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3576 发表于 2018-7-14 18:04:45

2018浅论批发商业的模式创新

    论文关键词:批发商业 流通效率 创新
  论文摘要:我国的批发商业正处在新旧体制交替的过程中,由于不能适应的要求,陷入经营困境,导致批发功能削弱,流通效率低下。因而,迫切需要积极借鉴和探索创新批发商业新的发展模式,实现从传统批发商业向现代批发商业的转变。
  批发商业作为流通部门内部分工深化的产物,在商品流通中的地位举足轻重。然而,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国有批发商业萎缩,非国有批发商业组织化程度低、经营不规范,严重削弱批发商业“大批量、低”的经济优势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造成流通不畅,资金周转缓慢,流通费用上升,流通效率低下的局面。从而降低了国民经济的整体运行质量和效益。因此, 应积极借鉴和探索创新批发商业新的发展模式,实现从传统批发商业向现代批发商业的转变,以适应大生产、大市场、大流通的需要。
  
  大流通市场格局中批发商业的不适应性
  
  我国的批发业经过改革后的重组,已形成国有批发企业和非国有批发企业、商业批发商和制造批发商、批发机构和小商品批发市场并存的多元化新格局,从而在根本上扭转了商品批发渠道单一化的局面,实现了当初“搞活流通”的改革初衷。但是,由于我国尚处于新体制形成的初期,传统的批发业对于新体制的建立尚未完全适应,整个批发体系仍处于转变之中,由此带来一系列新的问题。
  专职批发商发展滞后
  批零分工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批发商的存在可以减少交易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改善供求关系,调节市场供求,在商品流通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事实上,只要存在以分工为基础的化大生产,只要在大量生产大量消费之间存在着各种结构性矛盾,批发商就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并且市场经济越发展,这种必要性也就越突出。我国目前专职批发商数量的减少和在批发业中的比重下降,并不意味着专职批发商的过剩。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批发业的密度和分布还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据,我国的每千家零售店拥有批发店的数目远远低于美、日、英、法等发达国家,每10平方公里拥有批发店数虽高于密度大大小于我国的美国,但远低于日本,还不到日本的五分之一。因此,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比,我国的批发商不是多余,而是不足。问题是现代市场经济需要的是现代批发业,而我国的批发商大多还未完成现代化的转变,由此造成批发商过剩的假象。这种局面如不改变,必将成为商品流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影响到整个经济的发展。
  批发企业的规模过小
  批发贸易本身就是指商品的批量销售,因此要求批发企业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实行规模经营。但是由于批发经营主体的多元化,使得市场被重新分割,原有的专职批发商规模缩小,而大量分散的、兼营的、贩运式的批发经营也难以形成规模。除了进出口贸易与生产资料批发交易中有小部分规模较大的批发商以外,各类批发市场中基本没有大批发商。据统计,2002年大城市批发市场的批发商年平均成交114.9万元,中等城市为86.6万元,小城市为67.8万元。由小商贩为主体与支撑的传统批发市场已相对过剩,而依托现代科技、先进的大批发商严重不足。批发商“小、散、差、乱”,极大地损害了中国批发业的形象,过小的经营规模使我国的批发企业经营成本高而效率低,难以形成规模效益,影响了批发功能的发挥,反过来又制约了批发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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