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理论的演进及发展
[论文关键词]国有企业改革 产权论 竞争论
[论文摘要]改革开放后,我国开始进行国有改革,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产权论、竞争论、结构调整论等理论,本文对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理论演进与发展进行系统的梳理。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改革开放以后,旧有的国有经济模式逐渐成为经济发展的桎梏。为了使我国经济能够更快更好的发展,1979年,我国开始进行国有经济的改革。经过了近三十年的探索,我国的国有经济改革在理论与实践上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一、国有经济改革的“产权论”
从中国国有经济改革开始以来,有关“什么是国有经济改革的核心问题”的争议就一直存在。在主流家中,一般认为改革的核心是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即所有制结构的调整。
中国经济学界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产权论理论源于科斯开创的产权经济学以及主义国家的实践。根据这一理论结论,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和根本就是改变国有制。因此,诸多经济学都针对国有制的弊病提出产权改革,认为对国有制进行产权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和整个经济体制的核心。持这一观点和改革思路的包括了蒋一苇、董辅轫、厉以宁、刘伟、张维迎、樊纲等经济学家。
老一辈经济学家蒋一苇(1979)指出,采取国有制形式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存在诸多弱点,既没有解决劳动者直接支配生产资料的问题,也不适应商品经济资金运动的客观规律。因此,深化企业改革必定涉及所有制的改革,除了少数特殊部门可以继续实行单一的全民所有制外,大量的公有制企业势必发展为混合所有。
对产权进行充分论述并将之用于中国国有经济改革的主要学者是张维迎。张维迎(1995)认为,在中国,国企的经营人员是由政府官员来选拔的,因此,政府官员就拥有企业的控制权,但是政府官员却不享有剩余的索取权。政府官员手中的控制权就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廉价投票权”。经过长期的理论论争和实践的,“产权改革论”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理论主流已经确立,人们都已基本承认国有制所固有的体制弊端。但是,“产权改革论”并非国有企业改革的全部理论依据,其所主张的政策也面临着一系列的现实操作障碍。实行民营化、私有化,对国有企业产权实行放开,还需要经历一个较长的时期。
二、国有经济改革的“竞争论”
产权私有化曾被认为是解决社会主义国家国有企业困境的有效措施。但是,俄罗斯的全盘私有化没有带来经济的快速增长。而我国国有经济也并没有完全走出困境,在20世纪90年代,竞争理论逐渐发展起来。竞争论强调竞争对于企业业绩的决定作用、认为国有企业改革应该以完善竞争性市场和确立企业的竞争主体地位为核心的观点,代表观点有刘芍佳、李骥等人的“超产权论”与林毅夫的“政策性负担说”。
刘芍佳、李骥(1998)在批判产权论的基础上引入了“超产权论”。“超产权论”认为,产权的作用在于塑造企业的激励和约束制度,而激励的程度不仅取决于激励制度,更取决于企业的外部压力,即市场竞争的程度。超产权论在否定产权学派关于产权结构决定企业业绩的基础上,强调的是市场竞争的作用,认为国有企业改革应该将重点放在塑造竞争上,企业只有在竞争中才能增加激励,提高效益。而产权改革,并不是提高国有企业效益的充分条件。
林毅夫以“超产权论”思想为理论基础,提出了新的改革思路。林毅夫(1997)认为,中国国有企业自改革以来的各种问题,从根本上来讲是由于国家和生产者、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国家无法监督和控制经营者的行为。造成信息不对称的原因,则主要是因为国有企业承担着沉重的政策性负担。林毅夫认为,西方企业通过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从而解决了企业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但前提是存在一个充分竞争和完备的市场体系。因此,只有有了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企业的利润才成为反映经营者努力程度、经营能力的充分信息指标,而所有者也就可能根据这个指标来考核、监督和评价经营者。提高国有企业效益的改革应从解除企业目前面临的各种政策性负担入手,形成充分竞争市场,以克服国家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林毅夫所提出的“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是塑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观点,其理论影响仅次于以张维迎为代表的“产权论”改革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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