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从政治制度创新入手解决三农问题
内容提要:要想富裕农民,必须先减少农民,就要真正取消对农民的各种歧视,彻底打破城乡壁垒,赋予农民国民待遇。具体途径为: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健全村民自治制度,废除户籍制度等。关键词:政治制度创新;人民代表大会制;村民自治制度;户籍制度
“九五”期间,我国农民的收入增长率逐年下降:199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幅度为9.0,1997年为4.6,1998年为4.3,1999年为3.8,2000年仅为2.1,收入增幅下降还只是农民收入问题的表象。问题的严峻性主要在于农民来自农业的收入连年减少。在1998—2000年这3年中,农民人均来自农业的纯收入是每年递减的,1998年比1997年减少30.25元,1999年比1998年又减少57.42元,2000年比1999年再减少43.94元。农民收入问题是朱容基总理最头痛的问题,也是目前农村诸多问题的最集中表现。“三农问题”及其所折射出的许多现象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学界共识:要想富裕农民,必须先减少农民,其途径是真正取消对农民的各种歧视,彻底打破城乡壁垒,赋予农民国民待遇。具体措施有许多,从目前来看,效果不是很好或者没有。
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难于贯彻。”我认为解决三农问题以及为把我国建设为民主、富强、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均要求进行制度创新尤其是政治体制改革,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因为近几年来,我国推行了很多很好的农民增收政策,但很难真正落实到农民头上,是体制弊端把这些措施一一化解。下面我从如下几个方面提出自己的看法就此作初步探讨。
一、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尤其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民之所处在弱势地位,根本原因在政治上的话语权很微弱,其重要表现就在于人大代表尤其是全国人大代表中农民代表过少,依1995年修订的选举法规定:农村每一全国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4倍于城市每一全国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以第九届全国人大为例,在2979名代表中,工农代表563名,占代表总数18.89。由此看来,农民代表所占不到10,而全国农民占我国总人口至少2/3以上。这样,从农民立场出发,制立法律和监督各级政府的声音和压力就很小。日本和农民的人数比重虽然比较少。但他们的利益却能得到充分的保证,原因是他们选出来的议员能真正为他们说话,维护他们的利益,否则政选时就会被别人取代。所以我国各级人大尤其是全国人大代表中应增加农民代表人数比重,占1/3甚至一半以上,而各级政府官员要么由人大产生,要么由人大通过才产生,这样各级政府官员推行的政策或措施才能切实为农民着想。其中,县乡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直接选举既是中国各级政权的民主基石,亦是中国公民政治参与的集中体现。所以我国必须以县乡级直接选举为突破口,完善人民代表大会,扩大基层民主。
二、健全村民自治制度,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十多年,1998年正式推行,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大大保障了村民的合法权益,提高了村民的参政积极性;促进村干部工作方式的改变;改善了干群关系,化解了一些社会矛盾,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当然在推行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如选举方面有:①家族势力的干扰。②镇乡领导的干预。③非组织力量的操作。④贿选等。尽管如此,我认为要不断完善并大力推广,依靠农民的民主自治选举来增大农民在利益分配上的发言权,使农村民主自治选举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有利于创造依法行政的社会条件,有利于农民抵御各种不合理的行政命令,并为保障农民的财产权,促进农村经济市场化创造条件。只要中央政府下定决心,存在中的问题是可以得到解决的,否则将之流于形式。
三、废除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各种城乡壁垒。平等有三个方面:①机会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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