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论设立平准基金 稳定中国股市
[论文关键词] 设立平准基金 必要性 可行性 制度安排[论文摘要] 设立平准基金,是对“国九条”精髓实质的进一步落实,是政府行使“调节、监督”经济职能的一种宏观调控手段。不过,也有人认为,设立平准基金目前还缺乏支持,对此,需要对《法》予以全面理解,就可使问题释然。针对股市持续低迷的现实,为了提振者信心、稳定股市、熨平股价剧烈波动,更显得设立平准基金必要性。但还有人对设立的可行性提出质疑,担心推出平准基金可能会出现“利益输出”、“内幕交易”等问题。为此,必须强化监管,予以防范、堵塞,但切不可因噎废食,舍弃这一项制度安排。
一、设立平准基金必要性的分析
1、进一步落实“国九条”的需要
所谓平准基金,亦称干预基金,是政府通过特定的机构以稳定证券市场的目的而设立的并进行独立核算的一种政策性专项基金。平准基金的基本功能就是稳定证券市场,熨平非理性股市波动。这种基本功能符合“国九条”稳定中国资本市场意见,因为“国九条”的本质就是发展与稳定。
在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是硬道理,资本市场的发展是政府证券职能部门的第一要务,但发展的前提是稳定,稳定意味着证券市场不应该暴涨暴跌。那么,如何规避我国证券市场剧烈波动,防止股价暴涨暴跌,这就需要做出有效的制度安排。理论上说,平准基金之所以具有防止股市暴涨暴跌、维护股市稳定的作用,是由平准基金运作机制决定的。平准基金的运作通常是通过贱买贵卖即“平准”来实现稳定市场、熨平非理性波动之目的。既然平准基金有助于防止股市暴涨暴跌,维护股市稳定,那么为何将其“束之高阁”?主要因为有人担心,“设立国家干预基金是否与转变政府职能以及建立市场经济的目标背道而驰的问题”。其实这大可不必,因为转变政府职能并不意味着政府完全丧失经济职能,而是由原来的直接参与经济的“越位”、“错位”,转变为间接地行使“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的经济职能市场经济活动的实践表明。市场并不是万能的,市场本身存在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导致市场可能出现失衡,而“失衡的调整需要政府伸出那只‘看得见的手’的援助”。
近期,美国政府与美联储联手干预次贷危机取得初战告捷的现实,进一步证实了笔者分析。既然美国作为完全市场经济国家,也会对非理性市场秩序进府干预,那么我们为防止股市暴涨暴跌、维护证券市场稳定而设立平准基金进行适度干预,就不该再有什么担心。
2、进一步落实《证券法》的需要
我国《证券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利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显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我国《证券法》立法的主要目的和核心。因此,证券市场做出的所有制度安排都必须体现这一核心,设立平准基金正是这样的一项制度安排,它不但不构成对我国《证券法》的挑战,而且是准确地体现了《证券法》的核心,是对《证券法》的进一步落实。在我国,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属于弱势群体,他们的权益经常得不到有效保护。反映在股市中,由于信息不对称、资金实力弱等原因,他们往往成为利益受损最大的群体。《央视经济半小时》表明,截至2008年6月17日,参与调查的投资者(70万股民)中亏损者的比例达到了92.51%,盈利的投资者仅有4.34%,勉强保本的投资者为3.15%。如此大范围的亏损,即便在过去漫长的熊市中,也极为罕见。事实表明,在过去一年中A股市场不但没能有效增加国民的财产性收入,反而在不断地吞噬国民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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