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81443 发表于 2018-7-14 13:19:34

2018长三角区域产业集群发展的公共政策模式探讨

   内容摘要:目前,在长江三角洲出现世界第六大城市圈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一趋势的显现对整个长三角区域产业集群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及其实施在区域产业集群发展过程中起到了有力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为此,对长三角区域产业集群发展中的公共政策模式进行探讨与研究具有了特别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区域产业集群 公共政策 长三角区域
  
  早在上世纪50年代开始,世界各地由于产业结构优化以及由此带来的经济运动和发展,陆续出现了现代意义上的城市圈概念(Urban Agglomerations),其中前五大城市圈都是由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相对迅速的城市构成的。这些城市在促进其区域产业和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形成了一整套紧密的城市间政策联动体系,从而有力的促进了经济、产业、服务等方面的全面升级。
  
  长三角区域产业集群概况
  
  以上海为龙头,以江、浙两地为两翼的长江三角洲城市圈与世界其他五大城市圈相比较,长江三角洲城市圈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还没有形成完全意义上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整体构架模式,这在沪苏浙三地推进区域产业集群发展方面更为突出。三地政府以优先满足本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出发,在实现本地区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中,以昂贵的生态环境的破坏为代价,没有充分考虑本区域产业特色为代价,造成了资源的重复浪费。
  长江三角洲城市圈区域作为未来经济腾飞的领头羊,将面临着世界范围的区域经济关系的竞争与整合。因此,调整长江三角洲城市圈的整体发展,引导产业间的合理分工、协调与形成区域性产业资源积聚,促进区域内产业集群的培育与升级,从而提高区域整体竞争力。这将是长三角区域经济参与国际竞争与分配,提升自身国际地位的必由之路。
  从长江三角洲城市圈的地理位置来看,长三角是由江苏省沿江八市(南京、扬州、泰州、南通、镇江、常州、无锡、苏州 )与环杭州湾七市(杭州、嘉兴、湖州、绍兴、宁波、舟山、台州)以及位于长江入海口的上海共同构成的一个三角状区域空间。由于“两省一市”在制定地方产业集群公共政策时的侧重点不同,以及“两省一市”辖区内经济发展水平和当地产业集群发展状况的不同,整个长三角区域呈现出一定的层次性,即存在整个长三角区域的产业发展核心,也存在着省级区域内的产业发展核心,各个层次的核心在长三角区域产业集群培育和升级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不尽相同。因此,考虑到这些相关因素,根据研究需要,笔者将“两省一市”十六个核心城市分别用大写字母来表示。如表1所示。
  
  上海地处于长三角的核心位置。从世界其他五大城市圈的形成和发展机理来看,任何一个城市圈都将有一个核心,而这个核心需要对整个城市圈的产业发展起到调控的作用。上海正在实施建设四个中心的战略目标,因此,上海作为长江三角洲城市圈的“内核”,一方面可以作为区域内产业调控的枢纽;另一方面也是资金、信息、人才、技术产生与交流的源头。另外,这个“内核”还具有强大的中转和辐射作用,即通过自身的发展,利用发达便利的交通网络将需求辐射到周边地区或城市。因此,本文取“A”代表上海,体现其作为区域中心点的位置。
  南京、杭州作为省会城市奠定了其作为区域中心极的地位。作为上海的重要支撑体,两省省会在促进省级区域内的产业政策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在长三角区域中,相对于作为一级中心区(核心)的上海而言,南京、杭州则为二级中心区。因此,取“B1”“B2”分别代表南京和杭州。
  C类和D类城市的划分,主要是以城市自身的产业集群发展以及政策与其经济活跃度之间的关系来区别。C类城市主要是指江苏、浙江两省的产业集群发展相对成熟,而产业集群公共政策配套相对比较完善的地区。这几个城市的GDP增长速度在整个长三角区域占据前列、外贸出口增速较快、吸收和利用外资总量较多等。而D类城市主要包括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并且拥有传统的产业积聚区域,或已形成产业集群雏形的城市,是整个长江三角洲城市圈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在对长三角“两省一市”16个核心城市产业集群公共政策进行研究的过程中,为了定位各个城市的产业集群公共政策在整个长三角区域内所处的地位、层次以及发挥作用的大小、范围,在长三角区域核心城市分布的基础上模拟出电波形公共政策联动模式,并通过标注来解释或说明长三角区域产业集群公共政策之间的联动和协调,以期为长三角区域产业集群的研究起到借鉴作用。
  从图1可以看到,A是核心,属于一级中心区,依托长江入海口与杭州湾之间特殊的地理位置形成了独特的辐射圈和比较广泛的辐射范围;B1和B2作为二级中心区展开在A的两翼,并与A一起构成了一个三角状的空间分布;而在三角状分布区周围则坐落着C类和D类城市,看似散乱,却由几条线路相连接。按照无线电波发射的原理,假设从A—D的任何一个城市都是一个基站,那么根据A—D的层次排列可以看出,A为信号(注:信号引申为政府的区域产业集群公共政策,包括公共政策的提出、拟订、实施及反馈和调整)发射的主站,即信号发射中心。一般来说,主站信号发射器的功率较大,因此其辐射范围或信息传播范围比较广泛;B1、B2则是信号发射的辅站,承担着一定的主站功能,进行信息之间的收集与传递,因而,也具有较为广泛的辐射和信息传播范围;C11—C13、C21—C22承担着整个电波网当中的中继站功能,即利用其自身在电波网中的有利位置,将接收到的信号进行放大,再传播出去,从而保证信号没有在传播中转弱造成信息失真;D11—D14、D21—D24处于整个电波网络中的最基层,即作为信号基点,一方面接收主站或通过其他站点传来的信号;另一方面则将本站信号整理后上传至主站。
  一般来说,信号基点的信号传播范围较小,但也可以通过与中继站或辅站的信号传递而进行放大。电波网的整体实行着一个(信号)传播 —转弱(通过中继站)—放大 —再传播这样一个循环且错综复杂的过程。任何一个环节的缺位都会引起整个信息传播过程的中断或信息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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