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试析事业单位记账基础的改革
[论文关键词]权责发生制 事业 应用
[论文摘要]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是的两大记账基础,在我国事业单位主要采用收付实现制。为了全面、客观地反映会计信息,由目前实行的收付实现制改为权责发生制,已是十分紧迫和必要的。
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第十六条规定“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对于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是没有问题的,但对于一般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则有些笼统。因为一些大的事业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来核算,不能全面完整的反映该单位的业务。
一、事业单位现行收付实现制记账基础存在的问题
(一)不利于节约费用,增强单位意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收付实现制以款项是否收付为标准入帐,当收益实现和收到款项时间不在同一期间时,会计记录便不能反映当期业务活动的真实结果,同理,当费用发生与支付不在同一期间时,会计记录也不能正确反映当期业务活动所支付的代价。因此,这不仅不利于事业单位的内部,不利于国家预算资金的有效使用,而且很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事业单位进行全面的成本核算更有利于节约资金和提高运行效率。
(二)不能全面准确记录和反映单位的负债情况,不利于防范风险
收付实现制下的财务支出只包括现金实际支付的部分,不能反映那些当期虽已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单位的负债和一些隐性债务不能得到全面反映,不利于防范未来的财务风险。
(三)收支项目不配比,不能真实反映当年收支结余
事业单位经常存在一些一个会计年度内收支项目不配比的情况。如事业单位的房屋修缮费用,并非每年发生,在发生修缮费用的年度,支出增大,造成当年结余减少。使当期收支不配比,计算的结余也不是真正的结余。尤其是实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后,采购环节和付款环节相分离,使得项目的实施与货款的支付存在一定时间间隔,如按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处理,在采购和支付间隔跨年度时,会出现比较严重的帐实不符,不能真实反映单位的经济业务。
(四)不能真实反映对外业务
收付实现制在投资时作一项资产的增加和另一项资产的减少,涉及到事业基金的核算,到收回时才一次确认为收益,也不计提减值准备,无法反映各期的投资收益,有的长期投资在几年内只反映其成本,不能反映投资的真实情况,不利于加强投资管理,评价投资的效益。
(五)固定资产的价值偏高
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只核算原值不计提折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原值反映价值形态。对固定资产计价、增加、报废及毁损、盘盈盘亏等会计事项规定了详细的核算方法,与之相对应的固定基金科目按规定也只核算原值。对于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损耗如何核算,则没有明确规定。由于不反映固定资产净值,存在很多问题:一方面,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与净值,会随着使用时间的延长,发生价值损耗。固定资产原值,不反映固定资产的磨损,虚增资产总量;再次,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不提折旧,开展业务活动的成本不包括折旧费用,使得成本核算不完整。
(六)会计报表信息不完整,项目列示不科学
比较严重的有:基本建设支出不在财务总帐中反映,而是单设基本建设帐,总帐上只是反映一个结转自筹基建数,在建工程的进展情况、投入情况无法知晓;另外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中同时反映收支项目,既不符合资产负债表作为静态报表,不应反映收支类科目的属性,又因重复列示而无意义等等。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