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我国畜产品贸易政策的演变与入世后支持政策的调整
摘 要: 新中国成立发展至今,总体来说,我国畜产品贸易政策的演变经历了严格的计划管理、放权过渡管理、入世准备、入世后的全面开放四个阶段。后两个阶段以入世为分水岭,国内支持政策的设计与安排围绕入世而展开,并进行了一次明显的调整,包括政策目标、政策内容、政策配套等方面的调整。文章最后,结合入世后我国畜产品的贸易形势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演变和政策调整两条主线背景下的一些修补性建议,以促进我国畜产品贸易的健康发展。关键词: 畜产品贸易 政策演变 国内支持 政策调整
一、我国畜产品贸易的政策演变
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长期的战乱,国家经济处于崩溃的边缘。为了争取国民经济元气的恢复,我国实行了高度指令性的计划体制。我国一直是畜产品的生产大国,但新中国初期主要用于国内消费,与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的贸易中畜产品所占地位较小。改革开放以后,为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发展趋势,我国逐步加快了畜产品外贸体制方面的改革,有力地推动畜牧业的对外开放和畜产品贸易的快速发展。2001年12月,中国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我国农产品的对外贸易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畜产品贸易成为农产品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政策演变的角度看,我国畜产品贸易政策改革大体上经历了以下四个发展阶段——
(一)严格的计划管理阶段(1949-1978)。新中国成立后的近30年里,我国实行了高度指令性的计划经济体制。一切对外活动均实施严格的计划管理,畜产品的贸易也自然落在这个框架里头。畜产品贸易完全由国有外贸企业垄断经营,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负盈亏。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CHINA TUHSU)成立于1949年11月23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最早的大型综合性国有外贸公司,以土产品、畜产品、茶叶及其深加工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为主要经营范围。畜产品的进出口实行外贸专营,计划进口量根据畜产品的国内供需之间的计划差额决定,计划部门按照进口计划水平筹措资金并决定畜产品的出口水平。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的贸易畜产品范围对应生产部门的畜产品范围,二者完全受控于国家计划委员会和国家经济委员会。该阶段政策的主要目标是出口创汇和调剂国内畜产品的余缺。应该说,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该阶段所采取的这种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服从于使中国在国际收支中避免出现逆差,将中国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被资本主义国家控制的)中的任何不确定因素隔离开来,控制中国进出口水平和构成,以及保护畜牧业健康发育的目的。
(二)放权过渡管理阶段(1979-1991)。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揭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但改革开放的过程是渐进的,是在摸索和尝试中逐步推进的。这一阶段,我国改革了单一的指令性计划管理体制,实行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相结合,逐步放权向市场化方向迈进。1984年9月,国家通过外贸体制改革报告,内容包括“政企分开”、“简政放权”、“实行外贸代理制”、“改革外贸计划体制”和“改革外贸财务体制”等。从此,高度集权的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垄断全国畜产品外贸的局面已被打破,各省及下属外贸组织开始成为畜产品外贸活动的主力军。经过简政放权、扩大了省一级畜产品外贸自主权,畜产品外贸公司在各地不断成立,数量显著增加,比如1989年成立的延安市土畜产品外贸公司、1990年成立的温州市土产畜产品外贸公司、1900年成立的吴江市外贸公司黎里土畜产仓库等。我国还重新实行进出口许可证制度,建立畜产品外贸经营权审批制度,鼓励出口;在全行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国家逐步运用价格、利率、退税、出口信贷等经济手段调控对外贸易,畜产品外贸的宏观调控体系逐步形成。总体来看,这一阶段中国畜产品贸易政策和体制改革基本处于探索阶段,尽管国家对畜产品贸易开始实行计划和市场双重管理,但计划成分依然明显,畜产品为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出口创汇的功能和作用仍然突出。畜产品出口规模自1978年以来呈现明显的增长态势,肉类出口量由七十年代的30万吨左右,增加到八十年代的40多万吨,为国家换回了大量外汇。
(三)入世准备阶段(1992-2001)。该阶段国家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大力推进市场化改革,并围绕“复关”和“入世”加快了对整个贸易管理体制的自由化改革,管理方式和手段逐渐向国际规则和惯例接轨,增加从事畜产品贸易的企业数量和类型,连续大幅度降低关税,深化汇率体制和价格机制改革。1992年至1997年,中国连续4次大幅降低进口关税税率,其中1996年4月降低了4900个税号的关税税率,1997年10月再次降低了4878个税号的关税税率。经过几次大的降税改革后,中国农产品平均关税水平由1992年的51%降至2001年的21%。逐步取消了一些非关税壁垒,加强农产品双边贸易谈判及反倾销调查等。取消国家财政对出口的补贴,按国际通行的做法由畜产品外贸企业综合运筹,自负盈亏;国家提出按现代企业制度改组国有企业,采取一系列措施鼓励畜产品外贸企业进行股份制的试点工作,鼓励畜产品外贸公司实行进出口代理制。鼓励工贸结合,发展实业化、集团化、国际化经营。
(四)入世后的全面开放阶段(2002-2009)。2001年底,我国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入世意味着我国将享受到更多的优惠,也意味着我国将履行更多的义务和约定。入世后,我国在畜牧业方面做出了巨大的减让承诺。首先,逐步降低畜产品的关税。中国承诺到2004年将农产品平均关税税率由入世前的21%降到15.8%。至2004年实施期结束时牛肉由入世前的40%降至12%、猪肉由20%降至12%、禽肉由20%降至10%、酸乳由34%降至10%、禽蛋由23%降至20%、奶酪由50%降至12%等。其次,对一些重要的畜产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比如羊毛加入时配额量为25.3万吨,2004年增长至28.7万吨。我国政府还承诺对出口的任何产品不再实行补贴政策,包括价格补贴、食物补贴以及发展中国家可以享受的对出口产品的加工、仓储、运输补贴。该阶段我国还制定了农业生物技术安全管理法规,建立转基因产品生产许可证登记和销售标识制度,加快了动植物卫生检验检疫制度建设等。至于畜产品贸易的国内支持政策,笔者将在下面部分做详细的探讨和归纳。
二、入世后我国畜产品贸易国内支持的政策调整
入世后,我国政府将面临更大的挑战。随着WTO框架的限制和入世承诺的逐步兑现,我国畜产品贸易的国内支持政策也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多边贸易规则和国际竞争环境。我国政府在入世后便逐年进行着支持政策的调整。下面,笔者从三个方面进行归纳。
(一)政策目标的调整
20世纪九十年代以前,我国畜牧业有关政策设计的基本背景是短缺和供不应求,因此支持政策的主要目标是实现畜产品的自给自足,满足国民对畜产品的数量需求。相应的措施都是围绕这个主要目标展开的,并形成了一整套相互完整的农业政策架构,进而塑造了数量导向型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资源配置格局及相应的技术体系,但产品的质量、市场流通与贸易、资源利用效率与环境保护、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的消除与缓解贫困和增加农民收入等,却很少作为政策目标考虑。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畜产品发展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逐步告别了短缺,供需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畜产品的数量基本得到了满足;加入WTO后,我国的自给自足政策所依赖的封闭经济环境也不复存在这就要求农业政策目标由单一的追求数量,向数量、质量、效益及生态等多元目标转变,畜牧业战略布局从立足于国内资源和市场向面向国内外两种资源两种市场转变。概括地说,入世以来,我国畜产品贸易支持政策目标的变化体现在更多关注农民和牧民收入的增长、更加注重增强畜产品的综合竞争力、更加注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三方面。
(二)政策内容的调整
《农业协议》对农业政策分为农业支持政策和农业保护政策两大类。农业支持是指政府对农业提供:一般性服务(如研究、病虫害控制、 培训、推广与咨询服务、检疫、市场促销、水利等基础设施服务);以食物安全为目的的公共储蓄;国内食品援助;与生产不挂钩的收入支持;自然灾害的救济支持;通过投资提供的公共调整计划;地区援助计划;通过资源休闲计划提供的结构调整援助;环境或储备计划等。这些能在不扭曲市场机制的条件下促进农业的持续发展,称作“绿箱政策”。农业保护是指政府对国内农业生产与贸易采取的财政补贴、价格干预、关税与非关税壁垒等措施达到刺激国内粮食等农产品的生产、向农业转移收入的目的,其结果替代和扭曲了市场机制,称作“黄箱政策”。WTO的宗旨促进自由贸易,消除贸易壁垒,试图通过多边贸易协议加以限制甚至消除农业保护。
入世后,我国政府在自觉遵守WTO的基本规则,取消了原先不合规定的一些保护措施,逐步放开国内市场,有步骤减少和消除农产品国际贸易中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同时,加大了畜牧业的支持力度,努力提高我国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这种调整是适应WTO规则的必要要求,有利于我国更早地融入WTO平台之中。对畜牧业的支持政策主要有:加强了有利于畜牧业科研水平和畜牧业抗灾能力的一般性政府服务;加快促进畜牧业的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市场化建设;加强给畜产品生产农民适度的生活保障、保护牧民的生产积极性;加强畜产品的检疫检验技术与质量标准的研究,促进绿色畜产品的发展。税收政策方面,在2003年12月31日发出的中共中央2004年“为促进农民增收的一号文件”中,对农民实行了“两减免、三补贴”的政策,即全面降低农业税税率,又对部分地区实行免征农业税的试点,使农民因此减免农业税234亿元,免征了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68亿元,对种粮农民给予直接补贴116亿元,对农民购买良种补贴28亿元,对部分地区农民购买大型农机具补贴5亿元,合计使农民直接得到实惠451亿元。2005年的中央 “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一号文件”继续加大“两减免、三补贴”的政策力度,又减免农业税220亿元。2008年全年用于扶持畜牧业的中央投资达130多亿元,能繁母猪每头补贴由50元提高到100元,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由15亿元增加到21亿元,奖励数量由253个增加到332个;特别困难奶农临时紧急救助政策、祖代蛋鸡补贴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以奖代补等支持政策也迅速出台,畜牧业产业扶持政策框架体系不断完善。地方畜牧业的财政投入方面,地方政府也大力支持,我们举四川省为例,2008年四川省政府对四川省畜牧业投入的专项资金达24.73亿元,比2007年增加3.37亿元,是历年来中央和省财政投入最多的一年。在生猪和奶牛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退耕还草工程等方面加大了投资力度。2007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是2007年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该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大对畜牧业的金融支持,运用贴息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畜牧业的贷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现代畜牧业建设,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引导、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大力开发畜牧业保险市场,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畜牧业保险,探索建立适合不同地区、不同畜禽品种的政策性保险制度,增强畜牧业抵御市场风险、疫病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同时强调,在加大对畜牧业金融支持的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增加资金投入,重点支持畜禽良种推广、种质资源保护、优质饲草基地和标准化养殖小区示范等方面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改善畜牧业生产条件。继续实行对饲料产品的优惠税收政策,用以减轻养殖农户的负担,降低生产成本等手段扩大对畜牧业的财税支持。
(三)政策配套的调整
畜产品的支持政策主要是指WTO所规定的“绿箱政策”,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支持政策、财政补贴支持政策、金融促进支持政策。但畜产品的有效贸易不能单单仅靠这些支持政策,还需要配套政策的调整与跟进,比如国内畜产品市场的规则与制度建设、畜产品市场的流通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与完善、畜产品标准化体系和质量监控、畜产品安全检验等等。我国在入世前后,加快了建立和健全有关农业市场的规则的步伐,比如市场规则、公平竞争、产品质量标准等政策,特别是质量标准体系的建立。法律法规方面,先后出台了《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新《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新《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规定》、《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规定》、《2003年重要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分配实施细则》、新《外贸法》等。建立了一大批统一开放的畜产品国内市场,建立了一些大型的畜产品专门批发市场,建立了全国性、区域性和专业性并存的畜产品批发市场,加强了对市场规则市场流通的管理和监督。我国还根据国内国际市场的需要,在畜牧业产业政策方面强化和加大了畜产品结构的调整,另一方面制定了更多的与国际接轨,能促进畜牧业市场化、社会化、国际化的畜产品品标准体系、流通政策、外贸政策等。这些配套措施与支持政策一道成为我国畜产品对外贸易的坚强后盾,对维持我国畜产品贸易健康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入世后我国畜产品的贸易形势与修补性建议
在畜产品贸易政策演变和支持政策调整两条主线背景下,我国畜产品贸易在入世后的表现总体是稳定和正常的。贸易总额、出口额和进口额均持续增长(见表1),贸易总额由2001年的54.55亿美元增长到2009年的105.12亿美元,增长了1.93倍;出口额由由2001年的26.69亿美元增长到2009年的39.13亿美元,增长了1.47倍;进口额由由2001年的27.86亿美元增长到2009年的65.99亿美元,增长了2.37倍。2008年是我国畜产品贸易增长的最顶峰一年,贸易总额、出口额和进口额都分别达到历史最高水平的121.2亿美元、43.93亿美元和77.27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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