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民营经济现状及发展研究——青岛市为例
摘要:民营经济具有产权清晰、风险自担、自我管理、自我发展、机制灵活、市场适应性强等特点,与国有、集体经济一样,都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对于进一步调整所有制结构,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扩大对外开放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增加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增强我市的综合实力和发展后劲,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关键词:民营经济;经济发展;青岛市
Abstract: The private economy has a clear property rights, risk, self-management, self-development and a flexible, adaptable, and other characteristics of the market, with the state-owned, collective economy, China’s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is an important part. To speed up the development of private economy, to further adjust the structure of ownership and improve the basic socialist economic system, further opening-up and improve the level of opening up, increasing employment and maintaining social stability, and enhance our city’s comprehensive strength and development potential, a well-off society and take the lead To basically achieve socialist modernization, is of great and far-reaching significance.
Key words: private economy;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Qingdao
一、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青岛市民营经济呈现出规模膨胀、质量提高、作用增强的良好发展态势,已经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发展主要体现为十个特点:
第一是发展速度较快。98年以来,我市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分别以年均4.5%和25.7%左右的速度增长。2002年与1998年相比,私营企业增加了1.9万户、18.5万人,分别翻了1番、增长了87.9%。到今年6月底,个体工商户已达20万户,私营企业达4.5万户。
第二是规模实力逐步增强。民营经济增加值在GDP中的比重已经从1998年的13%提高到2002年的26.3%,总量达399亿元。全市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本则从98年的63万元提高到目前的91万元,总额从154亿元增长到374.46亿元,增长了1.4倍。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规模私营企业达1528户,其中千万元以上的517户,过亿元的5户。私营企业集团从无到有,达77户,年产值或销售收入过亿元的私营企业已超过40户,免冠行政区划名称的私营企业集团2户。
第三是效益、贡献提高。2002年,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实现工业总产值454亿元,销售总额65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2亿元,分别是1998年的11.6倍、6.4倍和5.3倍,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已占全市总量的52.98%。五年来,个私经济税收平均以30%的速度增长,共完成64多亿元,其中2002年完成20.87亿元,相当于地方财政收入的两成。在就业方面功不可没。1997年以来,通过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吸纳从业人员近25万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6万多人。民营经济成为实施“再就业工程”重要渠道。
第四是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目前,全市个体工商户一、二、三次产业的比重为1:12:87,私营企业为1:43:56,与98年相比,产业结构明显优化。个体工商户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私营企业则呈现出二、三产业并重的局面。部分私营企业在生物技术、新型材料、电子技术、精细化工、医药等领域形成一定优势,IT产业、现代高效农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教育等行业和领域也都有私营企业涉足。私营投资公司从无到有,现已发展到79户,私营信息咨询服务业发展迅猛。
第五是品牌意识逐步增强。涌现出一大批品牌和企业,带动了企业产品质量和社会形象的提高。目前全市私营企业已经拥有5件省著名商标和36件青岛市著名商标,有15种产品被评为青岛市名牌产品,大大提升了我市的城市品牌和城市形象。私营企业“守信用、重合同”单位已达289户,占全市“守重企业”总数的26%。
第六是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有了明显提高。目前,全市科技型私营企业已达1162户,比1997年的512户翻了一番。私营高新技术企业占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的比例明显提高。
第七是外向型经济有一定发展。1998年至2002年间,拥有自营进出口权的私营企业从无到有,发展到294家,占全市获权企业总数的30%。2002年私营企业(不含私营企业与外商合资)外贸出口3.9亿美元,同比增长74.7%,高出全市平均增幅58.1个百分点。私营企业累计利用外资4.85亿美元。
第八是园区等载体经济渐成气候。全市已建民营经济园区100余处,入园私营企业占全部入园企业的近四成。市场总数达915处,专业村390个,专业镇16个。其中,欧美、红领等10个私营企业园区初见雏形,吸引大批个私业户向园区、市场和小城镇集中,形成了良好的集聚效应。
第九是地域之间发展各有特色。从个体工商户户数、从业人员、注册资金等数据情况看,截止到2002年底,五市及城阳区占当地个私经济总量的六成以上,而私营企业仅占总量的四成左右,显示出私营企业向市区集中的特点。其中市南区由于其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各项指标增幅均居榜首。从生产制造业占私营企业总数的比重情况来看,即墨、平度、胶南、胶州、城阳、莱西分别占到76.38%、70.85 %、61.86%、58.41%、54.33%和47.13%,生产制造业占据了主导地位,而市区则以贸易、餐饮、房地产业为主。显示出服务业向市区集中的趋势。
第十是社会环境、政策环境和法制环境进一步优化。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构建政策体系,切实转变职能,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扶持引导,强化监督管理,保证了民营经济的正确发展方向,民营企业政治经济地位进一步提高。到去年年底,先后有90余人被选为县级以上人大代表,240余人被选为县级以上政协委员,在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中,已有90%左右建立了党组织。
二、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纵向比,我市民营经济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发展较快;但横向比较,特别是与南方经济发达的地区相比,无论是发展速度、经济总量,还是企业规模、科技含量、外向度,还是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发展环境等方面,都存在比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经济权重偏低。2002年,我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399.2亿元,占GDP的比重为26.3%,低于全省29%的平均水平;而浙江、广东、江苏等地民营经济的比重均在50%以上,温州甚至达到90%;即使地处我国改革开放前沿、经济外向度非常高的深圳市,民营
经济的比重也达到了40%。民营经济总量偏小,强势民营企业过少,是造成我们经济发展落后于南方先进地区特别是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重要原因。一定程度上讲,民营经济发展滞后,城市经济发展的后劲就会乏力,解决社会就业问题就会面临巨大困难,实现全市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就可能落空。
二是规模实力偏弱。我市民营企业整体规模较小,缺乏主业突出、发展后劲足、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大企业、大集团。我市的民营企业户均注册资本不及广州市的1/2,甚至达不到全国102万元的平均水平,显示出平均规模实力不强。从单体来看,广州市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的私企有16587户,是我市的2倍多。我市年产值或销售收入过亿元的民营企业只有40余家,过十亿的仅1户,广州、温州等市均有一批过五十亿甚至过百亿的大型民营企业。规模小、实力弱,相应的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就难以产生。温州民营企业拥有4件驰名商标,我市现有的6件驰名商标中没有1件是民营企业;西安、成都、宁波等市均有民营企业上市,我市民营企业上市一直未实现零的突破。
三是外向度不够。2002年我市民营经济实现出口3.99亿美元,同比增长74.7%,高出全市平均增幅58个百分点,远远高于其它经济成分的增长,显示出活力强劲,潜力巨大。但由于仍处于发展的初步阶段,基数太小,远远没有形成对全市外贸出口的强力拉动。而广东、浙江等地区的增长速度达到100%以上,宁波市去年甚至达到了5倍。去年全市私营企业出口额仅占全市出口总量4.7%,而同期全省为16%,浙江省出口的70%以上由民企创造,温州更是高达95%。
四是企业档次较低,产业产品结构不尽合理。我市民营经济主要集中在餐饮、服务等第三产业。第二产业则集中在技术简单、投资不大、易于模仿、便于进入的服装、鞋帽、食品、日用小商品等有限几个传统行业,自主知识产权缺乏、竞争能力弱,抗风险冲击能力较差。而江浙一带在IT产业、现代高效农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教育、物流等领域均打破限制,允许鼓励民资大规模进入。据了解,目前民间资本已占上海城市基础设施总投资的一半,全上海整个高速公路网投资中,七成左右直接来自民间资本。
制约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是:
(一)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还不够宽松。一是政策不平等的问题。不少企业反映与公有制经济甚至外商投资企业的政策不平等,有关优惠政策不能同等的施加于民营经济。二是政策滞后的问题。我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27”条和“23”条等政策出台于98年和99年,随着形势发展和上级相关政策的调整,有些内容已经滞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三是配套措施没有及时跟上。仍有不少单位行动迟缓,部门之间撞车的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了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四是政策落实不到位。一些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慢、拖、扣”现象应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出台的政策得不到落实,不但挫伤了民企发展的积极性,而且影响了政府的形象。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