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浅析创新型城市的构建途径
【摘要】本文从我国创新型城市的评价角度分析探讨了其具体构建途径,以期对我国创新型城市的建设提供了合理化建议。【关键词】创新型城市 构建途径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世界经济知识化、信息化、全球化趋势的影响下,创新能力正愈来愈成为增强国家和地区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已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核心。建设创新型城市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途径,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举措。据不完全统计,明确提出建设创新型城市目标的城市已经超过200个。如何建设创新型城市,如何评价创新型城市已经成为一个重要课题。
一、从创新型城市的实践评价城市创新力的三个维度
探索创新型城市的内涵,设计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对于创新型城市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分析国内外创新型城市的成功典型。可以发现创新型城市的内涵是丰富。创新不同于研发,创新型城市不同于科学技术城。“被界定为创新,必须能够进行成功的应用”。在一个创新型城市中,“经济增长是靠一种鼓励创造性的创新气氛实现的”。自主创新需要社会观念和文化氛围的支撑,而只有创新观念成为全社会普遍价值观,才能有更多的人才和企业参与世界竞争。从总体上看,创新型城市的核心是城市自主创新能力及基于创新的发展能力。
1、创新环境
从软环境上看,城市的科技创新制度设计是否能够满足城市创新发展的需要,是评价城市创新环境的重要视角。一个创新型城市的制度设计一定是以最大限度调动城市创新要素投入城市创新活动为目标的。好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是科技创新活动开展的土壤,直接影响城市科技创新能力的形成。各国经验表明,国家创新战略的成功一方面取决于经济、科技政策的协调配合:另一方面也得益于政府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得益于创新要素的高效配置所产生的合力,得益于政府对科技体制和科技管理所进行的全面改革。
在一个创新型城市中,拥有完备的创新活动领导机制与协调机制,可以有效降低城市创新活动的执行成本,保证城市创新发展战略的实施。这种制度旨在鼓励创新型人才成长,规范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以及实现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同时,还要围绕激发城市科技创新意识和行为,设计导向一致的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宣传等政策体系,以及围绕科技创新提供良好的政府服务等。从硬环境上看,城市科技基础条件、信息化水平等都是评价一个城市创新力的重要视角,是保证城市科技创新活动的前提。城市的科技基础条件是为满足本市的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究等提供的公共平台,是一个城市持续创新力的基础支撑,也是提升城市创新效益的重要保障。
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是企业,而营造创新环境的主体是政府。这种环境的营造应紧紧围绕“创新链”展开,具体包括孵化器、公共研发平台、风险投资、产权交易、法律服务、物流平台等。政府应依据整个创新链的薄弱环节进行有目的的力量布置,让整个创新链完整起来、活跃起来。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是有着天然的内生力的,政府的作用只是从外部刺激。增强企业的这种力量,不能取而代之。更何况通过项目方式获得财政投入的企业只能是少数,发挥的作用比较有限。当前,制约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最具普遍意义的关键因素是创新服务体系不健全、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滞后等公共性质问题。应鼓励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等多元投入主体,共同建设面向社会、资源共享的创新技术平台体系。通过对创新链的支持,拓宽河道,清除淤泥,让企业的创新力量顺畅高速地流动起来。事实上,对创新链的支持,可以让大多数的创新型企业享受到政府鼓励创新的导向,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创新型企业的运营成本,也可以最大效率地使用有限的公共财政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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