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工业规模结构的“二元”分化及治理对策 ――兼论国有企业摆脱困
一、规模结构的现状及比较分析根据国家局的数据,1996年我国的全部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外资、港澳台资工业企业,总数一共有五十万六千四百多家,其中大型企业有7057家,占总数的1。3%,中型企业有16870家,占总数的3。3%,小型企业有482518家,占总数的95。3%。我国国有工业企业的规模结构,同其它所有制类型企业的规模结构相比较,具有明显的趋向大中型化的特征。1996年,我国国有工业企业共有86982家,仅占全国工业企业总数的17%,其中大型企业有4946家,占我国全部大型工业企业总数的70%,中型企业有10817家,占我国全部中型企业总数的64%,小型企业有71219家,占我国全部小型企业总数的14%。由此可见,国有企业的大中型企业,同其他所有制类型的企业比较,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构成了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的主体,是我国实现国民现代化的主导力量。
从工业产值方面进行考察,1996年,我国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总产值为27289亿元,占全国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总产值的43%,其中国有大型企业的总产值为17282亿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27。5%,占我国全部大型企业总产值的69%,国有中型企业的总产值为5227亿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8。3%,占我国全部中型企业总产值的54%,国有小型企业的总产值为4779亿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7。6%,占我国全部小型企业总产值的16。7%。1996年,我国国有工业企业所创造的增加值为8742亿元,占我国全部工业企业创造增加值的48%,其中国有大型企业创造的增加值,占我国全部工业增加值的33%,占全部大型企业创造增加值的76%,国有中型企业创造的增加值,占我国全部中型企业创造增加值的57。8%,国有小型企业创造的增加值,占我国全部小型企业创造增加值的17。6%。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重要地位,不仅体现为在我国工业产值所占的比重,而且更为明显地体现在创造的增加值方面,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资本积累和上缴利税等,国有工业企业创造的增加值比重,明显超过其创造的产值比重,不仅体现了国有企业对全社会的巨大贡献,而且也体现了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相比之下,我国集体工业企业创造的产值和增加值,96年占全国产值和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30%和28%,股份制经济创造的产值和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5。2%和%5。2%,外商企业创造的产值和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19。49%和8。5%,港澳台企业创造的产值和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8。57%和7。32%,除股份制企业的创造增加值比重,与产值比重大体持平之外,集体、外商和港澳台企业的创造的增加值比重,均明显低于其产值所占的比重。①
根据1995年全国工业普查的统计数据,我们可以对不同所有制类型工业企业的规模结构进行比较分析。1995年,国有大型工业企业的数量,占全国大型企业的比重为73%,三资大型企业所占比重为11%,集体大型企业所占的比重为8。2%,其中乡镇大型企业所占比重为3。3%;国有中型工业企业的数量,占全国中型企业的比重为66%,三资中型企业所占比重为7。8%,集体中型企业所占比重为21%,其中乡镇中型企业所占比重为8。5%;国有企业创造的总产值和增加值中,大型企业分别占61%和69%,中型企业分别占20%和16%,小型企业分别占18%和14%;三资企业创造的总产值和增加值中,大型企业分别占27%和32%,中型企业分别占9。6%和8。7%,小型企业分别占63%和58%;集体企业创造的总产值和增加值中,大型企业分别占6。2和6。3%,中型企业分别占13。6%和12。7%,小型企业分别占80%和81%;乡镇企业创造的总产值和增加值中,大型企业分别占4。6%和4。8%,中型企业分别占10。4%和9。9%,小型企业分别占85%和85%。从上述数据中可看出,国有企业的生产集中程度和规模经济水平,远远高于其它所有制类型的企业,体现了国有企业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规律。集体企业的规模经济水平较低,主要因大批乡镇企业的平均生产规模较小,城镇集体企业的平均规模高于乡镇集体企业,三资企业的平均规模则介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之间。②
二、“二元”分化趋势及负面影响
尽管我国的国有企业的大中型企业,构成了国民经济的主体和中坚力量,但是,其规模经济水平和生产集中程度,同西方工业国家相比仍然存在着很大差距。英、美等国国实现工业化过程中,一般呈现企业规模大型化和生产集中化的趋势,但是,近年来,我国出现了整体工业的规模结构趋向小型化,生产集中程度趋向分散化的态势。这种趋势的形成有许多的经济原因,其中包括乡镇、私人、三资企业的迅猛增长,国有企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不断下降。特别令人担忧的是,从93年以来,随着国有企业所占的经济比重不断萎缩,工业规模结构小型化和生产分散化的趋势加剧,不同规模的国有企业均面临严重困难,其它各类企业的亏损面也呈扩大趋势,私人、乡镇、三资企业集中进入的产业,多属于所需较少和企业规模较小的领域,特别是生产过剩的轻纺、家电制造行业,从而加剧了重复建设和产业结构的不合理,这种状况持续下去必然产生严重的社会负效应,包括企业经营困难和亏损状况不断恶化,职工下岗大幅度增长影响社会稳定,债权和政府税源遭受重大损失,等等。因此,对于企业的规模结构与所有制结构的变迁,及其对社会经济效益的种种影响,我们有必要深入研究来龙去脉以及治理对策。
解放前,我国的私人企业的资本积累速度很慢,难以充分利用规模经济加速工业化进程。一五计划期间,我国利用公有制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优势,迅速建立了一大批大规模工业企业,大大提高了许多行业的生产集中程度,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的工业化进程。八十年代,我国推行了改革搞活和结构调整政策,乡镇、个体和外资企业迅速增长,工业的规模结构开始呈现小型化趋势。我国大中型企业在工业产值中的比重,从1971年的51%,逐渐下降到1986年的42%。有人认为上述趋势不符合西方工业化的一般规律,应该采取组建大企业集团等措施加以纠正。实际上,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上述规模结构小型化的趋势。我国的工业化过程明显不同于西方国家,美国的工业化早期,私人企业的特点是规模小而生产分散,经历了数百年的漫长工业化历程,企业规模和生产集中才达到很高的程度。我国通过计划经济建立了一大批大型企业,有利于利用规模经济加快工业化的进程,但是,社会资源利用过于集中于少数大企业,不利于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发展经济,因此,工业规模结构的小型化存在某些合理性,有利于调整轻、重工业的比例关系。八十年代,我国整体工业的规模结构趋向小型化的同时,各类企业的规模经济水平仍不断扩大,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的数量也迅速增长,从1981至1987年,大中型企业的数量增长了1。96倍,全部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数量增长了1。29倍;化工行业的企业平均产值规模扩大了1。26倍,行业的企业平均产值规模扩大了2。34倍,建材行业的企业平均产值规模扩大了1。46倍,纺织行业的企业平均产值规模扩大了1。16倍。
八十年代我国工业结构规模的小型化,并未对国有企业的发展造成太大影响,无论从固定资产、销售收入或实现利税来看,国有工业仍然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从1980至1988年间,国有工业企业的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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