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84328 发表于 2018-7-14 18:46:18

2018近代中国国内市场商品量的估计

  的,尤其是化产业的发展,是受市场需求的制约的。旧没有总需求与总供给的统计,也没有市场交易额或商品流通额的统计,因而在考察近代中国市场时,我们总要注意市场上商品量的估计,意在以这种估计代表市场上的有效需求。先后的课题不同,估计的和也不同。现在我把它们综合起来,试作一长期比较。
所谓市场商品量,是指某年或一个时期平均每年国内生产的商品加进口商品。国内生产的商品,有的即其产量,有的是除生产者自用以外的上市量;作价一般用生产者价格或第一次交易时的价格。有些商品不是从生产上、而是从流通中估计的,则是指较长距离的贩运贸易的商品量,按其报关价格作价。总之,所估商品量,原则上不包括地方小市场上生产者之间的品种调剂、余缺调剂等使用价值的交换,也不包括上市后商人之间的转手交易和对消费者的零售交易。进口商品是其进口净值,以到岸价格为准,不计到岸以后的流转交易。又估计称国内市场商品量,因出口商品海关有详细统计,无需估计;不过,出口商品均先有国内流通,已包括在国内商品量的估计中。
一、农产品的商品化
这是我们较早研究的一个课题。意指鸦片战争后,门户开放,招致经济的分解,形成农产品的商品化。这项研究,是在编写《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时,由徐新吾领导的一个上海工作组完成的,估计结果都载该书,兹摘列如表一。

表一所列,除粮食外,都是与出口有关的商品,因为早期推动农产品商品化的,主要是茶、丝、棉花、大豆等出口。估计方法主要是根据海关统计的出口量,加上估计的内销量,即市场商品量;估价时,也是出口价格与内销价格分计。这些出口品都多少经过整理或加工,但仍可视为农产品。惟出口丝,已是工艺品(出口多是厂丝),是把它折算成桑蚕茧,估算桑蚕业的商品化程度。
现以桑蚕茧为例,说明此项研究的内容。鸦片战争前,生丝主要是供家庭和机坊织绸之用,年约5.5万担,连同少量出口,共6.4万担。按每担丝需鲜茧15担,共需茧96万担,可视为茧产量。1894年,出口土丝、厂丝8.32万担,内用约7.7万担,共16.02万担,按同法折茧240.3万担,加这年出口干茧折鲜茧2.89万担,合计243.19万担,是1894年茧产量。其中,现代化丝厂消用33.78万担,手工丝厂消用8万担,连同出口干茧折鲜茧2.89万担,共44.67万担,是为商品茧,占茧产量的18.37%,即甲午战争前桑蚕业的商品化程度只有18%强。1919年,出口丝13.15万担,内用估8.4万担,共21.55万担,而厂丝比重加大,按每担丝需鲜茧14.5担计,加出口干茧折鲜茧10.42万担,共322.91万担,是为茧产量。其中,现代化丝厂消用130.56万担,手工丝厂消用19.58万担,连同出口干茧折鲜茧共160.55万担,是为商品茧,占茧产量的49.72%,即1919年桑蚕业的商品化程度已近50%。

以上茧产量和商品量,都按出口和国内茧价分别计值,以便各项商品加总之用。从这项研究中,又可约略估计出1840年以前我国约有桑田240万亩,桑蚕农户160万户;1894年增为480万亩,240万户;1919年增为625万亩,308.8万户。
粮食是按一定的人均占有量估出产量,再按下列三项估出商品量:(1)非农业人口,包括城市居民、驻军、矿工、游民等所需粮食,扣除漕粮等征调部分;(2)估计茶农、蚕农、棉农、蔗农、盐民、渔民等户数,设每户需补充口粮半数;(3)酿酒、制酱、制醋及纺织品上浆、手裱糊等所需粮食(不是全部需购买)。商品粮占产量比重即粮食商品率,按此项研究,1840年为10%,1894年为15.8%,1920年为21.6%。
在估算中,除粮食外,农产品商品值增加最大的是罂粟。国内种植罂粟,大约始于1850年代,至1880年代,国产鸦片已超过进口。20世纪初,由于国际干涉,种植数量有所减少,但价格大涨,估计1920年产值达3.9亿两,实属惊人。不过,罂粟的价值很大部分是禁烟当局和走私集团所得,其中有多少是农民商品化的收入,还难以肯定。
如不计罂粟,1840—1894年54年间,粮食、棉花、茶叶、蚕茧四项商品值由1.92亿两增至4.66亿两,年增长率为1.65%;可见农产品商品化的速度是很慢的。而其中又很大部分是价格因素,如果按1894年不变价格计,这四项商品值的年增长率仅为0.92%。1894—1920年26年间,农产品商品化加速,按粮食、棉花、大豆、烟叶、茶叶、蚕茧六项商品计,由4.99亿两增至14.49亿两,年增长率为4.18%。扣除价格因素,按1894年不变价格计,年增长亦仅1.68%而已。
二、1869—1908年国内市场商品量
这是我提交1994年洋务运动国际学术讨论会的一篇论文:《洋务运动与国内市场》(载《文史哲》1994年第6期),是用厘金、常关税、海关统计的土产埠际贸易值、盐、进口洋货等五项指标来估计国内市场商品量的增长;限于资料,未能包括整个洋务运动时期,而只有1869—1908年。
(一)厘金覆盖面广,遍及内地各省,研究19世纪土产运销者,无不注意厘金。但厘金税率不定,省自为政,很难用以估算货运量;我过去在考察19世纪市场时也只以厘金作为发展趋势,未用为数据。厘金统计最令人疑惑的是它一直徘徊在1 500万两的水平,有减无增,与贸易发展趋势不符。经研究,我认为主要是19世纪后期物价下跌所致,如用物价指数修正,仍是稳步增长的,见表二。至于1894年之下滑乃形势使然,盖1892年起清廷田赋、关税、其他收入均大幅度跌落,非只厘金。厘金的另一难题是各省扣留部分无法核定。不过,过去未免夸大,户部报称四五百万两概指甲午之际,经1897年财政整顿追回200万两,我以为各省扣留数不会超过15%。
对厘金之最大误解恐怕是在税率上。厘金原意值百抽一,各省滥加,遂无标准。一般都强调清廷“搜括”,估计从高;美国D·H·珀金斯在其《中国农业的发展》中各省分计,然平均达3.5%—3.7%,实亦从高。原来海关洋人谋攫取内地税权时曾做过调查,中国内地税实低于拟议中之子口税2.5%。子口税行后,与厘金处于竞争地位,厘金过高,则商人诡寄子口渠道(也有少量诡寄于海关之复出口渠道,其税率亦为2.5%),这是厘金收入不振的一大原因。但我考察多项事例,商人货运转寄子口者大半不是因为厘金税率过高,而是因为厘卡腐败,稽迟延宕。同时也有降低厘金税率以与子口争夺货源之事。甲午后,清廷命令加厘,多省拖延不行,盖恐失货源。我用罗东玉《中国厘金史》(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7—12章所述20个省的不同税率,再用1880—1889年各省厘金收入额作权数,求得总平均税率为2.26%,低于2.5%的子口税。我认为这是合理的。因用此税率将各年厘金收入还原为货运量,见表二。各地厘卡均有刁难商旅额外勒索之事,不过这不货运量之估算。
表二中的厘金数,是减除洋药厘、土药厘、盐厘之数。因洋药厘、土药厘根本与鸦片之价值无关,鸦片作为商品的价值已包括在进口洋货之中。盐的流通我另行估算,不过有的年份盐厘过小,未能减除。又厘金统计至1908年止,1911年系资政院预算数。
(二)常关税原有800余万两,鸦片战后无统计,实行厘金后更凌替,19世纪70年代约200万,80年代约260万,20世纪初约100万。1888年起,广东二关由海关接管;1902年起,各省24个关由海关接管;接管后税收激增,有历年统计(见戴一峰《近代中国海关与中国财政》,厦门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兹按上述情况,也以2.26%税率还原为货运量,见表二。
(三)土产埠际贸易。此是海关统计的“各关贸易货价全数”中的“土货出口总数”,包括各关运往其他关的土货,也包括转运往外洋者。它增长甚速,部分是夺取厘金的货运即上述改入子口而来。惟此项流通限于轮船运输并向海关报关之货运,而厘金货运大皆土法运输及无海关处所者,二者相加可代表80%以上的土产贸易。其值见表三。
(四)盐。我在《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一卷中估计鸦片战争前后官私盐销量共5 853万两。盐销量只随人口变动,本期无大增长。惟甲午后增课、增厘而主要是加价,无各区全部引数及批价,无法估算,只好据张謇《改革盐政计划书》及督办盐政处1910年统计,计全国国产盐成本2 750万元,各项课厘加价4 542万两,共作6 500万两,列入表三。此数实已计入各省扣留数。
(五)进口洋货净值,据海关统计。从表三可见,洋务运动期间,市场商品量的增长十分有限。19世纪最后30年,即1869—1899年间,市场商品量增长74.7%,年增长率不过1.88%;若用物价指数修正,仅增长59.7%,年率只有1.57%。进入20世纪,即1899—1908年9年间,市场商品量增长35.7%,年率达3.45%;但主要是价格因素,用物价指数修正后,年率亦仅1.54%而已。
洋务运动于19世纪60年代引入现代化产业后,即遇到一个总需求不旺、物价下跌的市场局面,直到世纪末才见转机,成为洋务派不能正常发展的原因之一。这期间,进口洋货中,占第一、第二位的是鸦片,每年大都在3 000万两以上,加上估计的走私数,1869—1894年进口鸦片220余万担,值9.97亿两;1895—1918年约81.5万担,值5.72亿两。鸦片戕害人民,姑且不说,而其市场作用则完全是消极的,它汲取了消费者十数亿两的购买力,成为工农业发展的一个阻力。如前节所说,1880年以后,国产鸦片的数量已超过进口鸦片,估计1894年值9 000余万两,1919年达3.9亿两,这个商品值并未包括在表三土产商品量之内。国产鸦片,虽然也汲取了大量消费者的购买力,但它同量增加了烟农、走私商和缉私官的购买力。表三中未能列入此项商品,是估计中的一个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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