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4291 发表于 2018-7-14 11:12:40

2018完善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研究

    摘 要:住房公积金是我国实行货币分房重要手段,随着经济环境以及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一些问题开始显现。从分析居民的住房承受能力出发,并分析住房公积金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制度;公平性;住房制度改革
  
  1 我国住房公积金产生的背景及历史作用
  
  计划经济时期,我国采取的是福利性的实物分房制度。我国城镇居民的住房均有国家承担责任。由于住房完全是福利的性质,居民只是象征性的交纳点房租,这使得我国城镇居民住房建设严重的缺乏资金来源,住房建设陷入巨大的困境,我国城镇居民的住房面积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纵观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房地产在促进经济的发展发面发挥了重大作用。而我国直接把房产交易排除在市场经济之外,这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趋势相违背,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我国住房公积金的建立有着很大的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提高了居民住房消费的能力,保障住房制度的健康发展。
  第二,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性、强制性、保障性、固定化的储蓄制度。住房公积金所筹集的资金为住房建设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第三,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福利分房制度下,人们只能论资排辈的等分房,在分配的过程中也难免出现腐败的现象。住房公积金的建立,有效的解决了这一问题,并体现着制度的公平性发展。
  第四,住房公积金制度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一起是我国住房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2 我国住房公积存在的问题
  
  2.1 我国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有限
  住房公积金的概念明确指出了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范围,而并没有对进城务工人员、下岗人员等作出相关规定,把一部分人排除在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之外。另外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力度不够,造成大量的人员没有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
  2.2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缴费基数底线不确定,缴费金额相差悬殊
  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理》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没有采取“同一的尺度”,而是经济越是发达,收入越高的人享受了国家更高的补贴。这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建立的初衷,在一定程度上成了高收入者独自享有的权利。
  2.3 我国住房公积金使用不合理
  我国住房公积金资金利用效率低,大量的资金沉淀不能发挥作用。公积金的增殖收益用途不合理。我国住房公积金的增殖收益是用来建设廉租房资金的主要来源,这就表明我国一开始就把住房公积金的增殖收益视为国家财政收入。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其增殖收益也应该归住房公积金的上缴者所有。廉租房的建设是政府的责任,应该由政府承担,不应该由住房公积金的交纳者承担。
  我国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缺乏绝对的优势,再者,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存在着道德风险,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资金的使用率低,大量的资金沉淀。
  2.4 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混乱
  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隶属关系混乱,没有统一归到一个部门,这就使政策的制定、实行存在很多的不便。另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是事业单位的性质但是却承担了好多金融机构所承担的职责,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我国住房公积金的风险。再者,我国住房公积金操作上没有统一的细则,住房公积金的监管体制不健全,造成大量的腐败问题的有很大存在的可能性。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18完善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