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浅论我国产业结构的变动和调整
【论文关键词】产业结构 发展 消费结构【论文摘要】产业结构是指各产业之间的相互联系及其数量比例关系。国民经济中,各产业之间不仅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着联系,而且各种资源在产业间的分配以及由此综合形成的产品产量或产值也存在着数量比例关系。任何一个国家的化进程,都伴随着产业结构的形成和演变过程。新中国成立50年来,我国产业结构经过了由“重、轻、农”到“农、轻、重”,再到一、二、三产业的调整优化演进过程。文章通过回顾我国产业结构变动的历程,分析其背后产生的原因,从中得到的教训,对当前我国如何进行新的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要的意义和现实意义。
产业结构是指各产业之间的相互联系及其数量比例关系。国民经济中,各产业之间不仅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着联系,而且各种资源在产业间的分配以及由此综合形成的产品产量或产值也存在着数量比例关系。任何一个国家的工业化进程,都伴随着产业结构的形成和演变过程。我国产业结构的现实状况及其对整个国民经济所发生的影响是长期以来许多因素层层积淀而导致的直接结果。因此,分析新中国成立50年来我国产业结构的演变轨迹,其中的经验教训,廓清其问题的症结和根源所在,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产业结构的历史演进过程
新中国成立50年来,伴随着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我国产业结构变化也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
1、“重、轻、农”产业结构指导思想的形成及其实践
新中国建立后,我国提出:要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国家工业化,尽快建立大体完整的工业化体系。从1953年开始,以大规模工业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正式启动。到1957年,重工业在全部工业中的比重由1952年的37.3%上升到45.0%。重、轻、农之比由1952年的15.3∶27.8∶56.9上升为25.5∶31.2∶43.3。
从1958年开始,中国进入了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经济发展被简单化为工业发展,工业发展被简单化为重工业发展,重工业发展被简单化为只发展钢铁工业。工业化强攻集中为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全民”强攻。
1959年初,产业结构失衡已非常严重,到年底重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48.1%,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上年的53.5%上升到58.5%。1960年,决策仍要求“大跃进”再掀高潮,集中全力保钢。到年底,轻工业产值大幅下降了9.8%,下降了12.6%,重、轻、农之比达到52.4∶25.8∶21.8。
2、“农、轻、重”产业比例关系的调整
针对“大跃进”时期国民经济结构出现的严重失调,从1961年起,我国开始调整经济结构。轻、重工业的比例由1960年的33.4∶66.6提高到1966年的49.0∶51.0,农、轻、重的比例由1960年的21.8∶26.1∶52.1转变为1966年的35.9∶31.4∶32.7。农业重新成为国民经济中占最大份额的产业。
1965年,国民经济呈现一定的良性增长局面。出于“战争不可避免”的估计,工业化的方向转为以“准备打仗”为指导思想的“三线建设”。1970年,农、轻、重之比由1965年的37.3∶32.3∶30.4变为32.5∶31.1∶36.4。1971年,地方出现了一个“大办五小”的工业化高潮。1975年农、轻、重之比进一步失调,变为28.2∶31.6∶40.2。
1976年,第五个五年计划开始执行。但在不太长的时间内“把国民经济搞上去”的指导思想再次导致了急于求成。导致产业结构更加严重失调,农轻重之比为24.8∶32.4∶42.8。
3、“农、轻、重”排序得到落实,产业结构逐步改善
1978年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得以确立。从1979年开始,国家对国民经济实施了第二次全面调整。1979-1981年,中国轻工业产值的增长速度分别为9.6%,18.4%和14.1%,而同期重工业产值的增长速度则分别为7.7%,1.46%和-4.7%。到1981年底,轻工业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达到51.5%,超过了重工业。
1981年我国开始实施“六五”计划。向“以能源、为战略重点”的产业倾斜,着力调整农业内部产业结构,积极发展第三产业。1985年,轻、重工业基本保持49.6∶50.4的协调比例;农、轻、重之比为34.3∶30.7∶35.0,比较合理。
4、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整个20世纪80年代下半期和90年代上半期,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是加大对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步伐,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培育扶持主导产业和高技术产业,提高产业结构水平。
经过十余年的努力,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取得了巨大进展。能源、原供应紧张,交通、邮电通讯落后的状况大大缓解。三次产业结构向合理化方向发展。在国内生产总值中,一、二、三产业之比由1985年的28.4∶43.1∶28.5变为1998年的18.4∶48.7∶32.9。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全部劳动的比重由1985年的62.4%降低为1998年的49.8%,第二产业由20.8%上升到23.5%,第三产业由16.3%上升到26.7%。在改善基础工业的基础上,轻、重工业的比重保持了相对稳定。1997年二者比例为42.93∶57.07,比1985年略有下降。农业在稳定发展的同时,内部结构也在发生着合理的变化。在农、林、牧、渔总产值中,牧业所占的比重由1985年的22.1%上升到1998年的28.6%,渔业由3.5%上升到9.9%,种植业由69.3%下降到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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