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96209 发表于 2018-7-14 13:18:10

2018民族地区县域经济的金融支持问题

   内容摘要:民族地区多为我国经济欠发达地区,其县域经济发展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同时,它对金融支持的需求也更迫切和特殊。本文在分析民族地区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探讨了民族地区县域经济发展中金融支持的途径。
  关键词:民族地区 县域经济 金融支持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本细胞,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只有把县域经济做大做强,提升农业产业化,带动城镇化,才能提高县域整体经济水平。近几年来,我国金融对县域经济信贷资金投入普遍不足,严重制约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而在民族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
  
  民族地区县域经济发展中金融支持现状
  
  (一)县域资金外流现象日趋严重
  当前县域资金外流的渠道主要有:一是邮政储蓄只存不贷,所存资金全额上缴中央银行,所吸收的存款全部流出农村,已成为资金外流的主渠道。二是国有商业银行县以下的营业网点在农村“多吸存少放贷”,对县以下农村客户贷款抬高门槛,逐级上收贷款审批权限。使农村资金集中流向大城市。三是由于县域经济环境差,国有商业银行改变经营策略,经营重点向大城市、大企业、大项目转移,县级支行不愿对县域企业投放资金。四是国有商业银行上存资金多,且利率较高,零风险,资金外流呈逐年增多之势。以新疆为例,到2004年底,新疆共有各类金融机构3582个,其中县级机构826个,各级营业网点2645个,1998年以后,随着国有商业银行不断撤出县域,除了农业银行与农业发展银行仍给予县域经济较大的金融支持外,在其它环节,只有农村信用社的支持作用在加强。由于上述诸多原因影响,致使县域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来源减少,信贷投入增长不足,与县域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不相适应。
  
  (二)信贷支农与商业化运作不融和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宏观调控力度,与此同时,各金融机构也相应调整了信贷政策及投向。以新疆为例,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大量撤并县域分支机构,甚至完全撤出。即使保留分支机构,也减少了授信额度,甚至取消放贷款权力,成为“存款行”。因此,2000年以来,国家银行乡镇企业贷款逐渐减少,到2004年下降到11亿元,对县域中小农业企业的支持力度减弱。信贷投向逐步向大城市、大企业、大项目集中,那么,商业银行为何不愿意往县域内放贷?一是责权利不对称。从经营效益和财务核算角度看,农村贷款项目交易成本高,经营不赚钱。特别是小农户和小企业贷款额小面广。难管理,加之信息不对称,稍有不慎,就会产生问题贷款,而一旦产生不良贷款,信贷人员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自然没有放贷热情。二是从风险防范上看,商业银行现有防范风险的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贷款向不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投入,但在“一刀切”的信贷政策下,那些“先天不足”以及信用等级不高的小企业,自然就与银行信贷无缘。
  
  (三)县域金融市场体系不健全
  主要表现在金融产品供给不足和政策性金融业务狭窄,尤其是在对中小微观主体的金融产品供给方面,存在贷款额度较小、贷款环节较复杂、严格业务种类难以满足中小微观主体需求等问题。据抽样调查显示:2004年,新疆农户从银行与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户均仅为1500元左右;县域生产、加工、流通企业的融资问题也较为严重,以乡镇企业平均贷款数量来看,近年来平均贷款额度仅为6000元左右,占金融机构全部短期贷款的比重仅为2%左右,这与其在新疆经济的地位(如乡镇企业增加值占全疆GDP的5.5%左右)是极不相称的。新疆县域经济内的农发行只经营粮棉油收购企业的专项贷款业务,对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难以涉及。而县域经济中农业处于极其重要的地位,受政策性金融服务制约,一些农业急需贷款无法得到满足;国有商业银行机构收缩后,支持县域“三农”重任主要由农村信用社承担,但信用社资金来源有限,包袱较重,服务功能不足,完全靠信用社解决“三农”问题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远远不够。
  
  (四)县域信用环境差须改善银企关系
  近年来,新疆不少县域企业借改制之机,逃废银行和信用社的债务。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从地方利益出发,进行行政干预,使企业假破产真逃债行为得以顺利实施,由此造成了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大量增加:另一方面,由于企业产品科技含量不高,市场竞争 不强,符合金融机构贷款要求的主体较少,金融机构出于风险考虑,贷款难以发放,形成了银行难贷款和企业贷款难的矛盾。
  
  民族地区县域经济发展中金融支持的途径
  
  (一)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确保实施效果
  以国债投资为例,1994年以前,我国国债发行量较小,因而金融机构证券投资只占很小的比例。但1994年后随着我国国债发行量的迅速增长,新疆金融机构证券投资数量也不断扩大,到2004年末已达到118亿元。这对金融机构来讲,无疑降低了储蓄的资本化比率,降低了农业金融资源的数量,事实上形成了一种“逆向流失”。针对发达地区资金外流,特别是农村资金严重外流的情况,人民银行应以创建金融安全区为导向,准确运用并监督实施货币政策工具,引导支持县域金融业及辖内经济发展。
  一是充分发挥窗口指导职能,引导辖内金融机构优化资产增量。调整结构,准确把握实施国家稳健的货币政策与区域发展的结合点,制订切合县域经济金融发展实际的货币信贷指导意见,从而达到以金融促经济、用经济带动金融的目的。二是充分运用利率、再贴现、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为县域金融的发展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目前,县级人民银行可直接操作的只有支农再贷款的发放及管理。在此基础上,县级人民银行要站在区域发展的角度上积极为辖内金融机构争取再贷款、再贴现的额度,为金融机构的有效信贷投放做好保障。三是加强金融监管,维护辖内金融秩序的稳定,同时积极与地方政府配合,协调有关经济部门,为金融机构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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