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论构建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长效机制
【论文关键词】 自主创新; 政策; 激励机制【论文摘要】 近几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一些科技税收政策,初步建立起了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体系。但是这些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仍然存在着宏观上税收政策不科学,微观上税收政策不完善等问题。笔者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要明确税收在企业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和职责;改革和完善现行税制,形成自主创新的制度性税收激励机制;实施促进企业自主创新优惠政策立法等一系列政策建议。
一、我国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现行税收政策分析
我国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主要体现在现行的促进技术进步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特别是新的企业所得税法颁布后,针对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有所强化,这些政策主要有:
(一)鼓励企业研发投入的税收优惠政策
1.自2001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可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但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的150%摊销。
3.企业发生的职工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据实扣除。
4.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可以加速折旧。
5.创业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6.企业进口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的仪器设备,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关税。
(二)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鼓励科研成果转化的税收优惠政策
1.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以及与之相关联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居民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我国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一)对政府促进自主创新理论有模糊认识
建设创新性国家需要全的共同努力,作为自主创新主体的个人、企业和政府,有着各自的职责和范围。企业主要是通过配置资源,政府主要是通过、税收等多种手段进行资源配置和调节。市场是自主技术创新资源配置的主体,财政支出是重要手段,税收重在调节和引导,要正确处理好市场配置和税收调节的关系。目前由于对企业、财政、税收各自职责及发挥作用的领域和力度认识不清,加之我国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分析、评估制度尚未建立,对各种优惠政策效果难以准确掌握,导致制定和执策准确性不够,出现缺位和越位情况。
(二)宏观上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不科学
1.税收优惠政策与现行税制结构不对称。现行税制以流转税为主,而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却主要以所得税为主。这虽与国际上税收优惠的通行做法一致,但由于我国的税制结构不合理,使优惠政策起不到预期的作用,企业从优惠措施上得到的好处不多,使优惠政策失去刺激力度。特别是国有企业效益普遍不佳,亏损、微利企业大量存在的情况下,以所得税为主的优惠措施,对大多数企业来说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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