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062 发表于 2018-7-14 15:58:34

2018“都市圈”建设模式与中国空间经济组织创新

  一、问题的提出
所谓都市圈,是一种以其高密度的城市和一定门槛规模的以及巨大的城市体系区别于其他地区和其他城市类型的空间组织。根据日本的经验,都市圈一般具有以下特征:1由一个或二到三个人口在2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作为中心城市,中心城市的国内生产总值一般可占到圈内的1/3到一半以上,是整个城市体系的中心与枢纽;2环绕中心城市,都市圈内的大中小城市基本呈圈层状结构布局,并且等级规模体系相对合理;3都市圈与都市圈之间的发展具有相对独立性,但都市圈内各城市间的分工与合作非常密切,并且都市圈内的产业结构是综合的、多元的和开放的,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结构转换能力以及国际竞争能力;4都市圈内具有密集的基础设施网络,且以中心城市为核心,向外延伸。
关于中国都市圈建设模式的基本设想,几年前就已有人提出。如杨建荣先生在“论中国崛起世界级大城市的条件与构想”一文中,从“诸侯经济”、地区差距和就业压力这三个中国城市化发展面临的特殊出发,认为都市圈是中国城市化最有效率和效益、最切合实际的模式。通过组建若干个都市圈,可实现中国经济发展在空间上的多极带动,提高城市化的效率和经济增长的效益;都市圈能充分发挥大中小城市的作用,使其合理分工,协调发展;构建都市圈是中国的战略抉择,有利于市场建设和促进地区之间共同发展。据此,他提出了八大都市圈的战略构想:以上海为中心,南京、杭州为次中心的上海都市圈;以广州、香港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都市圈;以天津、北京为中心的环渤海都市圈;以沈阳、大连、哈尔滨、长春为中心的东北都市圈;以武汉为中心的长江中游都市圈;以重庆、成都为中心的长江上游都市圈;以西安为中心的关中平原都市圈;以贵阳为中心的贵州高原都市圈。
1995年9月,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南京大学和南京市人民政府在南京联合举行“中国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研讨会”,有些学者根据中国区域发展的不平衡与分割现象,分析指出:区域共同发展是中国区域经济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其重要途径是都市圈,如长江三角洲都市圈、珠江三角洲都市圈、环渤海都市圈。并且认为,原有的行政性地区分割阻碍了协作的有效开展,而建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迫切需要形成统一的市场,建构都市圈的经济意义主要是建构共同市场。
随后,中国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课题组对都市圈这种空间组织形式在中国区域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进行了较为详细的研究。他们首先从研究中国区域经济的沿革与现状特点出发,指出中国区域经济结构的显著特征是“东轻西重、南轻北重”,在量上,中国省际经济交流占近1/3,这充分说明发展的空间结构存在着全国分工关系。然后对美日两国的区域结构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发现美国由于国土和平原面积辽阔,可以采取全国大分工式的区域布局模式和以中小城市为主的城市化道路,而日本由于国土狭窄,平原面积少,只能采取 “都市圈”式的区域布局模式,即在国内的主要平原地带,布局三套相对独立的产业体系,及以大中城市为主的城市化道路。在此基础上,他们分析认为,中国国情决定了中国的区域经济战略取向,只能是参考日本的“都市圈” 模式对现存的区域经济结构进行重组,并提出到2010年在中国建立“九大都市圈”的设想。
以上关于都市圈建设模式的一些基本设想,虽然提出问题的角度各异,但最后得出来的观点与结论却基本相同,即都认为采用“都市圈”的建设方式是一种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模式。笔者认为,如果把“都市圈”作为中国未来的一种空间经济组织创新模式,那么对中国今后一段时期内的一些重大社会经济关系的整合也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都市圈”建设模式与中国地区产业结构调整
改革开放以来,地区产业结构趋同一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因为结构趋同必然意味着“重复建设”,而重复建设又往往和资源浪费、内耗竞争等问题联系在一起,这是人们所不愿意看到的一面。但对中国这样一个国土辽阔、人口众多的大国来说,不可能只布局一座钢铁厂、乙烯厂和汽车厂,必要的重复建设肯定需要。因此,在如何对待地区产业结构趋同这个问题上,关键是一个空间界定问题,也就是应该把结构趋同限制在多大的地域空间范围内。在中国,地区产业结构趋同的主线是在以省(区)域经济为单位的背景下展开的。近几年来,结构趋同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开始延伸到主导产业选择这个更高层次上。例如,“九五”计划确定汽车为中国的支柱产业,而以汽车工业为地区支柱产业之一来规划省区经济发展的省(市、区)竟达20多个。实践证明,中国的省域经济无论在面积上还是在资源结构上都不具备作为独立经济单元的条件,以省区为单位搞独立经济体系建设不仅在历史上(如大跃进时期和文革期间)造成严重后遗症,而且也为目前中国国力所不允许。因此,以省区为单位的结构趋同(包括省以下)显然是一种不合理的趋同。
笔者认为,解决这个问题的较好办法就是借鉴日本的经验,采用“都市圈”这种空间组织形式在中国组建若干个(8~10个)都市圈,作为安排未来中国地区之间合理分工与布局的总体框架。不同的“都市圈”具有相对独立性,相互之间的结构趋同属于合理范围,而“都市圈”内部则严格遵循分工与协作原则, 任何不必要的重复建设都应禁止。日本三大都市圈之间的制造业结构就是一个逐渐趋同和整合的过程(如表1),三大都市圈具有较强独立性,而每一个都市圈内城市的分工与合作则非常密切。由于都市圈这种组织形式给出了一个相对合理的有关地区产业结构安排的空间界定标准,因而也就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相对明确的地区之间利益关系整合边界,从而有利于规范各级地方政府的经济行为。另外,对中国区域经济政策(尤其是区域分工政策)的制订,无疑也解决了一个空间组织体系设计的难题。这些都将对中国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如何避免地区之间的行政分割和产业结构不合理趋同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都市圈”建设模式与中国未来国民经济的宏观区域调
“都市圈”这种空间组织形式,还可以为中国未来国民经济分级分区调控体系的建立提供一种有效的组织载体。长期以来,按现行“中央——省区”两级调控体系来调控中国的地区经济,被认为是强化中国“行政区经济”运行的一个重要体制因素。而改革现有这种调控模式并逐步过渡到“经济区”调控模式虽然作为一个方向得到认可 ,但至今仍没有具体的、可操作的方案。因为经济区本身就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复合概念。理论上所探讨的那种理想或发育成熟的“经济区”,在中国可以说还没有一个区域真正符合要求,即使像长江三角洲这样的地区。因此,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件重要事情,就是如何把“经济区”这种调控模式具体化并深化为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设想。笔者认为,“都市圈”模式正好体现了这样一种思路。
动态地看,我们完全可以把“都市圈”这种空间组织看作是一个成熟“经济区”在某一阶段的一种表现形式,因而它本身就内含了“经济区”这种调控模式的思想,但却比抽象的“经济区”概念更为具体。更重要的是,与传统的通过经济区划方式来划分经济区方案相比,“都市圈”调控方案的可操作性更强。在中国,传统的经济区划原则中比较强调地域完整性和分区体系的全覆盖性,为照顾到地域上的完整性,往往会忽略地域之间的内在关联性;而为了保证分区体系的全覆盖性,一些区划方案有时却成了行政区之间的勉强“拼盘”。所谓环渤海经济区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个表面上看起来是一个完整的单元,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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