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当代中国的劳资关系:市场转型理论的视角
摘要:通过对相关文献的研读及对有关问题的思考,在对近年来国内学术界(主要是社会学界)有关劳资关系的部分研究进行述评的基础上,笔者在文中提出应当结合市场转型相关理论,以工人阶级的再形成、“把工人阶级带回分析的中心”等论点为逻辑起点,构建有理论创新性和现实关照性的劳资关系研究。关键词:劳资关系;工人阶级;市场转型;社会转型
劳资关系是指劳动和资本的关系,表现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就是劳方与资方之间的关系,它是生产关系的一个重要内容。经济学意义上的劳资关系更多的是强调劳动与资本之间的相互关系,如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周新军,1999)。笔者认为,就社会学而言,劳资关系更多的是指劳方与资方之间的关系。因此,本文所说的劳资关系基本上定位于此。
近年来,民工荒、民工讨薪及其引起的集体行动、群体性事件等反映劳资关系紧张、劳资双方矛盾大等方面的报道时常见诸报端,给了理论研究以现实层面的压力。而劳资关系研究是劳工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笔者认为要想对劳资关系有较为准确、深入的认识,就必须把它放在劳工关系、以及大的社会结构、变迁背景下来研究方可。
从本世纪初开始,社会学的市场转型理论风靡了国内社会学界一段时间。国外学界对该理论的研究和展开主要是以对前苏联和东欧的研究为基础的,关注的主要问题是市场转型和社会不平等的关系。国内研究者和学习者基本上是仿效国外学者,主要将该理论应用于资本转换、精英转换、社会分层之类问题的研究上。笔者认为,在中国这个社会变革的巨大试验场里,市场转型理论的适用领域不止于上述几点,诸如劳工研究,以及本文论述的重点——劳资关系,都可以用市场转型理论加以考察。以下对有关劳资关系研究的述评也是基于这个理论起点。
目前的中国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整个社会的面貌、社会结构正发生巨大的变化。经济体制方面,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起来,但是,社会转型还没有完成。从市场转型理论的角度看,社会的生产与阶级的生产仍在进行之中(沈原,2007),这二者是一个同步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讲,阶级的生产促进了社会的生产。
综观现有的劳工研究、劳资关系研究,在已有的研究成果中,有从经济学的角度阐释了劳资关系的涵义(张庆伟,2007);有的阐述了现阶段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的重要性(江海洋,2008);有的研究者比较了劳动关系与劳资关系(周新军,2001);有的研究考察了我国劳动关系的转型及当前特征(乔健,2007),为我们研究劳资关系提供了另一个面向;也有研究者做出了实证研究,具体探讨了珠三角以农民工为劳动者的劳资关系模式(杨正喜,2008),为相关的思考和研究提供了一个较好的参考。下面列举几例,稍加述评,以引出笔者的几点浅薄之见。
在早一些的研究中,有研究者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要从生产关系的几个环节的研究转到劳资关系研究上来”,“在研究内容上,重点放在社会主义资本积累、体制转轨过程中劳资关系模式的变化,市场经济条件下劳资关系模型以及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个层面劳资配置方式、效率等问题的研究上。突出劳资关系的矛盾,并寻求解决的途径”(周新军,1999)。虽然该研究者的主要视野是经济学,尤其是政治经济学,但笔者认为他的这一表述表明,在市场转型(该研究者用的术语是“体制转轨”)的背景下来研究劳资关系这一课题,在其他学科(如经济学)已被发现并引起注意。那么,从社会学的视角来看待市场转型过程中阶级、阶层关系的变化,工人阶级的再形成,以及在此基础上劳资关系的新特点就是个迫切且有依据的问题了。
有学者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出发,对新古典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两种范式有关劳资关系的论述进行了批判,认为劳资关系应该“首先是在劳动过程中即在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两种生产要素的结合中所必然发生的分工协作关系,它体现着一定的生产力水平。就其本质而言,劳资关系更是一种反映特定生产关系的社会经济关系,它体现并受制于一定的生产关系,尤其是所有制关系”(张庆伟,2007)。笔者认为这种看法探析到了劳资关系的本质,尤其在经历市场转型、社会转型的当代中国,如果只是简单地论说劳资关系的现状、与改革前所谓的劳动关系的异同而不深究其背后的所有制及其变化,无异于隔靴搔痒,放弃了社会学的学科诉求和社会功用。
有学者对珠三角地区的劳资关系模式进行过实证研究,认为中国劳资关系带有强烈的统合色彩,虽然随着改革的深入,劳资关系已开始由计划走向市场,但仍难摆脱计划经济时代的政府单边主义;资本对处于工业化进程中的中国,包括其劳资关系,起着重要的作用;政府-雇主双边主义的劳资关系模式在国家层面从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单边主义到市场经济下的三方机制过渡的进程中占有主导性的地位;在外资等治理结构完善的企业中,劳资关系模式多表现为资方-政府双边主义或中国式集体谈判制;在港台企业和国内私营企业中,由于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劳资关系模式带有强烈的资方单边主义色彩(杨正喜,2008)。在这样的劳资关系中,劳方的合法权益就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
其他一些针对性更强的实证研究,如探讨企业性质、规模、政府作为、工人的素质、组织化程度、工会组织状况与工人的工资、劳动时间、劳动环境等劳工权益之间的相关关系(刘林平、郭志坚,2004),对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劳资关系模式的研究(佟新,2005),都是在大量的实证调查和数据支持基础上的社会学研究的典型。
综上所论,笔者认为,目前国内对劳资关系的研究虽然不少,但缺乏一个较为深刻的理论框架支撑,仅就劳资关系研究劳资关系,不能深入到社会结构、变迁等深层次里去。这就容易导致研究缺乏深入性、深刻性,也容易导致研究者在“价值中立”的旗帜下忽视现实的紧迫性和社会学的学科责任,甚至成为“社会巫术”(布迪厄语)的制造者和维护者。另一方面,虽然目前国内学界对诸如市场转型、社会转型等理论的发展和应用还主要是放在狭义上的劳工研究上,而没有具体应用到作为劳工研究重要一个面向的劳资研究上,但是有效地借鉴市场转型等理论,特别是其中关于阶级的生产与社会生产的观点来审视当代中国的劳资关系,会使中国的劳资关系研究更进一步。
学者沈原在《社会转型与工人阶级的再形成》一文中强调,要“把工人阶级带回分析的中心”(沈原,2007:163)。他主要吸取了卡尔.波兰尼(K.Polanyi)、麦克.布洛维(M.Burawoy)、安东尼.葛兰西(A.Gramci)等人的理论成果,主张发展“社会学的马克思主义”,用马克思的阶级分析理论和方法来研究转型期的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国社会。
沈原指出,在劳工研究中,应当区分“抽象工人”与“具体工人”,返回到生产的中心性,对工人及其生产关系进行工厂民族志研究;分别用“马克思模式”和“波兰尼模式”对处于转型期的“新”、“老”工人即逐渐由农民转变为产业工人的农民工和由原国有企业的工人转变为市场社会工人阶级的城市工人进行分析。虽然转型期的中国社会由于转型起点上种种不平等的制度安排,特别是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造成了中国工人阶级的再形成被分割成“新”、“老”两个不同的片断,并各自沿着不同的路径展开,形成不同(下转110页)(上接109页)的“工厂政体”,但这正为研究转型期工人阶级的具体形成状况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立足点(沈原,2007:163-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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