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浅谈中国计划经济体制
[论文关键词]计划经济体制原因发展过程经验教训[论文摘要]20世纪50年代建立起的计划经济体制在一定时期内对维护国家政权、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同时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它也日益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端,并最终消亡。本文将试图围绕计划经济体制在中国产生的原因、演变过程以及对它的作用做一点有益的分析。
一、计划经济体制在中国产生的原因
其实,计划经济思想在中国的产生是很早的,最早提出“新民主主义的计划经济”思想的是张闻天。1948年9月15日,他在《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中指出:“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的特点,正是在于它能以明确的经济计划去适当地布置我们的人力和物力,去动员千百万人民为这一计划的实现而奋斗”。经毛泽东、刘少奇等人对《提纲》进行修改后,最终写进了1949年的《共同纲领》中。它规定,新民主主义经济的体制,是实行计划管理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指令性计划与指导性计划相结合,计划管理以市场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国家将在一定范围内对国民经济实施直接计划管理和间接计划管理。
二、计划经济演变的过程
第一、建立和调整时期(1949-1976)
(一)建立时期(1949-1957)
从新中国建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全面完成,这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时期。在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完成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过程中,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用了短短7、8年的时间,就初步建立起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
(二)调整时期(1957-1976)
八大后,党开始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对经济体制的改革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提出了许多正确的主张;但随着反右派斗争的扩大化,党内“左”倾思想严重,探索一度出现不少失误。这一时期,主要经历了三次大调整:
①1958年,进行以管理权限下放为中心内容的全面体制改革。体制建立后不久,中央很快就发现了中央和地方以及国家和企业的关系紧张的问题,并对其进行了改革。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中,最早阐明了此问题;1957年8月,国家经委提出了《关于改进计划工作制度的初步意见》,提出了对集中过多和控制过严的计划工作制度的改进意见;1958年8月,中央又发出了《关于改进计划管理制度的决定》,指出,实行在中央集中领导下,以地区综合平衡为基础的、专业部门和地区相结合的计划管理制度;在中央和地方的计划权限划分上,扩大地方计划权限。此后,开始了以扩大地方权限为中心的体制改革。
②1961年,进行以加强集中统一为中心的改革。这次改革是针对在“大跃进”改革中出现的偏差进行的调整。1959年,毛泽东就针对“地方权力下放过多,没有搞好综合平衡”的问题,强调要“统一领导,中央集权”。一段时间里,这些正确的意见没有得到正确贯彻执行,直到1961年,中央正式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才开始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做出了《关于调整管理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并对经济管理体制做了相应的调整。
③文革时期,开始第三次改革。三年调整后,国民经济发展进入正常发展阶段。从1966年开始,进入第三个五年计划,由于不久爆发文革,此时出现了集中过多的问题,于是中央又提出了下放管理权限的问题。改革先从下放企业开始。1969年,中央决定将鞍山钢铁公司下放给辽宁省,此后,又将包括很多大中型骨干企业在内的央属企事业单位下放给地方管理。同时,在计划体制上实行“块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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