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92149 发表于 2018-7-14 18:39:20

2018农户、国家与中国农贷制度:一个长期视角

    提要:农贷制度是一个迄今尚未破解的谜团,本文试图在梳理既有相关的基础上,为破解这一谜团提供一个长期视角。与既有的大多数相比,本文的讨论侧重于农贷制度的需求层面。作为农贷制度的基本需求方,中国农户的特质决定其信贷需求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的部分表现已被经典所察觉,但仍有一些因素长期游离于人们的视野之外。本文的讨论发现,中国农户的大部分信贷需求是出于维持其基本生存需要的考虑,其融资次序也耐人寻味,主要表现为,在农业收入不足以抵补维生成本时,首先考虑增加非农收入,其次才寻求信贷支持。就信贷支持而言,先争取国家农贷,再谋求民间熟人信贷,最后是高利信贷。本文的研究揭示出,在中国,长期以来,国家与农户在分割有限剩余过程中存在一种脆弱的平衡,而国家农贷制度的基本功能则是维持这种平衡。由于这种平衡的维持具有节约国家管理与控制活动的效用,因此单方面改变国家农贷制度功能(如商业化)的努力注定要无功而返。此外,中国以民间借贷为主的农贷格局具有很强的内生性、路径依赖性和合理性,在政策上切忌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对其进行改造。从长远看,决定中国农贷制度改革与绩效的根本因素是农户收入的增加与农业经济的进步,而不是决策层改造现存农贷制度的决心与努力。

  关键词:农户的信贷需求;国家;农村社会与小农家庭;农贷制度
  一、中国农贷制度:一个未被破解的谜团
  中国农村是一个亘古关注的话题,这对于一个经历数千年演进过程的农业文明国度而言,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如今,虽然仅从经济意义上(比如产值)讲,中国农村问题的重要性可能在缓慢下降,但在中国整体经济迈向市场化的过程中,农村问题却并没有原来想象的那样逐渐淡出。恰恰相反,随着经济改革与发展进程的推进,农村问题愈加凸显出其特殊的重要性。
  中国的农村问题因依托数千年农业文明的连续不间断的演进而具有深邃的感,同时也因其牵涉范围广袤和延绵时间久远,要把握其精要、窥探其奥秘,就需要从众多的视角去搜寻和探索。凡是涉及中国农村的问题大都是“百科全书式”的,千头万绪,林林总总。每一个哪怕是十分细小和“微观”的枝节小题都极有可能牵引出硕大而“宏观”的问题来;或者,哪怕是一个非常短期的问题,要把它搞清楚,也得去追溯其长期的根源。正因如此,在分析中国的农村问题时,选择和把握恰当的视角就显得十分重要。一个好的分析视角会使我们从农村问题的纷杂头绪中迅速地理出线索,从而节约我们的研究成本。
  从总体上看,研究中国农村问题的文献,不论国内国外,都十分丰富。仅就笔者所涉学术专著,举其要者,如美国杜赞奇(Prasenjit Duara )的《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1988)、马若孟(Romon H.Myers)的《中国农民经济》(1970)、赵冈的《农业经济史论集―――产权、人口与农业生产》(2001)、施坚雅(G.William Skinner)的《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1964-1965)、费孝通的《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1939)和《乡土中国》(1947)以及黄宗智的《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1985)和《长江三角洲小农经济与乡村发展》(1990)等等。但相比之下,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专门研究中国农贷问题的成果则并不多见。在包括上述所列著作的大多数研究中国农村问题的文献中,虽对农村借贷问题都有所涉及,但因不属核心,记述十分简略,难谈深入剖析。
  最近10多年来,在国内,专门研究中国农贷问题的文献多了起来。但从总体上讲,立足长期历史演进视角者寡,而关注短期迹象与政策者众。当然,就后者而言,并不是没有可圈可点的成果,如林毅夫、G.Feder 、刘遵义和罗小朋的合作论文《中国的农业信贷和农场绩效》(1989)、谢平的《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体制改革的争论》(2001)以及张军的《改革后中国农村的非正规部门:温州案例》(1999)等都堪称凸显功力之作。不过,它们在国内有关农村金融问题讨论的市场中并不占据“主流”位置,而且其研究本身也属偶一为之,缺乏前后承接和更多的后续扩展性研究,因此其相当有限就是意料中事。如此看来,学术界给我们研究中国农贷问题留出了相当大的空间,这同时意味着,中国农贷制度演进与结构的谜底远未被人们所认识。
  正是基于以上考虑,选择适当的分析视角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了。很显然,我们之所以要选择长期视角,是因为中国的经济历史演进过程几千年连续不断。即便是最近几十年的农贷制度变迁,也只有将其置于几千年的长期演进过程进行考察,才能窥其真面目。否则,不论我们的理论模型多么精制,论证过程如何严密,经验证据何其确凿,都极有可能忽略掉许多至为关键的东西,从而影响我们对于中国农村金融制度未来改革取向以及相关政策的判断。
  在确立了长期视角之后,紧接的问题就是,贯穿于几千年且延续至今的农村金融制度的基本框架到底是什么?为什么早在西周确立的国家农贷制度会一直延续至今?乡村友情借贷绵延千年的经济社会基础究竟是什么?农村高息借贷在其中扮演着何种角色?等等。对于上述问题,我们需要选择或者建立什么样的理论框架才能很好地进行把握呢?
  无论如何,考察中国农贷制度的结构与变迁,绝非做几个案例,搞几次调研,或者寻找一些数据验证(或证伪)几个结论(当然案例研究、调研和验证结论都相当重要)就能够了事的。现在最为紧迫和关键的是,需要确认研究中国农贷制度的基本单位或者分析细胞。如果这一过程能够顺利推进,那么,中国农贷制度问题的讨论就有了一个起码的逻辑支点(或根系);我们的分析命题和相关结论会顺理成章地由此“生长”出来,从而达到理论逻辑与历史逻辑的一致。
  二、诠释农户:经典理论
  大凡提起农村问题,不论是大到制度结构、社会变迁以及收入增长,还是小到一桩乡里纠纷和一笔熟人借贷,都离不开一个基本单位,那就是农户。很,了解和诠释中国农户的性质、行为及其制度环境就成为我们讨论农贷制度问题的逻辑起点。只有透彻地解读了农户,我们才有可能进一步分析由农户组合而成的农村社会与农村经济,当然也包括农村借贷。
  实际上,在确认了农户这个基本分析单位之后,真正的讨论才刚刚开始。我们首先碰到的问题是,如何看待农户?从理论史的角度考察,一些经典作家对农户或农民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观察,留下了许多珍贵文献;这些文献无疑为我们进一步刻画中国农户及其行为提供了必要的“阶梯”。显然,我们需要首先窥探这些经典文献中的农户及其行为。
  从总体上讲,研究农户行为的经典文献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强调小农的理性动机,另一类则坚守小农的生存逻辑。就前者而言,美国经济学家、197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T.W.舒尔茨(Schultz )曾经十分自信地确认,农户相当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单位,农民比起任何资本主义企业家来毫不逊色,基于此,改造传统农业的出路在于激励农民为追求利润而创新的行为(1964)。S.波普金(Popkin)更是直言,小农的农场完全可以用资本主义的公司来刻画,也就是说,小农无论是在市场领域还是社会活动中,都更倾向于按理性的投资者的原则行事(1979)。由于以上两者的观点十分接近,因此,人们将其概括为“舒尔茨-波普金命题”。这一命题实际上强调了,对于农户或者小农,重要的是为其提供所谓的“市场要素”和创造外部市场条件,至于小农如何行事,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情。而按照这一命题,可以想象到的是,只要外部条件具备了,农户就会自觉出现“进取精神”,并合理使用和有效配置他们掌握的资源(包括信贷资源)。
  若基于以上“理性小农”命题,我们可以做出一个初步地推断,中国的农户如能被确认为富于理性的小农,那么,就没有必要单独为其设计一套农贷制度安排,而只需将现在已经存在并很好地服务于现代经济的金融体系直接延伸到农村经济,为农户提供金融服务即可。可以说,在“舒尔茨-波普金”传统中,似乎不存在单独讨论农贷制度的必要。无疑地,刻画和定义农户,乍看起来,似乎与我们所要讨论的农村金融主题“相去甚远”,而实际上,它却关乎问题的要害。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是否具有理性恐怕不是判断和刻画农户性质的惟一重要尺度。“理性”的普适标准下面往往掩藏着许多特殊的结构与行为方式,因为农户和农民并不是孤立存在着的。特别是,基于不同的制度环境,从一个视角看过去,追求利润最大化是理性的行为;而从另一视角看来,则追求生存或许是更富于理性的。一个农户之所以不选择去投资与赚取利润而非要想方设法养家糊口,这恐怕不是能用一个是否具有理性的标准可以轻易回答得了的问题。
  与“舒尔茨-波普金”命题的乐观倾向相比,小农经济的“道义命题”则显得有些悲观。在A.V.蔡亚诺夫(Chayanov)对这一命题的最初表达中,小农的行为就已明显偏离经济的路径。他认为,小农的行为不同于资产拥有者,因为他不雇佣劳动(笔者注:从理论上讲,只有资本才可以雇佣劳动,对于无资本积累的小农而言,他哪有能力去雇佣劳动?或者说,雇佣劳动还不如自己亲自动手来得划算),难以计算成本收益;其产品也主要是为了满足自身消费而不是追求利润。在这种情况下,小农的最优化选择就取决于自身的消费满足与劳动辛苦程度之间的均衡,而不是成本收益间的比较(1925)。相比之下,一个资本主义农场在边际收益低于市场工资时,就会停止劳动力的投入;而对于小农农场来说,只要家庭消费(或生存)需要没有得到满足,就依然会接着投入劳动力,不论此时的边际收益是否已经低于市场工资。蔡氏的分析结论十分有趣,他认为,小农经济的发展方式具有特殊性,它既非集体化,也非市场化,而是小型合作化。实际上,这一结论在一般经济层面已经得到很好的经验检验,同时,它对我们有关农贷制度问题的讨论也具相当的启示意义。
  在蔡氏得出上述分析结论30年后,经济人类学家K.波兰尼等(Polanyi )从另一视角做出了回应。波兰尼的观点虽直接禀承蔡亚诺夫,但比蔡氏要来得尖锐和深刻,因为他的分析直击小农问题的层面和制度维度。在波兰尼看来,研究小农农场的经济学范式应当是“内生性”的,而不是先验式的。最要紧的是,我们不能动辄拿起资本主义经济学的“精致工具”来丈量和刻画另一种类别的经济。因为,显而易见的是,资本主义经济学的概念和分析,都是以一个依据供求规模而决定价格的市场的存在作为前提的;若将这种经济学到尚无此类市场的经济中,则等于把“功利的理性主义”世界化和普遍化(1957)。重要的是,在资本主义市场出现之前的社会中,经济行为植根于当时特定的社会关系之中。因而研究这种经济就需要能把经济过程作为社会的“制度过程”来看待的特殊方法和框架。
  又过了20年,美国经济学家J.斯科特(Scott )通过细致的案例考察进一步阐发和扩展了上述逻辑,并明确提出著名的“道义经济”命题。在斯科特看来,小农经济坚守的是“安全第一”的原则,具有强烈生存取向的农民宁可选择避免经济灾难,而不会冒险追求平均收益的最大化。或者说,他们宁愿选择回报较低但较为稳妥的策略,而不选择为较高回报去冒风险(1976)。实际上,斯科特所揭示的这一“生存伦理”构成前资本主义农业秩序中诸多技术、社会和道德安排的基础,农村信贷安排自然也不例外。至此,一个烙着明显传承印记且具有逻辑一致性和完整性的“道义小农”命题便告形成。和“理性小农”命题一样,这一命题为我们研究农村经济和农贷制度问题提供了另一重要支点与视角。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18农户、国家与中国农贷制度:一个长期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