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96933 发表于 2018-7-14 12:32:21

2018中国改革的五条成功经验

  摘 要:中国改革的实践说明,通过逐步和局部的制度调整,积少成多,由量变到质变,不仅有可能实现经济体制的整体转变,而且有可能在转变过程中保持经济体制的相对有效性,从而在实现体制变革的同时实现经济的快速增长。本文从中国改革过程中的一些具体的策略性的(而不是战略性的)做法来认识改革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的原因,总结了五条成功经验。
关键词:改革开放,经济增长,宏观经济,农村改革
  中国改革的实践说明,通过逐步和局部的制度调整,积少成多,由量变到质变,不仅有可能实现经济体制的整体转变,而且有可能在转变过程中保持经济体制的相对有效性,从而在实现体制变革的同时实现经济的快速增长。这是一条十分重要的经验,但这一经验是否具有普遍意义,是否对于其他国家特别是原计划经济国家的体制变革和发展战略具有参考价值,既需要进行深入的理论探讨,也需要进行认真的实践总结。这里只是从中国改革过程中的一些具体的策略性的(而不是战略性的)做法来认识改革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的原因。
  
  一、“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思路
  
  中国的改革并非“华盛顿共识”的渐进版本,而是完全不同的改革思维模式的结果。改革之初,人们只知道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不行,需要对其进行改革,但究竟什么样的体制行,需要改成什么样的体制,以及先改什么后改什么等,人们并不清楚。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邓小平提出了“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思路,要求人们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大胆试、大胆闯,对了坚持,错了改正。现在回过头来看,“摸着石头过河”不仅成为贯穿于整个中国改革过程的重要思想,也构成了中国渐进改革的最重要特征。
  按照“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思路,首先,需要“过河”是明确的,坚定的。建国以来的实践已经充分说明,尽管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曾经发挥了历史性作用,但已经不能适应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需要,必须对其进行改革。其次,过河的最终目的也是明确的,坚定的。那就是要通过探索和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经济体制,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富民强国。但要过的河有多宽,有多深,彼岸是个什么样子,则是不清楚的。换句话说,虽然改革的最终目的是明确的,但究竟什么是适合中国国情特点、能够促进中国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模式,人们或者是不清楚的,或者存在严重的认识分歧,因而也就不可能清楚改革所面临的任务、风险和艰巨性。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是“摸着石头过河”。即从中国不同时期所面临的现实矛盾和问题出发,按照“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和检验标准,不断消除体制中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因素,不断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改革目标和改革措施。同时,根据发展阶段和所面临的矛盾、问题和任务的变化,不断对过去提出的改革目标和措施进行调整,并提出新的目标和措施。
  有人说中国改革的成功在于始终坚持了市场化的改革方向,我认为这种说法低估了中国改革领导者的思想境界。从中国改革的实际过程来看这种说法不无道理,因为中国改革的实际过程总体上是一个逐步用市场体制代替计划体制的过程。但这样的概括只看到了问题的表象,而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从更深的层次看,中国改革始终坚持的,并非是市场的或计划的取向,或者某种成熟的市场经济模式,而是在保持社会政治稳定的前提下,通过不断的体制调整,不断消除经济旧体制中制约生产力提高的因素,解决中国面临的各种现实问题,促进经济发展,实现“三个有利于”。换句话说,只要能够解决中国不同阶段面临的现实问题,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中国的改革者既不会刻意放弃计划或行政手段,也不会盲目采用市场或经济手段。在改革的总设计师邓小平看来,不论是计划还是市场,甚至不论是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都不过是中国实现现代化和富民强国的手段,而不是目的。中国改革的实际过程之所以呈现出市场化的取向,并非是确立或坚持了市场化的目标使然,而是针对中国现实问题,结合中国实际,在不断探索合适的解决方案中所做出的选择。认识到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正是由于坚持从解决中国实际问题出发--而不是从理论或先验的目标模式出发--选择改革目标和改革举措,渐进改革才在不断解决中国实际问题和不断促进中国生产力发展中逐步使得整体体制不断趋于完善,最终建立起适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模式。
  同时,还需看到,“摸着石头过河”不仅是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体制模式的必然选择,也是克服阻力、争取时间、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的明智之举。目标的渐进性首先反映了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过程。如果在人们认识水平没有达到时提出过高的目标,不仅会遇到较大的阻力,而且会面临很大的执行困难。比如,改革开放初期别说提出市场经济,就是提出商品经济,也会面临很大的阻力和引发激烈的争论,因此1979年开始改革时只是提出一个比较笼统的改革目标:“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随着实践的进展和认识的深化,改革的目标也呈现不断深化和提高。从1982年提出的“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到1984年提出的“有计划商品经济”以及后来对其经济运行模式的进一步表述:“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直到1992年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定为改革的目标。贯穿始终的一个特点,就是根据中国实际需要不断调整生产关系、不断解放生产力,而具体要建成怎样的经济体制,或者究竟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和内容,则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丰富和发展。
  
  二、改革率先从农村开始
  
  这是中国改革的另一个重要特点。回顾30年的改革开放,可以说率先从农村开始进行改革,既是客观形势所迫,又是最合理的改革选择,对于保障改革的整体成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首先,农村面临的问题最为突出,最为迫切。改革之初,中国面临严重的物资短缺,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粮食和食品的短缺。因此,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增加粮食产量,解决食品短缺,成为当时的头等大事。虽然导致粮食和食品短缺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长期实行农业集体经营,挫伤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是最为根本的原因。因此,要解决粮食短缺问题,必须改变农业的集体经营方式,探索适合中国当时农业生产力水平的经营方式。其次,农村经济相对独立。相对于城市经济而言,农村经济相对独立,与其他领域的联系相对简单,因此改革从农村开始不涉及复杂的配套改革或关系调整。再次,农村是计划经济相对比较薄弱的环节。与前苏联不同,中国农村的计划经济体制是不彻底的。中国既没有集体农庄,农民也不是农业工人,农户始终保留少量自留地,农贸市场也一直存在。因此,改革从农村开始相对比较容易。最后,农村经济关系相对简单,改革措施容易形成。实际上,农村改革的主要举措,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非是改革决策者的发明,而是来自于安徽农民的实践。改革措施只是简单承认了过去被认为是非法的农民自发实行的做法为合法,并在全国各地普遍推行。
  正由于以上原因,农村改革不仅受到广大农民的热烈欢迎,进展顺利,而且成效显著。从1982年年初中央文件正式承认包产到户合法,至1983年底,实行包产到户的农户就达到95%以上。随着包产到户的实施,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到1984年,全国粮食产量就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基本解决了粮食短缺的问题。
  农村改革成功和农业生产的恢复发展对整体改革有多个方面的推动作用。首先,鼓舞了士气,增强了信心。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快速推广和农业生产的迅速恢复使得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了旧体制对生产力的束缚,看到了改革的必要性以及中国经济中存在的巨大的发展潜力,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壮大了改革的力量。其次,粮食短缺问题的基本解决为整体改革的推进创造了最基本条件。吃饭问题是任何国家、任何社会和任何发展阶段的头等大事,这个问题不解决,不仅其他方面的事情无从谈起,甚至社会政治的稳定也很难维持,更遑论改革开放。再次,农业生产率提高所释放的劳动力和产生的价值剩余,不仅促进了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也为“中国制造”的迅猛发展创造了条件。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不仅调动了广大农民的增产积极性,更增大了农民生产经营的自主权,释放出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各种种植养殖专业户、为农业产前产后服务的专业户、为农村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专业户,以及从事运输、加工制造的专业户等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成为中国乡镇企业兴起的发端和雏形。同时,农业价值剩余的增加以及源源不断的廉价剩余劳动力,成为中国加工业获得比较优势并迅猛发展的最主要的条件。最后,为其他领域改革提供了示范和经验。由于农村承包制的成功经验,使得承包制成为后来几年城市和工业领域改革的主要思路。虽然由于城市经济与农村经济相比所具有的复杂性以及承包制本身所固有的缺陷,承包制不可能作为城市经济改革的最终模式,但在当时情况下承包制的推行对于冲破传统体制的束缚、对工业生产增长等所发挥的促进作用等还是值得肯定的。
  
  三、以增量和局部改革带动全局改革
  
  这实际上是中国渐进改革最主要也是最为直观的特征。这种改革思路可以说贯穿了中国改革的全部过程。按照这种改革思路,当一项改革举措一下子难以全面铺开时,往往采取两种渐进的推进方式:一是增量改革,即改革政策首先针对经济增量实施,而针对经济存量的政策保持不变。二是局部改革,即改革政策首先在局部地区实施,而针对其他地区政策保持不变。
  价格改革是典型的增量改革模式。1984年,为全面启动城市经济改革,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俗称“扩权十条”),规定国有企业超计划生产的产品可以自销,并在国家定价上下20%的浮动范围内自主决定价格。这项政策导致了价格的双轨制,即同一种产品既有国家计划价格,又有计划外市场价格。随着企业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超计划部分在生产总量中的比重越来越大,而计划部分在总产出中的比重则越来越小。发展到一定时候,完全取消计划价格,实现价格的并轨就变得相对容易了。
  增量改革的另一个典型例子是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1986年国务院颁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为了减少改革阻力,规定劳动合同只适用于国有企业新招用的职工,而不适用于老职工,即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随着老职工不断减少和新职工不断增多,发展到一定时候实行用工制度的并轨也就成为比较自然的事了。实际上,至20世纪90年代,劳动合同就逐步推广到各类企业的全体职工,实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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