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08394 发表于 2018-7-14 16:49:42

2018略论抗战时期内地省区企业公司的制度特征

  内容摘要:在近代中国公司制度的演进过程中,企业公司是甚具特色的一个阶段。近代中国企业公司的大量出现主要是在20世纪40年代的抗战时期。其中在当时的业都市上海,企业公司主要表现为在战时特定条件下兴起的、、经营一体的投资持股公司 ;而分布于内地各省区的则主要是各种国营和地方政府省营的企业公司。对于内地省区的企业公司,学术界还少有较为系统的研究。本文仅从企业公司的制度特征入手,对抗战时期内地省区的企业公司作一探讨。
关键词:企业公司; 抗战时期; 内地   一、问题的提出
近代中国的企业公司从其产生的渊源上看,是对西方公司制度中“参与制”的一种仿效和响应。企业公司的鼎盛并且形成为近代中国公司制度的演进阶段应该是在抗战时期的20世纪30年代后期到40年代前期,但对此的探索以及近似的组织,在战前已经初露端倪。近代中国的企业在1929、1930年间曾经有过一个追求企业规模化发展的趋势,无论是在界还是实业界,都表现出一种资本的集中趋势,并且逐渐形成了一些较具规模、互有关联的企业,如何管理这些关联企业,必然会产生对公司组织的新的探索。
近代中国最早近似企业公司的经济组织当推大生系统的通海实业公司。早在1907年大生纱厂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时,鉴于大生在此之前已多有将历年盈余对外投资,在一些股东的提议下,另外创设了通海实业公司,统一管理大生纱厂所有的对外投资。从而使得通海实业公司成为近代中国最早的具有投资控股性质的公司。不过,由于条件的限制,通海实业公司设立以后,只是在名义上管理大生系统企业中的各企业投资,它本身没有经营投资的目的,不仅“没有什么完整的机构,也没有可供调度的资金,更没有管理企业的权力。”实际上只不过是专管大生系统各企业外来帐目的帐房而已。
20世纪20年代,一些较有规模的相关企业,或者是企业系统,已经出现设立总协调机构的情况。如张謇家族创办以及与张謇家族有关的各盐垦公司就在南通设置了联合事务所,作为各公司传递信息,接洽事务的机关。1922年,大生系统又成立“南通实业总管理处”,处长张謇,下设纺织管理处、实业管理处、盐垦管理处。1925年夏,盐垦管理处与纺织管理处合并,改称南通实业总务处,系各实业公司董事长联合办事机构。1926年,张謇去世后不久,宣告结束。可见,这种总管理处形式的机构,本身并非具有法人的地位,对各公司企业也不具有实质性的约束能力。它们只是一种起着协调性质的机构,而且在很大的程度上还受到有影响人物制约,一旦这种有影响的人物谢世,这种非实体性的机构就有解体的危险。它们只是一种相关公司企业的松散的、非正式的组合,在各公司企业之间起一种传递信息以及适度协调的作用。还远不是实质性的组织。
通海实业公司之后,有人认为孙氏家族通孚丰(所谓“通孚丰”,“通”指通惠、通益,“丰”指阜丰、通丰,“孚”是中孚)企业系统中的通惠实业公司是中国第一家控股投资公司,公司主要投资于本系统的的各项事业。惜乎论者并没有对此展开更多的论述。; 而与此同期,荣家兄弟在创设的纺织、面粉企业日益增多之后组织的申新、茂新、福新总公司,刘鸿生在其投资企业不断增多之后酝酿设立的中国企业公司,以及周学熙意图对以启新洋灰公司为核心的所属企业进行统一管理的实业总汇处的创设,也都具有以上的探索性质。
在以前的研究中,学者多倾向于将一些互有关联的企业系统称之为“企业集团”或者是“资本集团”,诸如荣家企业集团、刘鸿生企业集团、周学熙资本集团等等。如有文章认为,“周学熙资本集团,实际上已具备了向垄断阶段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可能性。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它必然会由资本的集中发展到垄断。”; 但即使是在这些企业系统内,实际上也没有真正形成和存在控股性质的母公司,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控股性的集团公司,而只是以个人的名义或者是家族私人(自然人)的名义控制、投资一系列企业。例如刘鸿生以个人刘鸿记帐房的名义,投资和控制着一系列的企业;荣氏家族也是以家族私人的名义投资和控制茂新、福新、申新、系统的企业。在这些个别企业或企业群体上面,并没有母公司性质的控股公司。如前所述荣家企业中的茂福申新总公司、刘鸿生的中国企业股份经营有限公司、周学熙的实业总汇处等等,甚至都不还是一个法定的公司组织。因此,战前中国虽然已经形成关联性的企业集团,并逐渐酝酿着生成企业公司的时机和条件,但它们毕竟还只是初露端倪,在公司制度的演进上还尚未实质性的创新之处,近代中国公司制度还没有进入“企业公司”的逻辑演进阶段。
二、战时内地省区企业公司的兴起和发展
战时内地省区的企业公司主要是由各地方政府以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形式创办的各种省办、或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合办的企业,如贵州企业公司、广西企业公司、广东省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企业公司、福建企业公司等等,此外也有少量民营性质的企业公司。
早在抗战爆发之前,各省已经有数量不等的省营经济事业,其中尤以广东、广西以及山西各省举办的为最多。或由省府独资创设,或与民间合资经营,或以特许方式委托银团代办,但其组织形式多为单个企业。1933年8月,山西省政府组设起国内第一个全省范围的综合性公司――西北实业公司,在总、协理之下,分设纺织、特产、矿业、化工4组及管理处,山西省内所有主要的省营厂矿均归其经营,此可视为省营企业公司之嚆矢。抗战爆发以后,以企业公司形式经办省营事业的第一个组织是贵州省府于1939年6月倡设的“贵州企业公司”。自贵州企业公司成立以后,各省区以地方政府为主要投资主体的各类省营企业公司纷纷继之而起。江西兴业公司、湖南实业公司、陕西企业公司、广西企业公司及甘肃林牧公司等等皆先后相继成立,以公司组织经营各该省的经济事业。到1942年,据经济部省营公司监理委员会的,这一中国抗战以来的新兴企业组织或筹备机构已经遍设于贵州、云南、四川、西康、广西、广东、福建、江西、湖南、湖北、陕西、甘肃、宁夏、山西、山东及安徽等16省区,超出全国省份的半数以上,并且逐渐居于各省省营经济事业的中心。其中资本最多者1亿元,最少的也有500万元,一般多在则在3000~5000万元之间,合计资本高达5亿元以上。; 见下表:
          战时中国省营企业公司一览       单位:千元
;名 ; 称   创设年月; 资本总额地方投资中央投资; 民间投资 资本核定年月 ; 备 注
西北实业公司; 1933.8 ; 10000   10000   -   ; -   -
贵州企业公司; 1939.6 ; 20000; 3500    16500    -; 1942.5 ; 创办资本6000
中国兴业公司; 1939.7 ; 60000; 6000    48000; 6000   1942.3创办资本12000
滇西企业公司; 1939.9 ; 50000   50000    ; -   -    1939.9         
福建企业公司; 1940.7 ; 15000   15000   ; -      -; 1940.7 ;
陕西企业公司; 1940.1220000   20000   ; -    ; -    1940.12创办资本30000
江西兴业公司; 1940.1230000   13000    17000   -; 1940.12
湖北企业公司; 1941.1 ; 50000   30000    20000   ; -    1941.1         ;
甘肃开发公司; 1941.5 ; 10000; 3000   ; 7000   ; -    1941.5      
广东企业公司; 1941.9 ; 40000   20000    -    ; 20000   1941.9
安徽企业公司; 1941.1010000; 6000   ; 2000    2000   1941.10            
广西企业公司; 1941.11; 100000   69000   ; -   31000   1942.7 ; 创办资本50000 ;
绥远企业公司; 1941    5000; 5000    ; -    ; -    1941
川康兴业公司; 1942.3 ; 70000   15000    50000; 5000   1942.3
西康企业公司; 1942; 12000; 6000   ; 6000   -; 1942
湖南企业公司; 1943.1160000   30000    30000   ; -    1942   按1942年币值计
合   计    -; 562000 ; 301500   196500; 64000
说明:1、各省营企业公司的组织形式皆为股份有限公司,如贵州企业公司的全称为“贵州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滇西企业公司的全称为“滇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等等,表中所列各公司名称皆为简称。2、地方投资包括地方政府和省银行的投资,中央投资包括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经济部等政府机构以及中国银行、银行、中国农民银行等国家银行系统的投资,民间投资系一般商股。
; 资料来源:彭湖:《论省营企业》,《贵州企业公司成立三周年纪念特刊》; 吴太昌:《抗战时期国民党国家资本在工矿业的垄断地位及其与民营资本比较》,《史研究》,1987年第3期。
由上表可见,到1942年前后,中国16家主要省营企业公司的资本总额已经达到了5.62亿元之多。在全部资本总额中,以各省政府为主体的地方政府投资最多,共有3.015亿元,占全部资本总额的53.6%;中央政府投资,包括国家银行系统在内共1.965亿元,占总资本额的35%;民间投资数额最少,仅0.64亿元,但也占到资本总额的11.4%。   
省营企业公司之外的民营企业公司或类似企业公司的组织数量上并不多,它们大多是战时条件下,民营企业为求得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而采取的一种投资扩张或者是自我联合。较为典型的如民生实业公司。民生公司1926年创办之初即以实业公司自称,战前以长江航运为主业,已经具有相当的规模,但对其它行业的参股投资尚不显著。战时,公司的对外投资不断增长,整个公司朝着企业公司的方向而有较大的发展。1938年底,民生公司的对外投资已有170余万元,1939年底投资总额增加到202余万元,投资企业已多达25家,投资的行业包括钢铁机械业、造船业、煤矿业、铁道汽车业、棉织业、银行业以及其它各业。 投资的行业不仅有与航运主业相关连的企业,而且还有大量不相关联的企业,整个公司已经逐渐从战前单一性的公司向多元投资的控股投资公司延伸、发展。再如薛明剑在重庆依靠吴稚晖等人恢复设立的允利实业公司,更是被公认为是采取母子公司形式的“投资公司”。1945年时公司资本已逾千万,下有控股、参股子公司20多家。母公司内部按照行业设立了面粉业总管理处,碾米业总管理处,棉铁业总管理处,无锡工厂保管处,合办工厂管理处和稽核处六个事业部性质的管理机构,分别管理各子公司。
此外还有一些内迁的民营企业在自发的条件下组成的经营联合体,某种意义上也具有企业公司的色彩。据当时人的观察,这种内迁工厂企业的自发联合大体上有5种情形:一是由于机器的利用而形成的联合,即各企业以机器估价,作为股本,改组而为一新公司。二由于承揽工活而形成的联合,如湘西楚胜染织联合公司,即是各股东厂家以原有之机器投资入股后新设立的公司。公司总资本分为若干整股,每整股又分为若干小股,入股厂家可以认购整股,也可以数人或数厂共认一整股,推定一人行使其股东权。三是由于求原料自给而形成的联合,如协和炼铁厂股份有限公司,就是由 30余家同业厂家作为股东合组而成,完全依照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规定办理。此外还有为解决困难而形成的联合以及为新建工业区而形成的联合等等。; 在上述的5种民营工厂企业的自发性联合中,前3种都是通过新建持股性质的新公司而实现的。虽然这种企业间的联合与新公司的创建都是在战时非常特殊的条件下才出现的,但是它们却表明在经济的条件下,资本集中的趋势与企业公司的发展原则上是同步的,而市场条件的恶化以及市场竞争压力的增大,则会进一步加速小企业间的联合以及企业公司的形成。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18略论抗战时期内地省区企业公司的制度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