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浅析我国地下经济核算方法
论文关键词:地下经济国民收入核算方法论文摘要:地下经济作为未被纳入官方国民生产总值记录的经济活动总和,近年来,在我国其规模呈不断扩大趋势,为了能够反映真实的经济信息,为政府治理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对我国地下经济规模进行合理估算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试图从直接和间接两方面入手,对我国地下经济核算的几种具体方法进行简单探讨。
随着经济的发展,地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日益增大,虽然其存在和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正规经济的不足,比如,满足了一些正规经济无法满足的需求以及创造了一些就业机会等。但就中国目前形势来看,地下经济给我国经济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大大超过它所带来的好处。比如,地下经济的存在使得大量资源流向既非法又不合理的领域,产生社会分配的不公以及导致许多公开统计的经济数据不能反映真实经济状况,造成信息混乱乃至决策上的错误等。因此,对我国地下经济收入规模进行合理估算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其可以测度经济信息系统扭曲程度,并达到对国内生产总值的指标进行调整的目的,为全面了解国民经济发展态势,为政府部门治理甚至利用地下经济更有效地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1.地下经济的涵义及现状
所谓地下经济,一般是指处于政府管理、监督之外,未纳入统计,不申报收入,政府不能进行控制和税收管理,其产值未纳入官方统计的国民生产总值的经济活动。在我国,地下经济已渗透到各个经济领域,成为中国较为棘手的经济问题之一。地下经济的基本类型可分为非法经济、未申报经济、未统计经济三种,常见地下经济活动有以下几种:1)走私、贩毒,及各种从事偷渡行业的非法活动;2)制造假冒伪劣商品的地下工厂;3)无证(照)经营,偷税、漏税;4)“挂羊头,卖狗肉”,即打着合法的旗号,干着非法的勾当;5)制黄、卖淫、赌博;6)拐卖人口;7)虚开各类发票;8)贪污、行贿、受贿;9)卖官、卖奖、卖文凭等;10)非法收费和罚没等。这类经济活动的直接目的是获取非法收入,其基本特征可归纳为:活动方式和活动对象的多样性;活动场所的隐蔽性和分散性;活动过程的秘密性;管理和统计上的困难性等。
2.我国地下经济的核算方法
近年来,各国的统计工作者逐渐认识到地下经济对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影响,因此,联合国统计处于1993年推出新SNA时,正式提出各国应尽一切可能将地下经济活动纳入国民经济核算范围之内。然而,作为经济学研究的一个新园地,虽然,近几年我国理论界已经开始涉足于地下经济的研究领域,但至今仍处于起步阶段。本文就试图对我国地下经济核算的有关方法进行简单探讨,主要从直接调查法与间接推算法两大类人手。
2.1直接调查法
直接调查法是一种综合运用抽样调查和随机问答技术来直接搜集地下经济有关资料的方法。基本思路就是得到某一领域、某一行业中从事地下经济活动人员的人数,再得到该地下经济从业人员的平均收入,二者相乘就可以得到地下经济的规模。这种方法要求设计一套(或多套)特殊的问答卡片,由被调查者随机抽取并在调查者不知道所抽是何问题的情况下无顾虑地如实回答地下经济活动资料,然后运用概率的有关原理,根据样本资料估计从事地下经济的人数和地下经济规模。为了保证资料的准确性,在做这种调查之前,一定要让被调查者充分了解随机化问答技术的基本原理,使其知道调查者在调查中是无法知道某一个具体的被调查者是否有地下经济活动,以消除戒备心理。这种方法的代表主要有敏感性问题调查分析法,以及运用沃纳模型和西蒙斯模型等方法。
这种方法可以利用我国现有的抽样调查队来组织采用,但技术水平要求较高,花费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也较高,使得运用此方法对地下经济进行直接调查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为弥补直接调查法的不足,下面我们介绍几种间接推算方法来测算地下经济的规模。
2.2间接推算法
间接推算法就是运用有关宏观经济统计数据来对地下经济规模进行估计推算,常用的间接推算方法通常包括收入支出差异法、劳动参与率差异法、货币分析法及GDP分割法等。
1)收支差异法。国民收入的核算通常有支出法、收入法和生产法三种方法,其中从产品的使用出发,把一年内购买的各项最终产品的支出加总而计算出的该年内生产的最终产品的市场价值的方法就为支出核算法;而从收入的角度,把生产要素在生产中所得到的各种收入相加来计算GDP的方法就为收入核算法。这两种方法的差异可以用来反映地下经济规模。收入支出差异法就是基于地下经济的存在,使官方统计的总收入与总支出出现不平衡。通常地下经济的经营所得将公开地反映在总支出中。从事地下经济的单位和个人出于逃税和逃避管制的目的往往不会向政府统计部门申报收入,但地下经济也要支出以维持其必要的生产和生活,进行投资和消费,其支出往往是合法合理的,没有必要隐瞒,因而地下经济的支出是包含在政府统计的总支出内的,这样就可以把官方统计的总支出高于总收入的部分作为地下经济规模的大致估计。
但是,许多其他因素也影响着国民帐户收入和支出的计算。将其全部归于地下经济则不够准确。尤其是现阶段我国分配法计算的GDP数据是通过层层上报、层层汇总的方式获得的,这其中难免产生大量统计误差,而这些误差在我国又全部被计入支出法中,所以尽管收入与支出数据在来源上满足收支差异法,但实际上却不能完全归结于地下经济,因此,在我国目前还不能采用宏观层次的收入支出差异法估算地下经济规模。
2)劳动参与率差异法。这是一种从劳动力参与经济活动的比重的变化入手测算地下经济从业人数的方法。该方法认为,失业人员为冒领失业救济金、逃避申报就业状况可能会隐瞒其在地下经济部门的就业。因此,这部分人员的就业状况不会反映在政府统计的就业人数中,但是这部分人的就业可能会反映在其他专门调查或其他类型的资料中。假设一个国家官方统计的参加劳动的人数占劳动力的比率与实际劳动参与率之间的差异只受地下经济活动因素的影响。这样根据劳动参与率差异,即可大致推测出地下经济从业人员的规模。再通过其他途径,如典型调查,估算地下经济从业人员的平均收入,地下经济从业人数与平均每人年收入的乘积就是地下经济收入规模。
劳动力参与率差异法的优点是其思路一目了然,对我国地下经济核算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缺点是它所测算的地下经济仅限于专职地下经济从业人员,不能反映兼职地下经济从业人员的规模,这个方法是建立在一个假定之上的,这就是一个国家已登记的参加劳动的人数占劳动力的比率只受到因参加地下经济活动而没有登记这一因素的影响。
3)货币分析法。货币分析法即通过分析货币流通量以及和它相关指标的明显异常情况来估测地下经济规模的方法。地下经济活动的交易也要通过交易手段来完成。虽然从事地下经济的人员往往以现金来进行交易,以免留下稽核线索,但这些活动在整个经济中仍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例如与正规经济的正常情况相比较,若实际的现金需求有过度的增加,这一过度增加部分即可作为反映地下经济规模的一种测算指标。对于货币分析法主要包括现金比率法和通货需求法,由于货币需求法的应用存在较大的局限性,所以这里我们只探讨在我国应用比较广泛的现金比率法。
现金比率法的基本思路是:假设地下经济活动采用现金进行交易,目的是为了逃避政府监管,不留下稽核线索。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社会中流通现金与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供应量的比例应该是相对固定不变的,因此,其比例的变化可以认为是由于地下经济活动的变化而引起的,一般的现金比率模型如下:
假设C为实际现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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