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06842 发表于 2018-7-14 10:19:57

2018我国企业海外资源能源并购实践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资源能源安全的真正含义在于在世界资源能源经济体系中获得最大的经济自主权。在当前的世界并购浪潮中,资源能源型并购已经成为并购浪潮中的一支主流,成为世界各国获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的重要手段。我国的资源供需状况和国际市场资源价格频繁波动的现状也要求我国必须加快资源能源类跨国投资步伐。
  
  我国的资源能源类企业进行跨国并购的重要意义
  
  我国的资源供需状况和国际市场资源价格频繁波动的现状要求我国必须加快资源能源类跨国投资步伐。
  具体来说,我国资源能源类企业进行跨国并购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是,尽快实现以适当的价格,稳定地获取原材料供给。我国部分种类的矿产资源储量不足,制约了我国资源能源类企业规模的扩大与发展。因此,我国矿企通过跨国并购实现掌控海外矿产资源的目的,利用全球资源能源来源,弥补国内自然资源的不足。不仅能够迅速扩大企业规模、延长上游产业链,规避价格风险,直接获得一些价格公道、长期稳定的资源能源供应;同时可以增强与世界大型矿业公司谈判议价的筹码,通过分享资源能源的定价权,降低企业成本。二是,利用外国的先进技术。获取先进技术业是我国资源能源类企业跨国并购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资源能源类企业的技术相对落后,要提高利润率,必须在技术上有所突破。而通过并购国外技术先进企业,通过控股方式控制发达国家某些掌握先进核心技术的企业,我国企业可以以比较少的投资获得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三是,获取国际比较经济利益。资源能源具有分布不均衡的特性,国际上一些资源能源类企业占有较好的矿产资源,具有矿产区位优势,形成国际比较利益。我国企业通过跨国并购可以获得较好的矿产资源和国际比较经济利益。
  
  我国的资源能源类企业跨国并购的现状及特点
  
  一、我国对石油能源的跨国并购现状。
  当前,从实践来看,我国的资源能源类企业已普遍把跨国并购作为获取战略性资源、参与世界资源能源产业分工协作、快速实现企业经营规模扩张的“捷径”。在石油领域,近几年来我国的跨国并购活动非常频繁,并购金额由几亿美元到数十亿美元不等,个别案例并购金额甚至已突破100亿美元。
  在并购目标的地区分布上,我国企业的并购遍及世界四大产油带。目前,我国石油在哈萨克斯坦已有很强的优势;南美地区目前是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的工作重点,我国和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的合作如火如荼,在联合收购加拿大石油公司在厄瓜多尔的石油资产之后,玻利维亚政府也已明确表示希望中国能源公司去当地投资;在中东地区,中国石油已跟印度石油天然气公司联合收购了加拿大石油公司在叙利亚一处油气田的权益,下一步可能会在伊朗和伊拉克有所突破(2009年,我国石油公司已经联合BP公司在伊拉克首次石油竞标中胜出);在非洲地区,我国三大石油公司在当地都已经有项目开展。其中,我国企业并购投资成功签署协议的大多在发展中国家,而在发达国家或地区的石油能源并购活动,相当多数未能成功签署协议。但在金融危机造就的融资需求的巨大压力下,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政府和油气企业也开始放下身段,积极主动地到中国来寻求融资。
  
  二、我国对有色金属及铁矿石矿产资源的跨国并购现状。
  
  近年来,我国矿企在有色金属矿产领域具有代表性的并购交易主要有:2005年,五矿集团拟以60亿加元收购加拿大铜和锌生产商Noranda Inc.,这是当时加拿大销售额最大的一家矿业公司。但由于竞争对手的介入和遭到加拿大某些政客的反对,交易在同年搁浅。2006年11月,宝钢集团、金川集团以及国家开发银行斥资10亿美元全资收购菲律宾棉兰老岛的一家镍矿。2007年4月,厦门紫金铜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400万元英镑(约为14亿元人民币),现金收购英国蒙特瑞科公司50.17%的股份,英国蒙特瑞科公司是伦敦股票交易所AIM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目前正在秘鲁勘探一个大型铜矿项目。2007年12月,五矿集团联手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Jiagxi Copper Co.)以4.55亿加元成功收购加拿大上市的北秘鲁铜业公司(Northern Peru Copper Corp.)。
  在国际铁矿石领域,一直由必和必拓等几家全球最大的矿业公司控制铁矿资源,在国际铁矿石价格年年上涨的背景下,我国钢厂用户始终处于被动地位(目前,中国钢铁企业手里拥有的海外铁矿石权益资源每年不过7,000~8,000万吨,仅占中国铁矿石总进口量的20%左右,而欧洲、日本的钢厂拥有的海外权益矿石占进口比例达到60%以上)。从2006年到2008年,中国进口铁矿石价格分别上涨约19%、9.5%、65%。白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欧美(特别是澳洲)等发达国家资源能源类公司股价大幅下滑,货币同期也不断贬值,使得澳大利亚等国的矿业资产对外国投资者吸引力大增,我国一些企业抓住了这一历史机遇。
  首先是2008年底澳大利亚同意我国首钢收购吉布森山铁矿公司,与2008年上半年首钢发起的收购价格相比,因铁矿石和矿业公司股票价格大跌。此次首钢的收购价格便宜了近75%。随后中铝联合美国铝业公司收购获得了力拓英国上市公司12%的现有股份,交易总价为140.5亿美元。本次交易是中国企业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海外投资,也是全球交易金额最大的股票交易项目。进入2009年,中国矿企的海外并购呈现出加速度发展的态势:继2月5日,中金岭南投资45007Y澳元(约合人民币2亿元)收购PEM公司获得圆满成功。2月24日,湖南华菱钢铁又斥资7.7亿美元收购了澳大利亚第三大铁矿业公司Forteseue Metals Group16.5%的股份(此收购于3月30日获澳政府批准)。
  
  三、我国的资源能源类企业跨国并购的特征。
  
  1、政府在政策和资金方面大力支持。政府积极推行资源能源外交战略。如,2009年以来,我国国家领导人和相关国家领导人频繁互访,大力推动我国的资源能源外交战略。从沙特、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再到委内瑞拉和巴西,中石油、中石化等能源企业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其并购海外能源的战略路线图,正从中东向中亚、南美延伸,遍及了世界四大产油带。在年初召开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对2009年至2011年的石油天然气行业发展做了规划,除了研究提取部分外汇储备设立专项基金,规划还提出对重大境外能源投资项目给予贷款贴息、优惠贷款和提高财政注资比例等支持政策。我国政府多元化的投资和贸易模式使得国家能源储备和开发战略更为完备,我国政府同时还运用手中强大的外汇储备影响和改变石油交易格局。
  不断出台新政策,改善境外投资政策环境。如,2008年12月,我国银监会颁布了《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其中明确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开创了我国杠杆融资制度。再如,为应对当前的国际金融危机,进一步扩大对外投资,促进经济持续增长。我国商务部2009年出台了《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改革了境外投资管理体制,推进境外投资便利化,大力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与现行规定相比,《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体现了便利化、管理和服务相结合以及权责一致的原则,促进了境外投资并购的便利化。商务部仅保留了对少数重大境外投资的核准权限,大部分审核权都下放到省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负责,而境外投资经济技术可行性则由企业自行负责;同时,对外投资的核准程序也大大简化。政府制定的系列政策中均将资源能源类境外投资划为重点支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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