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集体经济改革存在的问题
集体所有制源自苏联,它的应用范围仅限于农村,主要表现为集体农庄所有制。上世纪50年代中期,我国从前苏联引入了集体所有制概念,并在开展合作社和公私合营运动中将其放大到农村和城镇,这样就演变成了我国的农村和城镇集体经济所有制。集体经济的实质是合作经济,包括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然而,在集体经济发展的历史上,人们只承认集体经济是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弱化甚至否认了集体经济还具有劳动者资本联合的特征。否认了劳动者个人产权,是传统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的最大区别。所以,集体经济要还原其合作经济的本来特征,就必须对集体经济产权制度进行改革。
1当前集体经济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05年年底,全国集体企业户数从1991年的338万户降至220万户,年均降速超过10万户;从业人员从1991年的3628万人降至1241万人,年均递减200余万人;集体企业职工的生活十分窘迫,2005年全国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453元,集体企业职工仅为6667元,低于平均水平40%,全国城镇离岗职工年平均生活费为2020元,集体企业职工为789元,低于平均水平60%。由于改革滞后,集体经济改革中凸显几大问题:
1.1法规滞后。
当前,集体企业沿用的仍然是1991年9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和1990年6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随着改革的深入,这些法规早已不能解决集体企业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甚至还阻碍了集体企业改革的步伐。
1.2理体制缺位。
经过几轮机构改革,政府与集体企业之间的关系仍未理顺,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国务院机构中没有专门管理集体企业改革的部门。
1.3改革不配套。
无论是税收、融资、兼并、破产,还是解除劳动关系,国家没有出台任何旨在支持集体企业改革的政策,虽然同属于公有制企业,集体企业和国有企业在政策环境上有着巨大差异。这主要体现在四方面:(1)从融资政策上看,银行历来贷款是“先国有,后集体”。(2)从兼并破产改革看,国有企业破产时资产变现首先用于安置职工,而集体企业破产资产变现首先用于归还债务,国有企业破产职工安置费由财政部门兜底。(3)从解除劳动关系政策看,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分流,国家给予基本生活费,财政、社保、企业三家抬,而集体企业职工下岗分流,则不能享受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国有企业职工解除、改变劳动关系,国家允许给予经济补偿,集体企业职工则无此政策。(4)从税收政策上看,过去在执行税前还贷政策时,国有企业的各种支持贷款可以税前还贷,而集体企业只有60%的贷款可以税前归还,其余40%则须用税后利润归还。
在困扰集体经济改革与发展的各种矛盾中,产权是个核心,集体企业的产权关系十分复杂,主要问题是产权主体不清、归属不明和界定困难。从名义上看,集体企业的产权为劳动群众共同占有,但实际上,无论是经营者的选择、重大项目的决策,还是资产的收益和处置,都不由集体企业职工决定,这种“名为集体所有,实为职工空有”的产权状态,使得集体企业改革缺乏动力主体、素质主体以及风险主体,最终陷入集体企业的主管者和经营者因没有产权而缺乏改革动力,职工空有名义产权而没有决策权,无力推动改革的尴尬。
2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对策思考
针对集体所有制经济在改革与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立足于长远,着眼于当前,坚持科学的发展观,用改革发展的办法认真加以解决。 因此,以明晰产权为重点,深化集体改革,发展多种形式集体经济已成为必然的要求。只有对集体企业进行彻底改制,集体企业才能获得新生。
集体企业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明晰集体企业权益的归属,实现产权主体人格化,给予集体职工经济补偿,实现身份置换,确定“模糊产权”、“无主产权”的法律地位和利益主体,彻底消除“名为集体所有,实为职工空有”的虚拟产权主体和模糊产权关系,将集体企业改制为公司制企业、合作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合伙企业或私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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