和方向,最终推进我国经济学研究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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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经济学学科素养分析 摘要:学科素养不仅包含对基本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学科特有的思维方式的掌握,还包括对未来职场思维、态度和技能的训练,学科素养成为衡量一个学科优劣的重要指标之一,近几年学科素养的研究越来越得到重视。而数量经济学作为一门复杂的交叉学科,涉及学科范围广,数理性强,有其固有的学科特点,其学科素养更加复杂。本文通过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阐释了国内数量经济学学科素养的内涵,并指出目前国内数量经济学学科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在二者基础上给出数量经济学学科素养未来培育方向。
关键词:数量经济学;学科素养;研究生教育
一、引言
学科素养,能反映出一个人所具有的某学科的基本知识和积累,能够反映出一个人所受到的基本技能、知识、思考方式和能力的训练,并将影响到他以后的职业发展和职业操守,以及以后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学科素养的提高,不是一时的事,也不是通过几本书或几门课程能够提高的。这是通过与每位教师的接触,通过学校的正确引导,通过深深感受大学的精神才能培养出来的。这正好是目前大学所缺少的一种积极向上的追求。大学是靠名师支撑的,学生所学的不仅是知识和技能,更多的是在教师的引导和熏陶下培养一些必备的学科素养和对事物的批判能力。数量经济学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它综合运用了经济学、统计学、数学和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以现实问题为背景研究各经济问题之间的数量关系及变化规律。而硕士研究生处于本科生与博士生之间,具有较高的学历、较强的自学能力,所以硕士生的学科素养在考虑到培养全面基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原则上,还要重视对学科前沿的知识的了解,重视未来职业道路上发展必须掌握的职业技能与职业道德,具有敏锐的专业嗅觉和果断的判断力。因此,数量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学科素养的培育包含经济学、统计学、数学和计算机等学科专业素养的培育,其中要以经济学和统计学学科素养的培育为主,数学和计算机专业素养的培养为辅。对数量经济学学科素养的研究是一个复杂而深刻的问题,而本文尝试通过建立数量经济学学科内涵给出数量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需要掌握的基本的学科素养,通过指出目前数量经济学学科存在的问题和学科素养培育方向,以期对数量经济学学科建设有所帮助。
二、学科素养含义
(一)素养含义
在我国《辞海》中是“经常修习涵养,如艺术素养、文学素养等”,认为素养是可以通过后天学习培育的。英语中对“素养”(Literacy)的解释:一是指有学识、有教养,跟学者有关:另一个是指能够阅读、能够书写、有文化跟大众有关。从“素养”的解释可以看出,它们都持动态发展的观点,都有相似的内涵。素养与能力不同,比能力内涵更加丰富,包括可以认知的和不可认知的部分。素养也与素质不同,素养是通过后天学习形成的,而素质是先天拥有和后天积累的共同“结晶”,素质包含素养的内容,但素质比素养更加复杂,难以测量。关于素养的研究更多的是分别到具体的领域或范畴,如:科学素养、文化素养、职业素养等等。
(二)学科素养含义
学科素养是指个体在某一个学科领域通过系统专业的教育与自我修养而形成的专业的品格和重要的能力,包括从事专业活动的基础能力,例如专业表达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信息素养与反思能力等,和综合性素养,例如学科思想与方法、专业知识与技能。不同学科由于其固有的本质属性不尽相同,例如学科方法与思维方式不同,所以不同学科要求的素养也不尽相同,对于具体的学科具体分析。百度中对“学科基本素养”的解释是:学科基本素养是学生或学者在本学科内所具备的基本专业素质,这些素质是通过长时间的专业训练所形成的专业思维,通过这种思维促成基础知识的积累,增加基本专业技能,形成专业基本经验,从而达到某门具体学科所要前进的基本目标。包括学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经验、基本品质、基本态度等几个方面。除上述“四基”之外,学科素养还应包含“四能”,即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国内研究现状
学科素养作为一个抽象概念,是很难界定、量化和评价,所以国内关于学科素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学科素养概念的厘定、学科素养指标的选择与建立模型对学科素养进行量化和学科素养效果的评价这三方面上。目前国内有关学科素养的研究较多,仅在知网上以关键词分类检索“学科素养”就得到2447条结果,大部分是近五年的研究成果,其中2016年有501篇论文,可见学科素养的研究正在不断得到重视。岳辉和和学新(2016)就学科素养目前的研究进展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并在最后指出了未来学科素养研究应该的走方向。他给出了素养的含义以及素养与能力和素质的不同之处,基于素养的概念界定了学科素养的概念,认为学科素养应包含宏观层面学科素养和具体学科的学科素养。评价作为学科素养研究的难点,学科素养评价要重点解决情感、态度和思维等内隐因素的评价问题,他介绍了国外的评价方法,例如PISA、TIMASS、NAEP和Kassel等国外的方法。另外,他也指出目前学科素养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认为国内研究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方面:(1)专门研究匮乏,在关于学科素养的论文中,很少一部分是专门研究学科素养的;(2)学科分布不均衡;(3)研究深度不够;(4)研究方法单一。最后,他给出了未来学科素养研究的方向:(1)厘清核心概念的内涵;(2)加强对弱势领域的研究;(3)拓宽研究思路;(4)采用多种研究方法。国内部分学者学习国外学科素养建设的成果,介绍了国外学科素养模型,强调借鉴国外经验用于中国,同时要注意本土化。邵朝友(2016)指出了学科素养的基本性质和逻辑起点,他认为在国际上学科素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1)学科素养是学科目标的体现;(2)学科素养是统领性的素养;(3)学科素养是可学可教的;(4)学科素养是有机整体。学科素养的逻辑起点是核心素养,要发挥核心素养在融合各学科素养培养中的作用。他介绍了目前国外存在的五大类型学科素养模型:第一类由学科主题+学科素养构成,如美国国家数学教师协会(NCTM)1989年提出的数学模型;第二类由学科主题+学科素养+认知要求构成,如德国教育标准研制者2003年描述的物理素养模型;第三类由学科主题+学科素养+表现水平构成,如加拿大安大略省的数学素养模型(1997);第四类由学科主题+学科素养+问题情境构成,如美国国家教育进展评估(NAEP)科学测评框架(2005);第五类由学科主题+学科素养+认知要求+问题情境构成,如国际学生评估项目(PISA,2009)。最后,他根据国际经验给出我国建设学科素养的建议:在借鉴国外学科素养模型时要构建本土化的学科素养模型。国内也有学者将学科素养的内涵进行进一步拓展,认为在知识碎片化和数字化的时代深度学习是学科素养培育中的一部分。康舒敏(2016)认为学科素养的培育很大程度上要通过深度学习实现,即需要学习者进行思考、探究、推理、反思等深度学习过程,但传统教育方式形成的接受性的学习习惯和数字化时代流于表面的阅读,带来了学习缺乏深度的问题。但是知识经济时代对学习的现实诉求是创生性学习,需要深度的理解和基于境脉的价值考量与研判,学习不再是被动地接受知识的过程,而是对信息的深度加工和知识构建。他从认知角度、情感维度、学习过程、学习目标和学习成效角度给出了深度学习的内涵特质,同时阐释了深度学习的价值取向:(1)强调学习的高投入性;(2)注重知识的理解与整合利用;(3)促进学习结果发生质变。最后,作者主要指出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深度学习素养的培育:(1)培育主动进取的学习品质;(2)培育敏锐的专业阅读能力;(3)强化专业思想表达;(4)注重思辨能力培养;(5)养成自我反思习惯。
四、数量经济学学科素养内涵
在上述学科素养内涵中阐述了“四基”和“四能”作为学科素养的重要内容,给出了学科素养构建的标准。另外,深度学习在知识经济化的今天是各个领域的现实要求,培养深度学习的能力是学科素养的一部分。而数量经济学作为一门复杂的交叉学科,“四基”和“四能”具有其学科固有特点,下面以“四基”、“四能为原则,阐释数量经济学学科素养内涵。”
(一)专业知识
系统的学科基础知识是最基本素质。系统的学科知识直接决定了学生知识建构系统,影响着学生思维形成的方式、学习方法的掌握和学习能力的培养。只有具有夯实的专业知识才能将知识系统化、方法化,有效地促进知识的灵活迁移,促进学生能力的发展。数量经济学作为一个专门学科具有其学科专有知识,这种专有知识不同于经济学、统计学、数学和计算机各学科专业知识,他们是相关联而又是相互独立的,独立性表现在其处理现实经济问题时有其特有的思维方式和建模方法。而通过数量经济学学科知识学习和学科技能训练是形成利用数量经济学思维方式、方法解决现实复杂问题的途径。
(二)综合知识
基础教育改革要求以提高公民的科学素养为宗旨,“数量经济学”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应重视科学、技术与社会的相互联系,强化本学科与日常生活的联系,注意与相关学科的联系及渗透,使自己逐步形成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能力。数量经济学研究生不仅要关注学科内的知识和方法,更要作为社会中的人关注社会去发现探索经济社会中存在的现实问题,通过寻找相关证据、综合运用各种方法解决实际问题,锻炼自己各方面的能力,成为一名对社会负责的青年。
(三)相关学科知识网络
数量经济学涉及经济学、统计学、数学和计算机等学科知识,其中以计算机、数学为工具,经济学和统计学为基本的研究方法。“数量经济学”方向的硕士应具备综合的知识网络,才能使本学科的科学性、实用性落到实处。“数量经济学”方向的研究生的知识网络要求主要有:了解经济学、统计学、数学和计算机等方面的新发现、新成果、新方法,了解个学科知识之间的依存关系。具备必要的人文知识:哲学、科学人文、历史、文学等。
(四)职场素养
职场素养不仅包括通过学科专业知识和方法的学习处理本领域内职场问题的能力,还包括职业道德的修养、职业思维方式和养成职业技能的掌握。不同的学科对应不同领域的职业,而作为学科灵魂的老师及导师在研究生职业生涯起步阶段起着标杆作用,学科老师及导师的职业道德会影响学生的职业道德观,同时老师及导师在职业道德教育方面对学生的教导也会一定程度影响学生职业道德观。另外,职场不同于学校,充满压力的工作环境与残酷激烈的竞争都要求学生改变在学校里养成的思维方式,以适应职场生活,所以在数量经济学学科开设实习基地是非常必要的,学生经过为期几个月的实习经历,对其对职场经验与职业技能的初步了解具有重要意义。
(五)深度学习
深度学习是研究生无论在学术研究还是职场工作中必须掌握的能力之一,深度学习应该作为学科素养中的一部分受到重视。数量经济学作为一门偏数理的复杂学科,不同于普通经济学学科,其要求更深的数理知识与更前沿的研究方法与思想,数量经济学依赖于其他学科的发展而迅速发展,所以数量经济学总与一些前沿的理论相关。只有依赖于深度学习的思维学生才会去探索最前沿的内容,从而推动学科发展。
五、数量经济学学科素养培育方向
(一)数量经济学学科现状
数量经济学学科在国内发展的时间并不长,开设的院校也不多,由于其课程特点本科生并不开设此专业。数量经济学其理科性极强,本学科内的大部分老师是学习数学出身,对于经济学并不十分精通,而一部分老师是经济学专业出身,数理能力较差,只有一小部分老师既有经济学背景又有数学背景。相比于国外,国内数量经济学学科发展时间较短、学科实力较弱,大部分院校愿意招收海龟或具有海外学习经历的博士。目前数量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的培养以计量经济学课程为主,涉及少量的数学与经济学相关专业的课程,例如数理经济学、数理金融学,然而开设与计算机相关专业的课程非常少,主要以一些统计及计量软件的介绍为主。学科课程的课堂授课方式比较单一,以老师讲授为主,学生讨论为辅,另外大部分课程考试仅以论文的形式,由于论文选题广泛,所以大部分课程内容并未在论文中出现,知识的掌握程度并未得到考察。
(二)培育方向
根据上述对数量经济学现状的介绍,可以发现国内数量经济学学科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1)教师队伍不平衡,具有文理科双重背景的任课教师较少,不能有效地指导学生;(2)课程设置不合理,关于计算机类课程少甚至没有;(3)授课方式单一并未锻炼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4)课程考察简单,不能有效地使学生形成完整的知识架构和学科思维方式。结合前面对数量经济学学科素养含义的阐述和数量经济学学科存在的问题,下面主要在现有数量经济学培育方式的基础上给出数量经济学学科素养中应该重视的方面:(1)加强导师与学生的接触,这不仅能有效指导学生学习与生活,也能在无形中影响学生的思维方式与行为习惯;(2)增加课程考核难度与多样性,引导学生更多地运用所学内容解决实际问题,形成自己的知识网络构架和学科思维方式,同时也锻炼了学生深度学习的能力;(3)多样化授课方式,更多地让学生参与其中,让学生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4)建立学科实习基地,培养学生在职场中的职业技能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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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增发的经济学分析 摘要:对定向增发的法律规定作了介绍,并对这些法律规定进行了经济分析。
关键词:定向增发;法经济学;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是上市公司重要的融资途径,分为公开发行股票和非公开发行股票两种,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主要方式———定向增发被广大的上市公司青睐。但我国证券法没有明确规定定向增发的具体内容,而是采取了委托立法方式,授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具体规定。
1定向增发的法律规定
基于证券法规定,证监会制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对非公开发行股票作出了具体规定。
1.1增发对象
定向增发的对象不得超过10名,基金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此为强行法规定,不允许股东大会以决议方式改变。但股东大会可以对该特定对象的条件予以限制,如果该特定对象是境外战略投资者,还应当取得国务院相关部门的批准。
1.2增发价格
定向增发股票的发行底价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定价基准日可以是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是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还可以为发行期的首日。
1.3流通限制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人,以及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2法律规定的经济分析
2.1增发对象的法经济分析
2.1.1法律规定排除了中小投资者认购。现行法律规定了增发对象的上限和增发价格的下限;没有规定增发对象下限和增发价格上限。定向增发不同于市场上的公开增发,公开增发允许无数的中小投资者认购,认购门槛低。定向增发因为限定了增发对象的上限———十人,所以相当于变相提高了认购标准,将普通中小投资者排除在外,中小投资者没有这么雄厚的资金。2.1.2法律没有区别一般投资者和发行公司大股东。法律笼统的规定增发对象不得超过十人,没有将增发对象做具体分类。实践中,增发对象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发行公司的控股股东,下文称为公司大股东;另一类是发行公司控股股东之外的其他投资者,下文称为一般投资者。法律对两类投资者一视同仁,没有区别对待。
2.2增发价格的法经济分析
2.2.1两类投资者对发行定价的不同影响。法律规定了定向增发价格下限,即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因为发行公司大股东和一般投资者对公司的控制力不同,大股东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可能运用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力来人为压低发行价格,低价购入定向增发股票,从其后期的上涨中获利。当然不能一概而论,大部分大股东参与定向增发,也会客观公正的定价。一般投资者则没有这个力量,没有能力通过影响定价,来为自身谋取超额利益。2.2.2不同价格向市场传递出不同信号。价格是市场的指南针,不同价格,具有不同的指示作用。例如按照法律规定的下限定价,即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向市场传导的信号是,公司经营不太理想,前景一般,只能按照价格下限增发股票。基于这一判断,广大的中小投资者可能会放弃对该公司的投资。但如果低定价是因为公司大股东利用影响力,人为压低了定价,向其自身输送利益,则这个价格就使公司大股东受益,他将从后期股价的上涨中获得超额利益,从而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因为该定价没有准确反映公司情况,使广大的中小投资者错失投资机会。定向增发的价格高,向市场传递投资者看好该公司的信息。广大的中小投资者,可能会关注此公司,甚至投资此公司。在这方面,无论是发行公司的大股东认购还是一般投资者认购,都会传递此类信号。定向增发的一般投资者大多是机构投资者,他们有专业的团队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环境、管理层、经营策略、财务状况等进行分析,只有认为该公司的股票被低估时才会认购,并且其认购价格越高,越能表明该机构越看好该公司。机构投资者的这些优势是广大中小投资者所不具有的,所以他们的认购会向中小投资者传递出看好发行公司的信号。发行公司的大股东高价认购,在外界看来,大股东可能掌握某种内部信息,所以才肯高价认购本公司增发股票,同样向外界传递出积极信号。
2.3流通限制的法经济分析
两部规章区分不同认购对象规定了不同的限制,此规定和对价格的笼统规定比较,要细致,但缺陷是没有规定认购者的提前退出机制。我们知道物质的价值实现于流通中,如果不能流通,价值将大打折扣。定向增发的认购者无论是一般投资者还是发行公司的大股东,都追求利益最大化,但禁止他们购入的股份流通,最短也要在十二个月以后才能流通,固然有积极的立法考虑,但对认购方利益的关注不够。因为法律法规没有规定退出机制,认购方又要实现利益最大化,二者之间存在矛盾。如何化解呢?法律没有给出答案。在实践中,认购方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不会动摇,他们会积极调动自己掌握的资源或权力,补偿认购股份不能流通所受到的损失。比如认购方会利用自己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力,尤其是大股东参与认购时,他们会利用公司利益分配决定权,加大现金股利分配力度,以弥补自己购入股份不能流通的损失。但加大现金股利分配力度,向外界传递出公司经营良好,现金充分的信号。广大的中小投资者会基于这样的判断而关注该公司,甚至投资该公司。但此现金股利分配方案没能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可能使基于此作出投资决定的投资者遭受损失。另外,加大现金股利分配力度,也损害该上市公司债权人利益。现金是无风险财产,债权人为保障自己债权的安全性,一般会要求债务人最大规模持有现金,加大现金股利分配力度,无疑损害了债权人债权安全性。
3相关立法建议
基于上述分析,现行法律规定对促进投融资规范化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法律本身也具有局限性,并不尽善尽美,也有需要进一步完善之处。
3.1关于增发对象和增发价格
现行法律对定向增发的定价仅有笼统规定,没有区分不同认购对象,不够具体。需要防止大股东认购本公司定向增发股票而产生的价格干扰问题。可采取下列措施:①针对不同认购对象规定不同认购价格下限,对一般投资者认购适用现行规定,对大股东认购,适当提高价格下限。②补充定价方式,现行规定采用的是比较法定价,即参照本公司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可以补充如下规定,在比较法定价基础上,如果大股东参与认购,必须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定价,即采用比较法定出最低价,然后在最低价基础上网上公开竞价。网上竞价方式定价是比较法定价方法基础上的定价方式,可以有效防止大股东人为压低增发价格。
3.2关于限制流通
现行法律规定的限制流通有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积极考虑,值得肯定。但对认购方利益关注不够,应适当补充在限制流通前提下的认购方退出机制。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前提下增强认购方财产的流通性。可采取下列措施:①在现行限制流通规定下,补充例外规定,赋予认购方所认购股份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流通性。②流通的条件就是定向增发的股份只能在与认购方资质等同的机构投资者之间流转。如此规定,可以在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前提下,适当体现定向增发认购方的利益。
4结束语
现行定向增发的法律规定和社会实践相比具有滞后性,存在应规范而未规范的法律漏洞。定向增发认购方可能会利用定价上的笼统规定,影响增发价格;法律规定的锁定期没有弹性,认购方可能会为追求自身利益而影响现金股利分配方案,上述做法均可能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为协调定向增发认购方和其他投资者利益。可补充如下规定:①针对不同认购方实行不同的定价方式;②增加认购股份的退出机制。这两项做法既保护了其他投资者利益也维护了定向增发认购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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