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国贸易自由化进程的理论思考
改革开放以来,逐步走上了市场化和贸易自由化的道路,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1995年5月,中国政府贸易主管部门的领导宣布,中国将积极推进贸易自由化,建立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能与世界通行的贸易制度相接轨的自由贸易制度(吴仪,1995)。接着采取了一系列推进贸易自由化的措施,从今年4月1日起,降低了4997个税号商品的进口税率,进口关税率从35.9%降到23%,取消了176种商品的进口配额,削减配额商品约30%,并决定在今年底实现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的可自由兑换。中国贸易管理制度变迁的过程进一步加速,同时也提出了不少值得认真的。有鉴于此,本文拟对中国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作出进一步的思考,其主要包括:(1)有针对性地评述现有贸易理论及其对中国问题的解释能力,以为进一步的基础;(2)探讨中国作为一个中和转型中的大国,其国际贸易所具有的“可竞争市场”模式及其特征;(3)考察在不同的制度环境和制度安排下,中国参与分享贸易利益的空间范围、方式选择及其效率;(4)描述中国贸易自由化的目标设计、步骤安排和政策选择。;一、现有贸易理论及其对中国问题的解释能力
国际贸易理论是微观经济学在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领域的延伸,因而微观经济学的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传统就深深植根于这个领域,并集中体现为自由贸易理论,其最主要的规范结论就是,自由贸易是最佳选择。贸易理论的发展虽然没有否定但却偏离了传统贸易理论,从修改其脱离经验现实的假定中来开辟自己的创新之路。但是,由于这些理论所据以建立的前提假定与中国的现实有一定的距离,因而其对中国贸易问题的解释能力都存在着一些有待说明的问题。
传统贸易理论认为,国际贸易及其利益的产生在于交易国之间的差异。无论是基于劳动生产率和生产技术差异的“绝对成本”说(亚当?斯密,1776)和“比较成本”说(大卫?李嘉图,1817),还是基于要素禀赋差异的资源配置理论(赫克歇尔,1919;俄林,1933),都认为实行自由贸易,为一国提供了改善资源配置效率的机会,抓住和利用这个机会,使有限的资源相对集中于比较优势的行业,就可以用最小的资源投入,通过国内生产和对外贸易两个系统,既获得最大的产出,又满足国内需求。然而,要做到这一点并不是无条件的。自由贸易的有效性和合理性所依赖的基本假定是,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都是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这在现实中又是不存在的。国际市场是一个不完全竞争的市场,这一点已为新的贸易理论所揭示,并为国际贸易的实践所证实;中国的国内市场距完全竞争的市场还相去甚远;即使中国实现了经济的市场化,也不可能出现一个完全竞争的国内市场。更何况自由贸易是以全人类的共同利益为目标的,而现实中却是民族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在这个贫富悬殊、经济实力差距很大、由世界经济大国决定贸易规则、主导国际贸易的世界上,自由贸易只是一种理想,没有一个国家真正实行过。因为谁主动、单独地率先实行,谁就要丧失贸易利益;谁实行了适当的贸易保护,谁就能够加速发展,后来居上。虽然强国极力主张自由贸易,但那只是要别国开放市场,以便凭借自己的经济实力占有更多的贸易利益。19世纪中叶,英国经济实力达到顶峰时,曾通过修改“航海条例”和废止“谷物法”,提出了(包括鸦片在内的)自由贸易,但在当时同中国的贸易中却是由东印度公司独家垄断。美国和德国的国力不敌英国,分别采取了汉密尔顿(1791)和李斯特(1841)的贸易保护理论和政策,并利用了第二次产业革命和世界经济增长的有利时机,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就赶上和超过了英国。当英国的世界经济领先地位丧失时,随即在20年代初通过“染料法”和“保护法”,放弃了自由贸易。二战以后,虽然从1947年开始的日内瓦回合到1995年结束的乌拉圭回合,在关贸总协定的范围内,通过多边谈判导致了各成员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关税的削减,促进了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但是,当日本、德国以及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依靠适当的贸易保护而迅速地强大起来,在某些方面赶上和超过了美国,在同美国的贸易中占有了更多的贸易利益时,美国又祭起了贸易保护的大旗,既然关税已经降低,非关税壁垒就成为主要的保护手段。可见,自由贸易虽然是人们不断追求而不可企及的理想目标,但是形形色色的贸易保护却是国际经济关系的现实。因此,有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制度不是绝对的和完全的自由贸易,而是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的有机结合。
战略贸易理论(克鲁格曼,1979)是贸易理论在70年代末的重要发展。它借鉴了产业组织理论的最新成果,改变了国际经济学家的思维方式,不仅打破了传统贸易理论完全竞争假定的束缚,而且摒弃了传统理论的二维假定,把比较优势和规模经济统一起来,同时恢复了外部经济的应有地位。其结果是,一方面强化了自由贸易优于闭关锁国的传统规范结论,为贸易利益的取得提供了新的解释,即贸易利益不仅来自比较利益,而且来自对外开放产生的规模经济,使本国消费者能够低价享受同类产品不同品种的选择机会。另一方面,对完全竞争市场和常数规模经济的背离,使市场本身运行的结果处于次优的境地,适当的政府干预有可能改变市场运行的结果,使本国在国际竞争中获得占领市场的战略性优势,或者分享外国垄断企业的利润,以取得更大的贸易利益,从而使自由贸易政策失去最优的地位。战略贸易理论为发达国家间产业内贸易提供了有效的解释,对发展中国家贸易制度和政策的选择也提供了有益的启示。特别是中国为一个大国,广阔的国内市场更有利于战略产业的成长。但是,战略贸易政策主张实施有选择的积极的干预,其贸易利益的取得也需要一定的条件。首先,战略贸易理论和政策的实施有赖于正确的产业政策相配套,战略产业的确定以及保护方式、保护力度和保护时限的选择就成为问题的关键。这一切如同实施理想的计划一样,要求政策制定者掌握足够的信息;其次,战略性贸易使政府的政策操作成为一种博弈,博弈对手的策略选择很难料定,政府的效能直接关系到贸易的成败;再次,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必然会引起不同利益集团的寻租活动,后者造成的效率损失有可能超过该项政策所能带来的好处。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正处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阶段,其经济结构决定了中国的对外贸易主要地还是一种部门间贸易。
与此同时,中国正处在转型和制度变迁之中,制度的扭曲和行为的失范,刺激了各种各样的寻租活动,削弱了战略性贸易政策的作用和效率。
新增长(贸易)理论是一个涉及国际贸易、经济增长和产业组织等多个领域的边缘理论,其关注的中心是技术创新、技术转移在国际贸易格局变动及对外直接投资中的决定作用。该理论以熊彼特的技术创新理论(1934)为基础,被称为熊彼特主义,其直接形成源自于弗农描述的“产品生命周期”(196)假想,认为每一种产品都经历了一个在发达国家发明、出口、转移到不发达国家、再向发达国家出口这样几个阶段,进而构造了贸易动态均衡模型。如果说,传统贸易理论和以规模经济为基础的“新”贸易理论较好地说明了静态贸易格局,而不能满意地解释国际贸易格局随时间的变化,不能回答诸如“创造”比较优势、贸易政策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问题,那么,新增长(贸易)理论则着重于解释动态贸易利益的问题。由于该理论考察了技术的外溢问题,说明了发达国家的“夕阳”工业在发展中国家低生产成本的贸易竞争中衰落是一种必然现象,因而发达国家的选择在于不断开发新产品,而发展中国家的选择在于引进外资,加速技术进步,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改善贸易条件,以及保持国际资本的自由流动,以利于知识技术的国际传递。在这里,技术进出口政策的选择有着重要作用。这一理论对于我们有着多方面的启示,如只有不断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提高劳动力素质,才能加速技术吸收和技术转移;有效地吸收适合本国资源条件、要素价格的劳动密集技术,促进本国产业结构和出口产品结构迅速转换和升级;特别是对于我国这样的大国,参与国际贸易主要不在于扩大市场,而在于分享世界上有限的、分布极不均衡的技术人力资源从事技术创新的成果(王建业,1989)。需要指出的是,在这里,跨国公司是技术转移的最有效的载体之一,它既可以打破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的限制,也可能造成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控制。这也是我们目前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张平,1995)。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各种贸易理论都有其真理成份,也都有其的局限,其对中国的贸易问题既有一定的解释能力,也有一些解释不了的问题。因此,考察中国的贸易问题需要博采众说之长,并作出自己的创造。
二、中国国际贸易:一个“可竞争市场”模式
可竞争市场理论是鲍莫尔(W.Baumol,1982)等人提出的一种产业组织理论,它与规模经济贸易理论有很多相似的地方。该理论认为,规模经济使完全竞争不可能存在,但是,只要允许自由进入,即使一个产业部门只有少数几个生产者,也足以使价格接近边际成本。在学术界的进一步讨论中,上述的理论分析深入了一步,即区分为几种不同的情况。如果该产业的进入壁垒很高,新生产者的自由进入虽然可以使价格下降,但不会接近边际成本,进入者也要付出成本;如果该产业是垄断行业,自由进入使价格降至边际成本,就会发生亏损;该理论只适用于进入壁垒较低的产业,这样,自由进入就会形成收益递减,从而使价格接近边际成本。杨晓凯在评述这一理论的基础上力图推进贸易理论。他认为,可竞争市场理论的可贵之处在于,强调了自由进入和卷入市场商品的增加会加剧竞争,尽管生产同类商品的厂商因规模经济而很少;但是却没有区分劳动分工经济和规模经济。规模经济是对企业而言,而基于专业化经济的分工和交易费用,却可以用来解释企业制度的演进以及技术与经济组织结构之间的关系。当分工的好处和交易费用之间的消长关系达到边际收益等于边际费用,而自由进入又没有固定费用时,就会形成一种帕累托最优式的竞争均衡,它不但决定了资源的最优配置,而且决定了一个最优的经济组织水平,后者可以用均衡的贸易依存度(贸易额对收入的比率)来表征(杨小凯,1992)。
本文使用“可竞争市场”,意在用其描述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和转型中的大国,其国际贸易的发展及其管理制度变迁的模式所具有的特征。虽然前述的很多思想都会进入我们的分析,或者对我们的分析有所启示,但是,本文的考察自有其独特的含义。
中国是一个大国,大国的开放与小国的开放不同,其贸易的模式也就完全两样。由于国内市场狭小,小国的开放可以实行贸易推动的外向型模式,把开放的目标主要放在扩大市场范围方面,国内经济的发展和贸易制度的安排,均以适应国际市场的需求为转移,但无论是出口,还是进口,对国际市场的都不会太大。作为一个大国,中国拥有广阔的国内市场,这就决定了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模式是内需型的。但这决不是说中国不需要扩大开放,相反却恰恰表明中国更需要扩大开放。因为只有在开放中,中国的大国优势才能充分发挥出来,其所具有的缺失才能得到弥补,其发展的困难才能得到克服,经济发展及其制度建设才能走上健康的轨道。这不仅有百多年的历史教训,而且有近十多年发展经验的支持。不仅如此,这也表明中国的开放和对外贸易,其主要目的不在于开拓国际市场,而在于拓展和提升国内市场,即借助于进入国际市场,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并通过国际竞争的考验和磨炼,改造我们的经济贸易及其制度安排,提高我们的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能力。与此同时,广阔的国内市场也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提供了巨大的回旋余地。现在,中国的进出口贸易在一些方面已经显现出大国模式所具有的性质。这既是中国手中的一张王牌,也是一个巨大的陷阱。本文的讨论就是立足于这一基点之上的。
中国是一个大国,也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十多年来中国的经济和贸易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中国的贸易额仅占世界贸易总额的3%左右,与中国的大国地位很不相称,因而中国巨大的国内市场容量仍然具有潜在的性质。中国的市场需要扩展,而且需要在国际国内的市场竞争中并且依靠竞争来迅速扩展。同样,中国的产业结构和贸易结构也表现出发展中国家的性质和特征。在进口产品中,机械设备占39.9%;在出口产品中,纺织、服装、鞋帽、箱包、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比重约占37%,且出口市场比较集中;同时,加工贸易占40%以上。这是由中国产业结构的性质和状况决定的。因此,中国的产业需要升级,中国的贸易也需要升级。这种升级也需要在开放和竞争中实现。也就是说,中国市场的扩展和提升,中国产业和贸易的改造也就具有了可竞争的特点。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也是一个处于制度变革和社会转型中的大国,其转变的方向是经济市场化和贸易自由化。因而,中国目前的变迁过程就是在创造一种市场化和自由化的大国模式。这就增加了变迁过程的复杂性和特殊性。首先,中国的经济市场化和贸易自由化的推进是极不均衡的,有些部门、有些方面、有些地区相对较快,有些则相对较慢,有些是大国特有的问题更需要特殊处理。例如,作为一个12亿人口的大国,粮食贸易的自由化就是一个有很大限度的问题,贸易自由化在短期内所产生的再就业压力,也直接决定着自由化的速度和方式的选择。其次,在制度变革过程中,经济市场化和贸易自由化应当而且需要相互适应。但是,中国作为一个内需主导型的大国,贸易自由化的方式和步骤如何选择才能达到这种适应,也与小国有着不同的要求。如进出口自由化的次序、程度和方式就会有所区别。再次,中国贸易的自由化改革,一方面需要与国际规范接轨,另一方面,又需要实现其本土化改造,不仅要创造出与大国模式相适应的形式,而且要寻求符合中国国情的具体形式。所有这一切必须而且只能在开放和竞争中完成。这既是一个逐步前进、不断积累的过程,也是一个自然演化和瓜熟蒂落的结果,因而也是一个可竞争的过程。;作为一个大国模式的贸易自由化,中国的贸易的改革和发展所面临的国际市场是一个不完全竞争的市场。因为,国际贸易主要是类似而不同样的工业品之间的贸易,一方面,各种产品类似而又有一定的替代性,从而相互竞争;另一方面,产品的差异和特性,又使其具有一定的垄断性。与此相适应,各发达国家和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国内市场呈现出一种垄断竞争的结构,三、五个大的生产厂家几乎提供了内需和出口所需要的绝大部分、甚至全部产品。与此不同,中国的工业品生产和贸易,一方面是某种形式的政府垄断,另一方面是众多生产者和经营者达不到经济规模的过度竞争。这两种情况都是没有效率的。中国贸易的自由化改造,也需要通过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的竞争,形成一种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这样,中国的大国优势才能发挥出来,一方面可以在国内市场上与外国的大跨国企业抗衡,另一方面,也可在国际市场上与之一争高下。可见,面对一个不完全竞争的国际市场,中国的经济发展和市场扩张也必须是可竞争的。;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其所以没有采取现有国际贸易的某一种理论和政策,而提出和运用了产业组织理论中“可竞争市场”的概念,意在从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和转型中的大国的实际出发,坚持经济市场化和贸易自由化的方向,博采各家之长,特别是其适用于我的部分,将其加以本土化的改造,来解释中国的国际贸易,借以构造国际贸易的中国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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