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36280 发表于 2018-7-14 17:52:37

2018论探索社会生活组织化之道

    
  [论文关键词]生活组织化;中国改革;回归;社会的生产
  [论文摘要]政府、市场和社会是社会生活组织化的三种选择,中国改革道路反映了三种组织化机制的变动轨迹。中国改革发端干全能政府的控制,在经历了政府有限化、市场回归和社会的生产后,逐渐形成了政府、市场和社会互动的治理模式。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合作共治成为未来社会生活组织化的基本逻辑。
  一、引言
  
  发端于上个世纪的改革开放,使中国走上了崛起之路。经过三十年的发展,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创造了“中国奇迹”。中国的迅速崛起吸引了国内外学者的目光,他们针对中国改革与发展的实践进行了大量研究,探讨是否存在一个不同于其他国家发展道路的特殊的“中国模式”。许多学者把目光聚集在中国改革的路径与方式上。在改革的路径方面,“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两种路径各有支持者,也有学者认为,“中国的改革是一个自上而下,再从上而下的过程,并非通常人们所说的那样是一个自上而下的过程”。(曾峻,2005:224)在改革的方式上,虽有不同观点,但政府主导的渐进式改革几乎成为一种共识。
  如果说对中国改革路径与方式的研究多来自学者的努力,那么学和领域的研究则主要关注权力运行逻辑的变化或公共治理模式变迁以及社会结构转型。“国家与社会”框架成为这些研究的一个主导性分析范式,国家与社会的分离以及由此带来的独立社会领域的出现是分析的起点。至于国家和社会的具体互动关系与社会的解放程度,则因学者而异。除了国家与社会这一分析框架外,基于市场经济的道路选择,政府与市场也逐步成为一种分析话语,进入政治学和经济学研究者的共同视野。近些年来,由于公民社会的兴起与发展,引发了政府治理模式的变迁,“治理”正在取代“统治”作为分析公共权力运行的话语。因此,有学者开始认识到不同于政府与市场的社会空间的存在,认为“新三元结构”应代替原来国家与社会的二分法,中国的改革是政府、市场与社会“新三元结构”的重构。(包国宪,潘旭,2007)
  中国改革带来了社会生活变迁,这种变迁既反映在社会生活方式上,更表现为社会生活内在逻辑的转变。社会生活不同于个人生活,在于社会生活是组织化的。因为这种组织化而使社会成员共同生活,走出“丛林法则”处于共生状态。中国三十年的改革,早已改变了计划体制下“政治控制一切”的社会运行机制。个体逐步从集体中得以解放,变为具有主体性的个人。然而,整个社会并没有因此变得无序,社会成员重新以一种不同于传统的方式组织起来。换言之,在改革过程中,中国社会生活组织化逻辑发生了变革。正是在此背景下,国家与社会关系成为分析中国改革以来权力运行逻辑转变的主导性范式。政府与市场尽管主要是围绕经济生活展开的,但经济生活往往与社会生活融合在一起,社会关系“嵌入”在经济体系之中。(卡尔·波兰尼,2007:50)因而市场仍不失为一种社会生活的组织方式,市场交换把人与人联系起来构成“局部秩序”。亚当·斯密所言的“无形之手”不仅配置经济资源,同时也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协调社会生活。
  政府、市场与社会是人类社会生活组织化的三种方式。它们在社会领域的具体表现形式为“公共组织”、“私人组织”和“社会组织”,这三种组织也被称为社会上的三大部门。三种组织之间的结构优化与功能匹配是一个社会实现良好秩序的有效前提。中国改革的历程正反映了三者之间逐步走向结构优化与功能匹配的变动轨迹。具体而言,中国改革道路发端于“全能政府”,在政府放权的过程中,市场化进程得以推进,市场经济逐步发展。随着政府有限化与市场回归,独立的社会空间形成,呈现“社会的生产”。
  
  二、全能政府:一种控制逻辑
  
  中国改革是一种全面性的社会变革,它既包括经济改革,也包括政治改革。对于经济改革学术界有着共识,因为中国正在逐步建立市场经济。而对于政治改革,则不那么容易得到认同,基于多方面的原因,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进行了深刻的经济改革,却不存在政治改革。其实,中国改革最初的动力就来自政治改革,后来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政治改革放慢,更多地表现为体制改革,所以才导致对中国改革的片面性认识。三十年的中国改革有两个显著的目标取向: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从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两种目标取向不是分离的,而有着紧密的关联。计划经济下的政府必然是全能政府,对计划经济的任何变革都影响政府职能的实现及其转型,而走向市场经济改变的不仅是资源配置方式,对政府模式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因为市场经济下的政府不可能是全能政府。中国改革的最初动力来自于对计划经济弊端的深刻认识,计划经济所导致的不仅仅是经济活动的无效率,僵化的政府体制也限制了整个社会的活力。新中国成立后,基于对当时国情的认识,选择了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这是由当时特定的社会条件决定的:社会主义要搞计划经济体制的传统理论是意识形态因素;通过加快化实现现代化是发展目标因素;国际的限制是和体制选择的空间制约因素。(陈甬军,2001)
  在计划体制下,政府同时介入了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政府介入经济生活是用政府计划和指令替代了市场,对社会生活的介入则主要是由政府承担社会秩序的供给功能,政府挤压社会空间。政府对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介入,使得原由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承担的组织化任务落在政府身上,政府成为公共秩序的唯一建构者。市场和社会失去了存在的空间,政府一元化的控制逻辑成为中国社会的运行机制。
  有学者认为,在计划经济时期,发展战略宏观政策环境、资源配置制度和微观经营机制三位一体,构成我国传统模式的三个基本方面的历史因果关系和运作上的相互配合、相互依赖的逻辑联系。(林毅夫,1993)在这样的逻辑下,政府以无所不包的计划和指令既控制了宏观经济变量,也干涉企业的微观经济活动。在政府控制经济的社会中,独立的市场是不存在的,政府的指令成为分配资源的方式,商品交换活动被称为“割尾巴”,不为当时的意识形态所允许。建立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实现经济发展,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能够把有限的社会资源投向经济发展的关键领域。然而,从现在的观点看,这是一种违背社会发展规律的体制,政府控制经济活动基本上是一种“非现场决策”。(高明华,2000)在这种非现场决策体制中,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和行为选择都由企业现场外的政府集中决策,并通过行政手段强制实施,而企业作为实际经营组织却只有执行义务,不能根据效率原则自主地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不能根据自己掌握和支配的外部信息及时做出预期反应和采取相应行动,当然也不承担任何风险责任,从而使企业失去了发展的动力。计划体制下政策偏差还造成国民经济结构失调,社会生产力低下,整个国民经济停滞不前。
  在计划体制下,政府对社会活动的控制主要是通过单位来推进的,所以在这一时期中国社会基本上可以被称为“单位社会”。由于社会成员被最大可能地整合进各种单位,社会成员不再以单个人的形式而存在,他们失去了独立的属性,以“单位人”身份进行各种社会活动。单位不仅是社会成员工作与生活的场所,同时也成为国家控制与整合社会的中介,国家面对的不是单独的个人,而是一个个的单位。只要实现了对单位的有效控制,社会的整合与秩序的维持自然也就是顺理成章的结果。(刘建军,2000)社会成员“单位人”的属性使他们依靠单位而生存与行动,其他的社会团体失去了存在的社会基础。改革开放以前,独立的民间组织在中国基本上是不存在,仅有的一些社会团体也被整合进政治权力运作框架,变为政府与党的附属组织。在这样一个时期,“中国奉行的是一种政治上高度一元化的组织和领导体制,公与私、国家与社会、政府与民间几乎完全合为一体,或者说,公吞没了私,国家吞没了社会,政府吞没了民间”。(俞可平,2002:204)政府控制社会生活的时代,一种强制力嵌入社会领域,原来以自愿为基础的民间治理机制失效,政府的强制担当着社会生活运转与变迁的主导性力量。社会成员对社会活动的参与是被动的,是政府借助动员的手段实现了社会成员的参与,“动员式治理”作为政府社会管理的一种常态,使得社会生活(无论在还是在城市)都深深打上了政府“强制”的烙印。
  由上可见,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走向了一种极端,政府极大地挤压了市场与社会的空间,甚至吞没了市场与社会,市场组织和社会组织都消失在国家所建构的组织体系中,或者变为党和政府的附属机构,失去了独立存在的空间。政府以强制力所建构的社会生活秩序,掩盖了社会生活的多样性,违背了市场与社会各自的运行规律。这种社会生活组织化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具有存在的合理性,然而,如果一个国家或政府试图以此模式长期维持统治,将会由于控制的增长以及控制对象的消极抵抗而难以为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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