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669 发表于 2018-7-14 18:45:26

2018新时期我国的宏观调控面临四大挑战

  摘 要:新时期,我国宏观调控面临四大挑战:一、如何防止“政府失灵”;二、如何实现主流宏观经济政策的有效转变;三、如何防止宏观经济政策失效;四、如何在扩张性宏观经济背景下防止“经济泡沫”的产生。  关键词:宏现调控;政府失灵;主流宏现经济政策;经济泡沫  我国建立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是: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活动中起基础性作用,以政府干预来弥补“市场失灵”。同时,在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长期战略方面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改革开放进入了一个崭期时期,宏观经济调控将面临新的挑战。具体说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如何防止“政府失灵”问题  所谓“政府失灵”是指政府干预经济不当,未能有效克服市场失灵,却阻碍和限制了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从而导致经济关系扭曲,市场缺陷和混乱加重,以致社会资源最优配置难以实现(刘俊奇,1999)。具体地说,“政府失灵”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其一,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达不到预期目标;其二,政府干预虽达到了预期目标但成本高昂;其三,干预活动达到预期目标且效率较高但引发了负效应。  析“政府失灵”的成因很多,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政府对经济的认识难以完全符合经济,即使一定时期抓住了规律,然而规律本身是发展变化的,因而不可能穷尽。进而,政府的决策不可能完全正确;2.政府角色错位。即政府未能恪守其“增进市场论”的基本角色,干预的范围和力度过大,超出了矫正市场失灵、维护市场机制顺畅运行的合理界限;3.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是依靠市场主体的驱利动机来实现政府调控目标的。而政府干预的目标、手段可能与市场机制运行的要求、微观主体的目标和情况相冲突。因而,宏观调控的效果不能由政府来完全左右;4.政府的组织机构、运行机制不可能完全统一和协调,因而可能导致政策的制定、执行的非化和非理性化;5.政府官员的腐败和政策的不恰当可能导致“寻租活动‘的大量存在,从而扭曲了经济关系,障碍资源的合理配置。  我国这几年:“政府失灵”的例子主要有:关闭产权交易中心,取消场外交易,上市指标搞行政切块分配;贷款权上收,城市合作银行合并,合作基金的撤并;允许甚至鼓励行业自律价格的存在;恢复对粮棉收购的管制;物价持续走低;民间投资和消费启而不动等。  当前,我国“政府失灵”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府角色错位时常出现,往往干预过度,破坏了市场机制运作的合理界限。这是由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的遗留还在发挥作用;二是政府宏观调控的效果难以达到预期目标。这主要是由于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已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政府还不能充分把握其运行规律。如何克服这两大问题,是我国近期防止“政府失灵”的主要任务。  二、如何实施主流宏观经济政策的有效转变  关于当前宏观经济中的困境即物价持续下跌(通货紧缩)和“有效需求不足”的成因,人们已阐述得很充分了。笔者认为界从整体上已达成了共识,只是角度可能不同,在此不再复述(参阅江勇、熊正栋,1999;戴培昆,1999)。  但是人们对当前“有效需求不足”局面的性质判断,笔者不敢苟同。如“经济发展新阶段一个主要的标志就是所谓阶段性有效需求不足”(参见张晓晶,2000),另如1998年有一种“V”型理论认为经济会迅速上升等等,这些把我国当前出现的“有效需求不足”问题看作是阶段性的,即使他们也可能意识到这种局面在未来较长时期内存在。然而,我们的观点是:“有效需求不足”是体制改革的结果,搞市场经济就要长期面对有效需求不足问题;更进一步地说,“有效需求不足”是市场经济的共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不例外。  同时,买方市场的形成和“有效需求不足”问题的出现并不意味着我国的主要矛盾已转移。我国的主要矛盾依然是生产力水平的落后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因为“有效需求不足”隐含着人们有需求但没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这与存款的多少并不等同)。因此,在经济转轨时期,宏观调控的首要目标仍然是如何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保持国民经济稳定增长,不仅仅指总量增长,而且更重要的是如何提高增长质量和增长效益。而要提高增长质量和增长效益,退回到原有体制是不可行的,这已为我国的实践所证明;唯一的出路是深化体制改革,加强宏观调控。而通过深化体制改革,通过市场经济的完善来实现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和增长效益与质量的不断提高,就必须不断扩大“有效需求”。于是,我国的主流宏观经济政策由过去的以收缩性为基本特征的宏观经济政策转变为以扩张性为基本特征的宏观经济政策(关于过去的主流宏观经济政策可参见吴晓求,1998)。  然而,政府在这种“有效需求不足”约束下的宏观调控力度不足,手段选择和效果还很不理想。如1998年通过增发国债扩大政府投资以拉动内需,确实起了一些作用。但从1999年上半年国有经济增幅下降的事实表明,这次宏观调控只是启动了国有经济的短期增长;虽然1999年财政政策、收入政策着眼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目标(参见陈淮,2000),注意了短期政策与中长期发展相结合,但由于体制性约束,效果一时难以体现。由于(尤其是国有企业)退出机制的缺乏,银行体制改革滞后,投融资体制的扭曲,使整个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低下。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的是更积极有效的制度选择与安排,可这是需要时间的。同时,在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过程中,宏观调控的效果越来越受到微观主体运行机制的制约:宏观调控的实施是通过微观主体的驱利动机来实现的,而不能由宏观调控主体直接决定;宏观调控的效果如何,决定于宏观调控的方向是否与微观经济主体的运行机制相适应。这样,实现主流宏观经济政策有效转变面临两大难题:一是培育市场主体和规范市场运行机制,二是使宏观调控的作用力与市场经济微观主体运行机制相适应。  三、如何防止宏观经济政策失效  当前宏观调控领域存在两大问题:一是“有效需求不足”;二是经济开放度日益加大。这两大问题都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了挑战。在前一部分中,我们阐释了我国主流宏观经济政策的转变,并指出,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效果受微观主体运行机制的制约,这是防止宏观经济政策失效的一个方面。同时,宏观经济政策的效果还受其自身特点的限制。  (一)我国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对宏观调控有效性的限制  1、财政政策。  (1)财政政策的扩张限度有限(参见张晓晶,2000)。财政扩张的限度一般用债务负担率(即债务余额占GDP的比重)来衡量。单看狭义债务负担率(主要指国家财政统借统还的债务余额占GDP的比重),则处于一个非常低的水平,1998年还不到10%(发达国家几乎都在50%以上,欧盟的标准是60%)。但考虑到“中国特色”,政府实际的债务负担还应包括部分地方政府、公共部门或国有企业的国外借款以及银行不良贷款。这样,1997年底我国最大债务负担率已接近50- 60%。按我们的观点,当前社会保障体系的大量“空帐”也应计在政府债务之内,这样政府实际债务负担率已不低,增发国债的空间已十分有限。同时,1991年至1998年,国家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4.6%、13.1%、12.6%、11.2%、10.7%、10.9%、11.6%、12.4%,基本上逐年减少,近两年略有回升,但升幅不大。这样,通过国家财政支配的资源就很有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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