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经济人类学视野中的货币分析(2)
; 三、货币的象征系统属于流通本质的东西是:交换表现为一个过程,表现为买卖流动的总体。在这个形式中,个体的相互冲突,使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作为一种凌驾于他们之上的他人的权力,通过货币的象征系统而表达出来。但是,“表现这种象征的决不是无关紧要的,虽然在上曾出现过各种各样的材料。社会的发展,在产生出这种象征的同时,也产生出日益适合于这种象征的材料,而以后社会又竭力摆脱这种材料;一种象征如果不是任意的,它就要求那种表现它的材料具有某些条件。”①在被体现者的条件中,诸如概念的规定、一定的关系等等,就包含着对体现者的要求。克洛尔(R.W.Clower)就曾指出,许许多多商品都具有作为交换媒介所要求的特征(如可携带性、不损性、同质性、可分割性和可识别性等等),但选择通用的媒介物基本上是一个社会性的决策。“在被选作充当‘货币’时,商品本身的专门特征几乎没有什么重要性,起作用的是由习惯和所组成的社会制度,这种制度促进个人可有效地进行贸易,如果这些人遵循一定规则的话。”②
从人类学的经验资料中可以看到,货币的原初形式,是先于其任何功能而存在于社会中的一种对象物。这种对象物必然是为人们所珍重和崇拜的、拥有精神威力的东西,有时甚至成为维持共同体的精神支柱。马克思虽然也曾看到货币形式固定在不同物质材料上的偶然性;但他最重要的发现,是从交换过程听固有中看到,“商品的价值形态与商品的对立,只是为了马上又消失。”③在W—G—W过程中,与货币不断换位的商品相继退出流通,而货币同一个又一个商品的位置变换使其始终驻留在过程之中。由于“运动的连续性完全落在货币方面”,由于“货币流通表示同一个过程的不断的、单调的重复”,“所以在货币流通中就隐藏着一种可能性:可以用其他材料做的记号或用象征来代替金属货币执行铸币的职能”,货币的表现或存在的具体形式,可获得“纯粹的象征性质”。④实际上,这种历史和逻辑的分析同时表明了,要全面的把握货币的本质,除了亚里士多德所揭示的与货币作为商品这一物质基础相连的线索外,还有货币作为社会整合的制度性存在而与社会性的规定和传承紧密相连的另一条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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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马克思:《手稿1857—185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90页。
② [冰]思拉恩·埃格特森:《新制度经济学》,商务印书馆中译本,1996年版。第208页。
③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148页。
④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134、135、145、146页。
货币的存在被概念地当作一种“超现实的物”。然而,这种超现实性并不唯一地限定在某一物质上,货币对象物的具体形式究竟体现为金、银、铜还是海贝、豚牙甚或现代的纸币等等的物质形式上,首先在历史上表现为一种偶然,而这种偶然性,又强烈地透出不同实存的决定关系。在中国早期多部落群体“农交易之路通,而龟贝金钱刀布之币兴”的过程中,①货币的存在一方面体现在不同的实物形式上,另一方面,金虽然成为货币存在的最早形式之一,却未能成长为中国民族经济中的货币主导形式。这充分表明,符号货币本身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物理特性来告诉人们,这种货币提供什么质量的货币性服务。因此,仅从特定物质的物理性质或经济性供给的角度去理解货币的不同形式的存在,是极其片面的。由于其对文化解释的严重缺失,隐含着把对货币存在和发展的研究导向螽化的片面道路的趋向。但遗憾的是,此类论述,往往还获得了广泛的认同。这样,关于货币象征符号系统的诸多假说,主要是在经济学以外的诸多学科中层开的。
弗洛伊德从精神分析角度提出的货币象征性涵义的假说,是“黄金=粪便”的命题。这一分析视野促成了许多学者对世界民族中此类现象的关注并发掘出大量的实证资料。这些研究认为,货币起源于一种“多少有些贵重的、带有宗教性色彩或魔术般的神秘性的、能发出威力并能生出财富的物品”。②正是黄金与特定文化的连结而获得的“超现实性”,使其获得了货币的地位。也正是这一点向我们表明,不同文化和物质的差异,同样可使货币落脚于其他物质的自然形态上。
米尔希.埃里阿戴的《贝壳象征系统的考察》,就没有把自己的视野局限在“肛门”等肉体的边缘部位上,而是透视了更多的圣体显现过程。他指出,贝壳的影像并不只是与受孕、生育这类生命的创造有关,在贝壳的象征系统中不仅有诞生,也包括复活与再生,这实际上意味着更深层意义上的“创造”。这样,他便从远古象征系统的“月一水一贝”象征体系中,来解读货币的存在。埃里阿戴在《圣与俗》中说到,“无论多么原始的东西,其圣体显现都必然是悖理的。……通过神启圣物,一个事物会变成某种‘截然不同的东西’。然而它终究还是原来哪个事物”。③这便意味着,所谓圣物并非与其自然存在形态相别的某种东西,地中海世界的黄金和挪亚人的牛仍然是现实世界里的金与牛;但是,当这些东西成为货币时,是在远古象征系统直接或间接支配下的一个圣体显现的过程,它使眼前的物质现实转变成超自然的现实。直接担负着与社会物质生活密切相关的表层整合使命的货币,在其“始原”上所具有的符号象征意义,表达出它与人们精神生活的种种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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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史记·平准书》。
② 参见(日]粟本慎一郎:《经济人类学》.商务印书馆中译本,1997年版,第114页。
② 参见[日]栗本慎一郎:《经济人类学》,商务印书馆中译本,1997年版,第143页。
莫斯在对古罗马交换的法约束研究中指出,“物”(res)本来是家族(familia)的一员,而当物与家族脱离很久以后,它仍然未能改变其原来作为家族成员的性质,直到因支付等价而获得解放,它又开始约束新的所有者。而从对方手里领受了物的人,被称为“reus",意为“物的灵魂使双方结合了起来的人”;同时也常常表示“有罪者”或“有责者”等意思;并且reus还与“有誓完成的义务”(voti damnatus)同义,其中的 damnatus一词又与“法的约束”相同。这样,货币的象征性函义便以禁忌的财物形式,通过“有罪”或“有责”等观念在交换或赠予中的散布,对现实的社会交往尤其是经济性交往实施法的约束。
而荣格的《学与炼金术》则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炼金术师果真总是失败的吗?”他对其所暗示的否定表明,“真正的”炼金术师所追求的是“高尚的金”;在最终的意义上,“炼金术的目的不是造出单纯的肉体(物质),而是造出同时也是灵魂的肉体(物质)”。①炼金术把金刚石(意为“不死”),可饮用的黄金(意为“万灵”),红白水(红与白象征两性而意为“永生”)三者合成以求得“仙人之石”。在此,黄金和仙人之石的概念乃是既是黄金又非黄金、既是宝石又非宝石的东西,是那个显现了始原的圣物象征系统的东西,与货币有着共同本原的东西!炼金术师之所以追求金银,并不是为了获得其所具有的交换手段、财富化身或支付手段等等的功能与效力,而是因为金银在他们的共同体中是一种圣物,他们才必欲求之。并且,他们是把金银葬身于自己的操作或观察的过程中来实现自己的欲求的。因此,尽管他们中间有某些人将操作的目的放在作为现实货币的物上,但真正的炼金术师所追求的并非世俗的物质,并非聚焦于货币的经济功能,而是追求埃里阿戴所说的作为“超现实存在”的货币。把炼金术与人类的文化心理过程联系起来考察,实际上隐喻着解读“货币”这一物象的深刻启示。
对上述分析的重要意义上理解,并不是去确定货币象征存在形式的起源与这些特定的具体形式的关联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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