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国的资本外逃问题研究:1987-1997
一、引言在经典的国际资本流动理论中,由于发展中国家的资本与外汇短缺,以及资本/劳动的比率较低,使得资本的边际生产率较高,从而吸引资本从发达国家流向发展中国家,并带来全球福利水平的提高(Mac Dougall ,1969)。而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更是意识到发展学家所论述的利用国外资本加速资本形成(Nurkse,1953),以及弥补著名"双缺口"(Chenery Strout,1966)的重大意义。数据显示:1979-1997年,中国累计实际使用外资达3483亿美元,并自1993年起已连续五年成为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外商直接吸收国。持续、大量的外资流入对中国的经济和发展无疑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另据世界统计,1996年中国占发展中国家吸收外国直接投资流量的40%,国际商业贷款流量的10%,国际股本投资的10%,国际债券的5%(the World Bank,1997)。进一步显示了中国在国际资本中的引资成就与地位。
然而,现实中却有另一个问题与此形成了鲜明的对照,那就是中国在大力引进外资的同时,却有规模相当庞大的资本流向国外。据IMF 统计,1995年中国外流的资本占全球资本流量的2%,列世界第八大资本供应国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对外投资者(IMF ,1995)。而在巨额外流资本当中,有相当多一部分游离于货币当局的之外,这从近年中国的国际收支中亦可得到反映:一是尽管统计技术不断改进,但国际收支平衡表中"错误与遗漏"的数额却连续几年超出正常统计误差的标准;二是自1997年下半年以来,中国尽管保持了贸易和资本项目的较大顺差,但却出现了结汇减少,售汇增加,外汇储备增长十分有限的现象。这些令传统理论和官方政策难以解释的现象,不禁使我们想到近些年令国际界大伤脑筋的一个名词──资本外逃。
为了考察各种复杂经济背景下资本外逃的具体特点,本文将时间序列选定为1987-1997年。文中将讨论五个问题:
一、由于在国际金融学中资本外逃是一个带有较强价值判断和理论争议的概念,本文将在中国的现实制度框架下给出其科学的定义;二、在改进传统方法的基础上对中国的资本外逃规模进行测算;三、将资本外逃分为"纯粹性"的资本外逃和"过渡性"的资本外逃,并分别分析了其原因和背后的动机;四、根据实地考察和调研,分析了资本外逃的主要渠道和方式;五、结论与政策启示。
二、概念界定
从世界范围看,资本外逃(Capital Flight)作为一种不寻常的现象是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拉美国家爆发危机时才引起世人的普遍关注。然而国外文献中所记载的这一名词可以追溯到几个世纪之前(Brendan Brown ,1987),只不过当时低水平的资本流动和高的国际通讯限制了资本外逃的潜在能力。遗憾的是,至今对此尚未给出一个普遍接受的标准概念。不过从已有的文献来看,有两点已得到经济学家们基本一致的认同:一是资本外逃是一种私人资本(Private Capital )的外流而非官方资本(Official Capital)的外流;二是这种外流是一种"异常的"(Abnormal)的资本流动而非"正常的"(Normal)资本流动。问题的关键在于,究竟何种情况才算"异常"?或者说划分"正常"与"异常"的标准是什么?国外的文献至少有以下几种不同的定义:
(一)"避险"与"投机"说
在金德伯格(Kindleberger,1937)的博士论文中,资本外逃被描述为一种"自主性的"(Autonomous)短期资本流动,即"投资者出于恐慌或怀疑所导致的资本从一国的流出。
"所谓的"异常"指的是资本由利率高的国家流向利率低的国家。这是相对于平衡性、投机性和收入性的短期资本流动而言的,其目的不是为了套取利差或汇差,而是逃避风险保证本金安全的最基本需要。这大概就是马科洛普(Machlup )所说的"非经济的考虑"(UneconomicConsiderations)。布伦丹·布朗(Brendan Brown ,1987)对资本外逃的描述与此类似:"资金抽逃到国外,以寻求更大程度的安全".卡丁顿(Cuddington,1986)则认为:"资本外逃典型地是指短期投机性资本(Short-term Speculative Capital)即'游资'(Hot Money)的外流。"其"异常"之处在于,它不是进行长期投资以图回报,而是对以下因素作出迅速反应以获短期的相对收益:或金融风险、税赋加重、预期资本管制加强、国内货币贬值或通货膨胀恶化。"游资"意义上的资本外逃不仅包括将国内组合调整为国外流动资产,也包括贸易信贷的变动。此如当国内外利差较大或预期本币将贬值时,国内企业将减少以外币计价的贸易借款而倾向于参与外币贷款。这种机制积累到一定程度,称之为"资本外逃"亦合乎情理。
以上两种概念是从投资者行为的不同动机角度解释资本外逃的。前者讨论的是最小化本金损失,后者关注的是最大化收益。而根据现代国际资产组合理论(Modern InternationalPortfolio Theory),在不确定条件下,投资者的行为是由风险和收益两大因素共同决定的,即通过使向期望收益的偏差极小化而使风险极小化,而这一点可通过资产在国际间的多元化来实现。可见"避险说"与"投机说"所讨论的资本外逃是国际资产组合的一种方式。其共同之处在于:一是这种国际投资现象在各国普遍存在;二是这种投资均不是基于长期而是短期的利益考虑。
(二)"福利损失"说
70年代末拉美国家爆发了严重的债务危机。当国际借贷急剧恶化,各国面临巨大的国际收支平衡压力之际,各发展中国家的资本却纷纷流向发达国家,这无疑使其岌岌可危的国内经济雪上加霜。世界银行的专家和一些"主义"经济学家门痛定忍痛之时,将资本外逃的含义作了扩大化,它包括了债务国的居民将其财富转移到国外的任何行为(the WorldBank,1985;Erbe,1985)。巴西经济学家斯蒂芬。C.卡尼兹(Stephen Charles Kanitz,1984)曾就此提出一个有趣的问题:"为什么一个美国人将钱存放在国外称作是"国外投资",而一个阿根廷人这样做就被称作是'资本外逃'呢?为什么一家美国公司将其股权的30%投资于国外称作是'第略性多元化'(Strategic Diversification ),而一个玻利维亚商人向国外投资仅4%就被称作是对国内'丧失信心'了呢?"原因在于此时发展中国家遭受的资本流失无异于国家财富的损失,并大大降低了社会福利及国民效用(National Utility)。
托尼尔(Tornell ,1992)在研究更为广义上的资本外逃时,干脆将其定义为"生产资源由贫穷国家向富裕国家的流失。
(三)"规避管制"说
同样是研究发展中国家的资本外逃,另一类经济学家则将其描述为对当局管制的规避。金(Kim ,1993)将资本外逃限定为"从发展中国家流出的、躲避官方管制和监测的私人短期资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经济学家杜利(Dooley,1986)认为资本外逃是"居民希望获得不受本国当局控制的金产和收益的愿望所推动的资本流出。"世界银行的两名经济学家汗和哈克(KhanHaque,1987),亦支持此种观点。如何判断私人资本是否规避管制呢?杜利和汗等人以私人投资是否申报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为标准。其基本假定是:所有合法的和正常的外流资本的利息收入均记录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中,而逃避管制的资本则不申报其国外的利息收入。依照这种定义,我们可作这样的推论:如果所有的资本外逃和投资收益均作申报,应当不存在资本外逃。这就意味着资本外逃所造成的国民福利损失并不是来自国内资本向国外的转移,而是来自以下方面:当政府并不知道居民积累的国外资产,便无法从中获得形式的收益;而且由于这些资产的盈利仍滞留在国外,这批外汇收入和财富既不能帮助该国偿还债务的本息,也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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